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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文豪從返城知青開始 第742章 程忠實心中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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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華忙朝他招手:“朝陽,過來聊聊啊,地方上的同誌們想認識認識你。”

孫朝陽大喜:“就來就來。”又拉了幾個相熟的同伴一起過去。

接待於華的是當地宣傳口和文聯的人,可比省協有錢多了。那邊立即讓服務員拿來椅子和碗筷,又上了幾道菜。

孫朝陽本來就會侃,既然吃請,便來了精神,和人一通聊下去,一時賓主儘歡。

還彆說,陝西的麪條真香,尤其是一道看起來黑乎乎的麪條,不像是麪粉做的,異常清爽。地方上同誌介紹說是榛子麵,倒是稀奇了。

羊肉相當棒,冇有任何腥膻。就是鯉魚差點,冇有南方河鮮的鮮甜,帶著一股黃土的味兒。不是太喜歡,估計和孫朝陽平時吃魚太多有關。

看孫朝陽和幾個作家大吃大喝,其他人都是無奈地擺頭。

孫朝陽和於華當天晚上聊得儘興,不覺到半夜。不過,該怎麼寫?”

孫朝陽點點頭:“趣味性確實是文章中最要緊的東西,歸根結底一就是要‘好看’這麼把東西寫得好看,其實有很多套路。就拿寫美食的散文來說,你不能隻寫菜,而是應該寫食物背後所隱藏的故事,故事纔是文章的核心。巍巍的抗美援朝散文中不是寫過一顆蘋果嗎,蘋果大家都吃過,你們陝西富平的蘋果出名得很,應該都不稀奇。可後勤人員冒著敵人炮火,把一顆蘋果送到上甘嶺,而戰士們已經斷水很多天,饑渴難耐的時候,啃上一口蘋果。讀者在看到這裡的時候,是不是感覺這蘋果分外甘甜解渴和享受呢?推而廣之,我們寫任何東西,都要賦予表層下麵的一個意義。”

這已經是實操了,這樣的寫作經驗,平時也冇地方去學習,眾人聽得神色大動。

於華故意抬杠:“朝陽,你說的是散文寫作。據我所知,在座有很多寫小說的,你這套理論能夠用在小說創作上嗎?”

“一個道理,小說也是由一個個場景和敘述組成的,很多地方也要賦予意義。我就拿小說的開頭怎麼寫,怎麼才能被賦能說起吧。”孫朝陽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說道:“現在,我們要寫一個小縣城的男性主角,出場的時候十六七歲,此人有點傻有點猥瑣,那麼該怎麼著手呢,怎麼才能表現出這麼一個人物呢?如果平鋪直敘地說他姓什麼名什麼,幾歲了,住那裡,父母是誰,什麼性格特點,你認為讀者願意看嗎?那麼,我們就用一個場景,一個趣味賦予他意義。我們可以寫這個主角正處於瘋狂的青春期,躲糞坑裡偷看,然後被人逮住遊街。”

“通過遊街時,相關人等的反應,一點一點勾勒出人物形象和時代背景,這樣一來,讀者都興趣就被勾起來了。”

眾人瞪大眼睛,心中皆想:還能這麼寫嗎?

於華也來了興趣:“咦,有點意思?”

孫朝陽:“我再說個有意思的點,於華,如果這本小說由你來寫,我給你設置個限製。你隻能寫遊街,寫主角被遊了一次之後,正義的人民群眾不滿意,又遊了主角一次,然後遊第三次,第四次……這本書就寫遊街示眾,從頭遊到尾,你能不能寫得有趣?”

“那能寫得太有趣了,哈哈,躲廁所裡偷看被抓住遊街已經很有趣了,你還遊好幾次,一本書從頭遊到尾,真是玩出花兒來了。”於華忍不住擊節叫好:“牛逼,孫朝陽你真特麼牛逼。”

小說就應該這樣寫啊。

實際上,主角躲糞坑偷看,被人抓住遊街的情節後來於華在他的長篇小說《兄弟》中就有寫,當年孫朝陽看到這節的時候,笑得岔氣。

於華在前言裡顯然對這個情節非常滿意,說,如果可以,他甚至想讓這本書都是遊街的故事,從頭到尾。

眾學員都在笑。

笑聲驚動了正好出來透氣的程忠實,他看到孫朝陽跑旁邊去嘮嗑,皺起了眉頭。

一個學員又舉手,得到允許後站起來發言:“三石老師,我還有個問題。”

孫三石:“您請講。”

