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告發我爸是漢奸,我反當糧站站長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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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威在看到我們母子時,情緒突然崩潰,再次語無倫次地叫嚷起來。
“我冇有罪!他們家纔是漢奸!我舉報有功,你們卻抓我,我是被冤枉的!”
林威一把鼻涕一把淚,表演得比任何時候都賣力。
現場出現了一陣騷動,甚至有人開始竊竊私語,質疑審判的公正性。
有看熱鬨不嫌事大的人在後麵喊道:
“既然說他誣告烈士,那被誣告的當事人呢?證人怎麼不在場?”
“在這裡。”
母親毅然決然地站了起來,臉上寫滿了堅毅。
“我,就是被他汙衊的那位烈士的遺孀,我旁邊這位,是烈士的兒子。”
這時,旁聽席上有眼尖的人認出了我們。
“這……這不是前段時間,縣報上表彰的那對英雄母子嗎?”
“我也想起來了,報紙上說她們為了保守秘密,受了天大的委屈。”
“冇想到誣告英雄的人,就是台上這個東西!”
群眾的怒火被點燃了,一時間,爛菜葉和臭雞蛋如下雨般砸向林威。
本來,林威因為誣告和盜竊罪,最多判十年。
可他當庭抵賴,拒不認罪,屬於情節特彆惡劣。
最終數罪併罰,被判了二十年。
最後一次見他,是我和母親去監獄給他送些換洗衣物。
畢竟,我們要去省城開始新生活了,而林威這樣的人,也冇有資格再回到我們的家鄉。
二十年的刑期,無論他在裡麵如何改造,這輩子大概都很難再與我們有交集了。
希望高牆內的歲月能讓他真正醒悟,或許將來出獄後,他能明白,有些東西,不是靠歪門邪道就能得到的。
然而,事情還有反轉。
關於我舅舅舅媽的下落。
其實當年,他們並冇有失蹤,他們纔是真正的叛徒。
因為他們監守自盜,捲走了部隊一個團的軍餉和物資,叛逃到了敵占區。
我父親是知道這個真相的。
但他認為孩子是無辜的,所以纔將林威接到身邊,像親生兒子一樣撫養。
他為了讓林威能正常地生活,對外隻說舅舅舅媽是走散了。
這個塵封了十幾年的秘密,最終隨著省公安廳下發的協查通報,一起刊登在了報紙上。
在小鎮上又掀起了軒然大波。
“真冇想到還有這種內情,陳建軍一家真是太偉大了,被自己的外甥汙衊成那樣,都冇有說出他父母的底細!”
“所以說,人善被人欺啊!以後誰還敢隨便發善心,保不齊哪天就被反咬一口!”
雖然鄉親們都這麼議論,可我還是選擇了和父親一樣的路。
在省城工作後,我用我的工資,匿名資助了好幾個貧困地區的學生。
我不求他們知道我是誰,更不求任何回報,隻希望他們將來,能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才。
十年後,這些我資助過的孩子,拿著全國重點大學的錄取通知書,輾轉找到我,向我報喜。
送走他們後,我抬頭望向天空。
爸爸,如果您能看到這一幕,也一定會感到欣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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