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圈人人畏懼的瘋批千金。
但凡惹到我,哪怕路過的一條狗都要挨我兩巴掌。
我爸擔心我難堪大任。
為磨練我心性,臨死前立下絕密遺囑——
以一年為期限,隻要我不打架鬨事,時間一到我就自動成為顧家的繼承人。
萬萬冇想到,我爸頭七剛過。
消失二十年的親媽竟帶著一個男孩突然出現。
親媽得意地拿出一份我爸的公開遺囑,上麵寫著:
“顧家所有的財產都歸我唯一的兒子,顧霆鋒所有。”
我看著眼前陌生的親媽,指著一旁的男孩氣笑了。
“他是你兒子,那我是誰?”
親媽一記耳光狠狠甩在我臉上,瞬間暴跳如雷。
“霆鋒可是能繼承顧家香火的兒子,你個賠錢貨也配跟他比?”
“早知道一出生就該把你淹死,就因為生出你這個女兒,我在朋友麵前都抬不起頭,幸虧有了兒子我才挺直腰板。”
顧霆鋒也衝上來一把推倒我,
“敢對我媽指手畫腳,我纔是顧家的繼承人,收起你的大小姐脾氣,隻要你磕頭認錯我可以給你一間廁所住。”
我氣得攥緊拳手,剛要發瘋。
卻被一陣手機鬨鈴聲打斷。
我用餘光看見倒計時,頓時笑出了聲。
再忍三天,絕密遺囑就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