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爭戰 第二百三十章 李鴻章 伊藤博文天津初會
第二百三十章李鴻章、伊藤博文天津初會
天津兵備道、北洋行營翼長、幕客周馥道:中堂大人明鑒,這皇太後不願與法人再戰,孰能奈何!當務之急,倭使伊藤博文一再進逼,中堂大人切勿等閒視之。
李鴻章道:去歲朝鮮兵變,倭人損失慘重;總理衙門來函,伊氏所爭者,無非賠償倭民損失,嚴懲我方參與將士,倭與我皆不駐軍朝鮮等等,總理衙門諸大臣據理力爭便是,何須推至吾處!
兩淮鹽運史續昌道:年初與倭於朝會商,朝廷嚴旨,華兵駐朝,保護屬藩,業已有年,又經朝王屢請留防,義難漠視,今該國亂黨未靖,尤不能撤。
李鴻章道:時移勢易也!駐倭欽差徐承祖大人密函,伊藤隨弁,意在窺探,吾若不自朝撤兵,中倭兩國必起兵戎;北圻戰火尚未徹熄,吾皇太後絕不會再啟戰端,後續會談,註定艱難,吳、續二大人務必早為籌備。
左副都禦史吳大瀓道:這倭人缺徳,菩薩亦難度。李大人明鑒,吳某以為,吾於北圻大勝,與法即和,於倭可即呈張狀,款不償、將無罰,兵可退,然朝鮮本國如再有亂黨滋事,該國王若請我國派兵彈壓,自與倭國無涉。
李鴻章道:慶軍戍韓三年,將士苦累嗟怨,稍緩本應撤換,但隔海遠役,諸多不便。朝城各國官商畢集,口舌繁多,倭人又從中播弄。統將剛柔操縱,難儘合宜,得人實屬不易。如果倭兵允即儘撤,我軍亦未嘗不可暫撤。
1885年4月7日,倭國特派全權大使、內務卿伊藤博文氣勢洶洶,道:我方複重三遍,李大人如若懲辦貴國肇事將弁,賠償我方軍民損失,且自朝鮮撤軍,則倭中萬世友好矣!
李鴻章道:朝鮮乃我大清藩屬,既有兵變,亦屬屬國內務;然貴國使臣矯詔入衛,釁遂起耳。吾國將士,奮不顧身,護送貴國婦孺,至仁川口岸,此不為肇事,實乃救人矣;既無肇事,且又拯救貴國之人,何須賠償!撤軍之說,又從何談起?貴方足不出戶,中倭萬世友好也!
伊藤博文道:白紙黑字,玉璽鈐印,不為矯詔!本年1月9日,我國已與朝鮮國簽署《漢城條約》,朝人之謝罪、懲凶、賠償亦一並實施,朝王既已簽字畫押,貴國欽察大臣吳大瀓大人亦已當場見證,矯詔之說,不可再議!貴國軍人,槍殺我43人,該當何論?
李鴻章道:據我所知,吾駐朝將士萬分克製,朝國兵亂三日後,方纔照會貴國公使入宮戡亂;然貴使卻半日無音,爾我皆乃帶兵之人,戰事瞬息萬變,吾軍尚能煎熬半日,此等耐心,何軍具有!天下大亂,民亂兵起,亦乃常事,然朝鮮軍民仇視貴國之人,遇輒殺之,孰能奈何?
伊藤博文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豈悠悠閒言辭所可救解?貴國總理衙門大臣奕匡大人有言,有關賠償我方損失一事,儘可與李中堂商辦,李中堂亦必能妥辦。該大臣還言,李中堂係主和之人,必不願與我國開仗!
李鴻章道:有關賠償之事,我總理衙門並無行文告之,待吾函請再議。
三談無果,伊藤博文甚是無奈,遂謂倭國駐清公使榎本武楊道:爾與李鴻章私交甚好,務以私人名義探聽清人最後之底線。吾皇敕令,於推讓之範圍內,求得滿足我之要求而止,並為將來善後事宜采取協商辦法,以期兩國人之和平與幸福。我太政大臣三條實美大人訓令,今後為防止倭清兩國在朝鮮再生破壞和平之事端,有必要設計一個方法,約定兩國均撤回駐朝兵員。如清國不同意撤兵,務必適當規劃將來於我有利之地位。
4月8日夜,榎本武楊拜謁李鴻章,稍作寒暄,榎本道:私人所請,懇請中堂大人務必直言,請問李大人,我方所提懲凶、賠償、撤軍三條,哪一條尚可再商。
李鴻章道:亦恕吾直言,三條中惟撤軍可議。
榎本道:李大人如若一再堅持,伊藤即刻歸國。
李鴻章道:朝鮮之事中國並未辦錯,其錯處全在竹添,若因此決裂,我惟預備打仗耳!去歲,吾國已向法蘭西帝國宣戰!
4月10日,中倭於直隸總督行館再議,伊藤博文再不提懲凶、賠償,談及撤軍,李鴻章甚是得意,道:我知貴國現無侵占朝鮮之意,嗣後若貴國有此意,中國必派兵爭戰;若中國有侵占朝鮮之事,貴國亦可派兵爭戰;若他國有侵占朝鮮之事,中倭兩國皆當派兵救護。緣朝鮮關係我兩國緊要藩籬,不得不加顧慮。目前無事,故議撤兵可耳。
伊藤博文聞言喜曰:中堂所論光明正大,極有遠見,與我意相同,當謹識勿忘。
鴻章忽又幡然而悟,道:此吾個人見識,必要奏請吾皇恩準。
15日,慈禧太後接李鴻章撤軍之請,迅發懿旨:撤兵可允,永不派兵不可允。如實談不攏,萬不得已起見,朝鮮如有重大變故,兩國互相知照,皆可派兵。
4月18日下午,李鴻章、伊藤博文於北洋大營水師營務處簽署《天津會議專條》,文曰:大清國特派全權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通商大臣兵部尚書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爵李;
大倭國特派全權大使參議兼宮內卿勳一等伯爵伊藤;
各遵所奉諭旨,公同會議,訂立專條,以敦和誼。所有約款臚列於左:
一、議定中國撤駐紮朝鮮之兵,倭國撤在朝鮮護衛使館之兵弁,自畫押蓋印之日起,以四個月為期,限內各軍儘數撤回,以免兩國有滋端之虞。中國兵由馬山浦撤去,倭國兵由仁川港撤去。
二、將來朝鮮國若有變亂重大事件,中、倭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
大清國光緒十一年三月初四日
特派全權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生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爵李鴻章
大倭國明治十八年四月十八日
特派全權大臣參議兼宮內卿勳一等伯爵伊藤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