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奉為神明的青梅,在同學會上當眾向我告 第5章
“就因為那次打架?”
她問,“所以你躲了我十年?”
我苦笑著搖頭:“不止。”
“那還有什麼?”
她逼近一步,“告訴我,沈停雲。”
我張了張嘴,那個秘密在舌尖打轉,最後還是嚥了回去。
不能告訴她。
永遠不能。
“你喝多了。”
我轉身想走,“我幫你叫車。”
她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驚人。
“每次都是這樣!”
她聲音帶著哭腔,“一說到關鍵問題你就逃!”
我背對著她,眼眶發酸。
是啊,我就是個懦夫。
十年前是,現在還是。
她突然從背後抱住我。
溫軟的身體貼上來,手臂環住我的腰。
我渾身僵住,血液都凝固了。
“沈停雲……”她把臉埋在我背上,聲音悶悶的,“我很想你。”
這句話像最後一根稻草,壓垮了我所有理智。
我猛地轉身,把她按在吧檯上。
威士忌的酒瓶被撞倒,咕嚕嚕滾到地上,發出清脆聲響。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紅著眼睛問她,“林棲,你看看我現在的樣子!”
我抓著她的手按在我胸口,那裡有一道猙獰的傷疤。
是當年打架留下的。
“看看這個破酒吧!”
我指著四周,“看看我身上五十塊一件的T恤!”
她靜靜地看著我,眼神平靜得像一汪深潭。
“所以呢?”
她問,“這些很重要嗎?”
“重要!”
我幾乎是在嘶吼,“對你來說可能不重要,但對我來說很重要!”
我配不上她。
從來都配不上。
小時候她是學霸,我是學渣。
現在她是精英,我是混混。
我們之間隔著的,何止是十年光陰。
6她突然笑了。
唇角彎起溫柔的弧度,眼睛像落滿了星星。
“沈停雲。”
她輕輕撫摸我胸口那道疤,“你還記不記得,高二那年運動會?”
我愣住。
怎麼會不記得。
那是她第一次主動牽我的手。
三千米長跑,我在最後一圈摔倒,膝蓋磕在跑道上,血肉模糊。
她是誌願者,衝過來扶我。
醫務室裡,校醫給我清創,疼得我齜牙咧嘴。
她悄悄握住我的手,小聲說:“忍一忍,馬上就好。”
那時她的手掌很小,軟軟的,帶著汗意。
卻給了我無窮的力量。
“後來你瘸著腿,還非要送我回家。”
她繼續說,“我說不用,你就跟在我身後,保持五米距離。”
“你說,不能讓女生一個人走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