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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她不在沉默 第7章 蜜月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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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車南下

1993年9月,長江以南的暑氣仍未散去。

林晚晴坐在綠皮火車的硬臥車廂裡,額頭貼著冰涼的車窗,望著窗外飛馳的稻田與山巒。她穿著一件淡藍色連衣裙,裙襬上還彆著一朵乾枯的梔子花——那是今早母親悄悄塞進她行李箱的。

“到了廣州彆哭。”母親隻說了這一句,便轉身進了站台的陰影裡。

晚晴知道,母親不讚成這門婚事。

陳誌遠不是本地人,家在皖北小縣城,父親是下崗工人,母親擺地攤。而她是a市重點中學教師的女兒,師範大學中文係第一名,本可以留校任教,安穩一生。

可她愛他。

那個在辯論賽上說“市場經濟是通往自由的鑰匙”的男人,用三場辯論、七封情書、三十六通電話,攻陷了她的心。

“想什麼呢?”陳誌遠從上鋪爬下來,手裡拿著兩瓶冰鎮橘子汽水。

“冇想什麼。”她接過汽水,笑了笑。

“緊張?”

“有一點。”

“彆怕,”他握住她的手,“從今天起,我們就是夫妻了。我要帶你去看更大的世界。”

火車穿過隧道,黑暗一瞬間吞冇了一切。

可晚晴知道,光,就在前方。

(二)新婚小屋

他們在廣州租了一間20平米的單間,月租80元,冇空調,隻有一台吱呀作響的吊扇。

房東是個胖女人,叼著煙說:“結婚證拿來我看,不然不租。”

晚晴紅著臉遞上紅本子,陳誌遠摟著她的肩,笑得得意。

“行了,”房東吐出一口煙,“鑰匙給你。水電自付,晚上十點熄燈。”

屋子很小,一張床、一張桌、一個衣櫃,角落裡堆著陳誌遠的創業資料:

《南方週末》剪報:鄧小平南巡講話

手寫計劃書:《珠三角小商品貿易可行性分析》

一疊發票:火車票、列印費、飯館小票

晚晴蹲下身,整理那些發票,忽然發現一張寫著“林晚晴,機票,860元”。

“這是……”

“哦,”陳誌遠走過來,“我把你名字也寫進差旅報銷了,公司剛註冊,能省一點是一點。”

晚晴愣住:“可……我冇去啊。”

“沒關係,”他笑了笑,“反正稅務查得鬆,年底衝成本。”

她冇再說什麼。

可心裡,有什麼東西,輕輕裂開了一道縫。

(三)第一頓飯

晚上,他們去市場買了菜,在公用廚房讓飯。

晚晴切菜,陳誌遠炒菜。鍋鏟碰鍋的聲音、油煙味、隔壁夫妻的爭吵聲,混在一起,像一首粗糙的生活交響曲。

“油放多了。”她提醒。

“冇事,香就行。”他夾了一塊肉放進她碗裡,“嚐嚐,我特地點的梅菜扣肉。”

她吃了,確實香。

可她想起母親的話:“過日子,不是比誰花錢痛快,而是比誰算得明白。”

飯後,她洗碗,陳誌遠坐在床上算賬。

“這個月支出:房租80,水電35,夥食200,交通50……”他一邊念,一邊記在一本黑色硬殼筆記本上。

“收入呢?”

“還冇進賬。”他抬頭,“但下個月肯定有,我已經聯絡上佛山的鞋廠了。”

晚晴看著那本子,忽然問:“能給我看看嗎?”

“什麼?”

“你的賬本。”

他猶豫了一下,遞過來。

本子很舊,封麵有磨損,裡麵字跡工整,分類清晰:

“9/15:購名片100張,15元”

“9/18:請客戶吃飯,紅星酒樓,128元”

“9/20:晚晴機票,860元(衝成本)”

她翻到最後一頁,發現一行小字:

“目標:三年內買房,五年內買車,十年內上市。”

她合上本子,輕聲說:“你很有規劃。”

“當然,”他笑了,“我要讓你過上好日子。”

可她冇告訴他——

她想要的“好日子”,不是用虛假髮票換來的。

(四)母親來電

第三天夜裡,晚晴被公用走廊的腳步聲驚醒。她輕手輕腳走到門口,聽見陳誌遠在走廊打電話。

“……對,她現在完全聽我的。”

“……工資卡?早給我了,她說女人不該管錢。”

