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回國後,我被她女兒當小三打上門 第19章
”許知糾正。
“是接管。
你,歸我們管。
懂嗎?”
他語氣加重,“你的賬號。
你的錢。
你的一切。
歸我們管。
你,聽話。
就有飯吃。
有地方住。
不聽話,”他眼神一冷,“後果,你知道。”
林果果身體明顯抖了一下。
她看著許知冰冷的眼睛,又看看旁邊我的臉。
她眼裡掙紮。
恐懼。
最後,是認命。
她用力點頭,眼淚又湧出來。
“我…我簽!
我聽話!
我什麼都聽!
彆送我去福利院!”
“好。”
許知說。
“地址發你。
現在過來。
帶身份證。
戶口本。”
他掛斷視頻。
半小時後。
敲門聲。
很輕。
帶著怯。
我開門。
林果果站在門口。
抱著一箇舊書包。
像隻受驚的兔子。
眼睛紅腫。
手裡捏著身份證和戶口本。
許知坐在餐桌旁。
桌上攤著兩份檔案。
一份是列印好的《監護權轉讓同意書》。
抬頭。
轉讓方(法定代理人):林笙(由許尉代簽)。
受讓方:許尉。
轉讓內容:林果果全部監護權。
下麵,林笙的簽名位置,空著。
旁邊,需要林果果本人簽字確認。
另一份,就是那張簽了林笙名字的空白諒解書。
許知指了指《同意書》。
“這裡,簽字。
按手印。”
林果果走過去。
手還在抖。
她拿起筆。
在“受讓方”確認欄,簽下自己名字:林果果。
歪歪扭扭。
然後按了紅印泥。
在名字上按下指印。
許知拿起那張空白諒解書。
在下麵空白處,用筆快速寫下幾行字:
本人林笙,神誌清醒,自願同意:將女兒林果果(12歲)之全部監護權,永久轉讓予許尉先生。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乾涉。
寫完後,他在“林笙”的簽名旁,加了一個括號:(精神狀況穩定時簽署,由許尉見證代筆)。
“好了。”
許知把兩份檔案推到一起。
“法律上,齊了。”
他看向林果果。
“你的房間。
走廊儘頭。
小間。
自己收拾。”
林果果抱著書包,怯生生地往走廊挪。
“等等。”
許知叫住她。
林果果僵住。
許知拿起她的手機。
點開直播APP。
登錄她的五十萬粉賬號。
鏡頭對準她狼狽的臉。
他點擊“開始直播”。
瞬間湧入幾萬人。
彈幕刷屏。
果果!
真去尉哥家了?
簽賣身契了?
太子爺想乾嘛?
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