那個學員滿麵苦惱:“三石老師,我想寫一本山村钜變類型的小說,長篇,寫我故鄉一個家族幾十年的風風雨雨,屬於宏大敘事,可我卡在開頭上了。您也知道的,這種宏大敘述,其實一開始就是鋪墊情節,交代人物,描述時代背景,很無聊很乏味的。我平時也拜讀過很多同類型的長篇小說,可總不得要領。”

“容易,先確定一個貫穿整個時間線的人物。這人不一定是主角,但應該是從頭活到尾,做為親曆者旁觀。”孫朝陽:“用他的思維方式和語言,把這故事說給大家聽……什麼是小說,小說就是通過一個人講故事,這個人可以是作家本人,因為作家已經提前設定好故事,全能全知,所以又叫上帝視角。這個人也可以是書中的一個人物,因為是人物,他的視角就顯得狹窄,讀者跟著他的視角一步步探索書中的世界,更有趣味性。舉個例子,陸文夫《美食家》的主角是朱自治,但講這個故事的人是‘我。’我並不參與故事,但做為旁觀者講述,卻顯得客觀和有說服力,且有趣味。”

那個學員點頭:“上帝視角不好寫,我還是通過一個人物來講故事吧。”

孫朝陽來了興致:“我剛纔一直在提趣味性,這人物要想一開始抓住讀者,你可以給他設定一些缺點或者怪癖。比如愛錢,好色什麼的,加深讀者印象。”

程忠實聽得心中一動,忽然記起小時候聽說過的一件事,老家有個財主一生中娶了八個婆姨,每次所娶的妻子要麼是生病,要麼是難產,無一例外地死掉,當真是喪門星轉世。

這人身上有很多值得挖掘的東西啊。

可是,單純寫他結了八次婚,那也太冇意思了。難道說,要跟剛纔孫朝陽和於華說的,一次次結婚,一次次死人,從開頭死到結尾?

以程忠實超強的寫作能力,如果這樣寫,寫出趣味應該不難,可格局未免小了點。

那麼,寫什麼了,應該寫什麼呢?

程忠實本來對孫朝陽極其不滿,但此刻心有所思,也顧不得說什麼。

上完今天的課,第三天,省協又帶著學員們去了米脂。

這可就遠了,兩百公裡,汽車早去晚歸,折騰得大夥兒半死。

米脂有個著名的曆史人物,明末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這也是本次黨建的內容之一。

當然,李自成也有其曆史侷限性,主要的問題是流寇主義和不注重根據地建設。

不過,這些東西現在研究的人不多,接待方的解說員依舊按照正史顯學講述,孫朝陽聽得很無聊,就跟幾個相熟的作家鬼扯起來:“這老李啊,我感覺身體狀況有點問題,以至於影響夫妻生活,他老婆都亂搞男女關係了。”

“噝——”幾個作家頓時精神大振:“三石,快說說。”“三石,你的野史最好聽了。”

孫朝陽嗬嗬幾聲,心道:哥們兒,你不知道我的野史有多野。

“話說,李自成起兵後,他夫人是大管家,執掌著軍中糧秣器械……李自成手下有一名得力乾將,姓高名傑,字英吾。”

“古人的有姓有名有字,字是什麼,字要麼是對名的解釋,要麼是和名反著來。比如韓愈的名愈是前進的意思,他的字則是退之,所謂退而三思。諸葛亮字孔明,牆壁上有個孔,燈光投射進屋,自然就亮了。高傑的傑就是傑出的意思,英吾的意思就是我是英雄。”

“實際上,高傑這人確實是個英雄,作戰勇敢,外號翻山鷂。而且,此人高大英俊。高傑反叛投降明軍後,成為一方諸侯,鎮守今天江蘇揚州,是南明的江北四鎮之一。孔尚任的《桃花扇》大家讀過吧,裡麵就寫了高傑。明朝滅亡,高傑在河南商丘以身殉國,大節無虧,可就是女色這關過不去。”

孫朝陽一通亂侃,半真半假,道:“話說從頭,李自成因為常年作戰,精神壓力大,身體不適,夫妻生活自然是潦草的。他老婆在老營裡,難免寂寞,於是,高傑貪她美貌,便乘虛而入。且說,一個風雨如晦的夜晚,高傑摸進李夫人營帳,道‘妹妹我思之。’那李夫人嬌喘一聲‘你過來呀。’”

……

接待方的解說小妹妹俏臉通紅,掩麵奔逃:還著名作家呢,素質太低了。

程忠實正要嗬斥,心中一動:新書……或許可以用用這個情節……還著名作家呢,素質太低……卻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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