“……嗯,我讓她辭了工作,專心備孕……”

晚晴站在門後,像被冰水澆透。

她想起臨行前,母親拉著她的手說:“晚晴,婚姻不是終點。彆為了男人,丟了自已。”

她當時不以為然。

現在,她懂了。

她回到床上,睜眼到天亮。

陳誌遠睡得香甜,嘴角還帶著笑。

(五)百貨公司

週末,他們去廣州百貨公司逛街。

晚晴看中一條米色長裙,標價128元。

“買吧,”陳誌遠說,“你穿一定好看。”

她正要付錢,收銀員說:“今天會員日,刷卡送積分。”

“刷我的卡。”陳誌遠掏出一張深藍色信用卡,遞給收銀員。

晚晴愣住:“你什麼時侯辦的?”

“剛註冊公司就辦了,”他得意地說,“額度五萬,還能分期。”

她冇再說什麼。

可她知道,那卡,不是“夫妻共用”,而是他一個人的權力象征。

回家路上,她抱著裙子,走得緩慢。

陳誌遠走在前麵,邊走邊打電話:“……對,那批貨月底到,利潤至少30……”

她忽然停下。

“誌遠。”

“怎麼了?”

“我們……能不能開個聯名賬戶?”

“乾嘛?”

“我想管點錢,比如生活費、買菜……”

他笑了:“你管那麼多乾嘛?我來就行。你隻要把家照顧好,將來生了孩子,夠你忙的。”

她冇再說話。

可她心裡,那道裂縫,又深了一寸。

(六)第一次爭執

那天晚上,他們為“誰洗碗”吵了起來。

晚晴說:“今天我讓飯,你洗。”

“我累了,”陳誌遠躺在床頭,“明天還要見客戶。”

“可你昨天也說累。”

“你怎麼這麼計較?”他猛地坐起,“我是老闆,你是老婆,你為我付出,不是應該的嗎?”

晚晴看著他,忽然覺得陌生。

那個說“我們要平等相愛”的男人,如今開口就是“老闆”“老婆”。

“我不是你的員工。”她說。

“彆鬨了,”他不耐煩地揮手,“趕緊洗,我還得看檔案。”

她站在廚房,水龍頭嘩嘩地流。

她冇洗碗,而是打開那本黑色賬本,翻到最後一頁,在“目標”下麵,輕輕寫下一行小字:

“我也想有自已的目標。”

她冇讓他看見。

可她知道——

她的覺醒,從記下這句話開始。

(七)颱風夜

9月底,颱風“百合”登陸廣州。

停電、停水、斷網。他們的屋子像一艘漂在風雨中的小船。

陳誌遠煩躁地來回走:“這鬼天氣,耽誤我見客戶!”

晚晴坐在床邊,抱著膝蓋,聽著窗外狂風呼嘯。

忽然,她想起什麼:“你帶身份證了嗎?萬一要疏散……”

“在公文包裡。”

她打開包,翻找,卻在夾層裡摸到一張紙——

是公司註冊資料,股東名單上,隻有陳誌遠一人。

冇有她。

她手指發抖。

“誌遠,公司……怎麼隻有你一個股東?”

“哦,”他頭也不抬,“註冊麻煩,我就自已上了。反正錢是我出的。”

“可我辭職了。”

“我知道,”他終於抬頭,“但我會養你,讓你過好日子。”

她冇再說話。

可她知道——

他所謂的“養”,是剝奪她的一切權利。

那一夜,她睡不著。

颱風過後,她讓了一件事:

她買了一個藍色格子筆記本,和陳誌遠的賬本一模一樣。

她在扉頁寫下:“我的賬本”。

第一行寫著:

“9月30日,廣州,颱風夜。我發現自已,不是股東,不是老闆,甚至不是‘合夥人’。我隻是‘家屬’。”

(八)歸途

10月初,他們啟程回a市。

火車上,陳誌遠靠在座位上睡著了,手裡還攥著那份《珠三角貿易計劃書》。

晚晴望著窗外,稻田、山巒、村莊,一一退去。

她打開自已的“賬本”,寫下最後一行:

“我們結婚一個月了。

他給了我一條裙子,一張信用卡,一個家。

可他拿走了我的工作,我的錢,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未來會怎樣。

但我知道——

我不能再,假裝幸福了。”

火車穿過隧道,黑暗再次降臨。

可這一次,她不再等待光。

她決定,自已成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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