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到境外五年,爸媽靠我發大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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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媽媽再也忍不住了,她失聲痛哭起來,
眼前這個被折磨的不成人樣的孩子,真的是她的女兒,宋招娣。
“我們不換了!不換了!我們就要我的女兒招娣!”
大滴大滴的淚落在我的臉上,
我想抬起手,將媽媽臉上的淚拭去,
媽媽請不要為我哭泣,這點痛其實不算什麼的,
畢竟整整五年了,我都是這麼熬過來的,
可我嘗試了半天,這才發現原來我的胳膊早就折斷了。
靠在媽媽的懷抱中,
所有的痛楚傷害彷佛在此刻煙消雲散,
我隻感覺我的眼皮越來越重,
好累好睏啊媽媽,
我再也支撐不住,
意識消散的最後一瞬,
我似乎看見媽媽正焦急的呐喊。
我叫宋招娣,自打我有記憶起,
爸爸和媽媽就是一對死對頭,他們互相看對方不順眼,
可在一件事上卻異常團結,那就是討厭我。
因為我是他們初嘗禁果而產下的那顆果實,
在那個年代,未婚先孕是要在農村被打上恥辱柱的,
媽媽發現懷孕後,曾嘗試了各種辦法,
她在炎炎烈日下瘋狂鋤地,又是拚命捶打自己的肚子,更決絕時,她甚至喝過墮胎藥,
可這些殺不死我的終究使我更強大,我還是順順利利出生了,
從此,媽媽愛慕的小帥遠走他鄉,爸爸喜歡的小美也嫁為人婦,
他們隻是想初嘗的魚水之歡,卻因為我不懂事的到來,變成一場沉重的責任和負擔,
爸媽草率的領了結婚證,
但他們都覺得我是阻礙他們通向幸福之路的大門,
於是我自出生起就被他們厭棄,
小時候的我不明白大人的彎彎繞繞,
奶奶總說,是爸媽太年輕,不懂得疼娃娃,
可當弟弟出生,爸媽將弟弟寵成了團寵,
我才明白,隻是我不招爸媽喜歡罷了。
儘管我從小體諒媽媽,小小年紀替她洗衣做飯,可她還是會從小販那裡買一根糖葫蘆偷偷給在外麵瘋玩一天的弟弟吃,
直到一次被我撞破後,媽媽非但冇有心虛,反倒自在起來,此後,她總能光明正大的偏心弟弟。
爸媽上地時,我背上揹著弟弟,手裡提著剛做好的午飯,去田裡給他們送飯,
可我剛走到爸媽身前,就因為身形不穩直直的朝後撒去,
弟弟被我壓在背後,滾熱的湯汁卻全都流在了我的身上,
可爸媽心疼的將弟弟從地上抱起,又拍乾淨他身上的泥土,
緊接著狠狠甩給我幾巴掌,
小小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心痛,
我捧著心窩,流著眼淚,看著爸媽抱著弟弟越走越遠。
自此,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在爸媽這裡,我永遠冇有弟弟重要。
五年前,我和弟弟同時被劫匪擄走,
爸媽依舊選擇了弟弟,
五年後,爸媽為弟弟在境外花費的一千萬,
卻又陰差陽錯回到了我身上。
這算不算也被爸爸媽媽愛過一次了呢?
兒時至今的回憶如走馬燈般在腦海中盤旋,
鼻尖濃重的消毒水味傳來,
我緩緩睜開眼,這才發現自己已經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我渾身插滿了儀器和管子,隻要稍微扭動,就會有劇痛傳來,
身旁的護士看我醒來,按鈴幫我傳喚我的家人,
可鈴聲響完,走廊上卻突然傳來一陣騷動,
“請問這裡是宋招娣的病房嗎?”
得到護士的肯定回答,
一群人拿著相機衝進我的病房對著我一陣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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