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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 第168章 遼寧特大搶劫殺人團夥王福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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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王福仁

出生日期:1963年

籍貫: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此案發生在錦州市,是錦州市建國以來,發生的最大一起連環搶劫殺人案,案犯的作案方式簡單粗暴,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下手極其凶殘,堅決不留活口。

這種作案方式,在當時的刑偵技術條件下,非常難以偵破。

王福仁從小性格就很內向,看起來老實巴交的,從第一印象來看,很難把他和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聯係到一起。

這小子從小就不愛讀書,上學就和上墳一樣痛苦,好不容易堅持到初中畢業,就輟學回家了。

回家之後,王福仁很快就染上了偷雞摸狗的毛病,結果冇乾幾次,就在1981年被警察抓了,判了三年勞教。

1984年,王福仁出來之後,又重操舊業,不到一年,就再次被抓了。

這次因為有前科,屬於屢教不改類型的,王福仁直接被判了7年,投入了錦州南山監獄服刑。

1991年,王福仁終於重獲自由,通過這幾年的改造,他下定決心,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王福仁這時候已經28歲了,在那個年代的農村,屬於大齡單身青年了,所以首先要乾的事,就是抓緊時間結婚。

很快在家裏人的介紹下,王福仁認識了一個女人,名字叫滿貴萍,兩人冇幾天就領證結婚了。

結婚之後,兩人在雙方家人的資助下,開了一個小吃部,王福仁做為大廚炒菜,老婆在前麵端菜收錢,生意做的相當不錯,半年下來就賺了一萬多塊錢。

在1991年,這個收入相當不錯了,結果有了錢之後,王福仁的老婆先有了想法。

這女的覺得開飯店雖然賺錢,但王福仁家裏不僅幫不上什麽忙,而且還經常來一群窮親戚蹭吃蹭喝,所以她意見很大,兩人經常因為這些事吵架,把王福仁整的很鬱悶。

自己家的情況,結婚之前都和老婆說了,當初她也冇說不同意,反而現在到處挑毛病。

時間一長,老婆的抱怨越來越多,王福仁覺得這老孃們事太多了,自己無論怎麽做,都不能讓她滿意。

不過王福仁此時一門心思都放在賺錢上,雖然老婆總在不停的抱怨,兩口子經常吵架,可因為他不想離婚,所以就一直忍著。

幾年的時間下來,飯店的生意一直不錯,孩子也慢慢長大了,可是兩人的夫妻關係,卻冇有一點改善,到最後簡直是形同陌路,兩人雖然生活在一起,可是連話都不說了。

此時家裏的飯店已經雇了一個廚師,王福仁也不用像以前那麽忙了,他在家待著憋屈,就開始出去找朋友玩,經常出去喝酒打牌。

到了1998年,兩口子的關係實在是維持不下去了,王福仁也不想再湊合著過了,兩人就辦理了離婚手續。

王福仁把家裏的房子、飯店、所有的存款、還有兒子都給了老婆,選擇了自己淨身出戶。

他老婆可能也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最後給王福仁留下了9000塊錢,兩人徹底的分道揚遮了。

王福仁把錢存到了銀行,一個人走在大街上,那叫一個淒涼,冇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這麽多年,一夜回到瞭解放前。

想想自己已經35歲了,冇有錢不說,現在連個家也冇有了,這次離婚,算是把他徹底給傷了。

王福仁此前兩次蹲監獄,都冇讓他絕望,而現在卻感覺自己的前途一片漆黑,乾啥都提不起興趣。

但是日子還得過,總不能等著餓死,王福仁隻能從一個飯店老闆,華麗轉身,去別的飯店打工去了,月薪600塊錢。

給人打工的日子並不好過,錢賺的少不說,還整天看別人顏色,被人瞧不起,時間上也不自由,這讓王福仁非常難受。

要想在短時間內改變這種現狀,那隻能走歪門邪道,偷肯定是不行了,之前已經吃過兩次虧了,錢到手也不多,堅決不能再碰了。

思來想去,王福仁決定動手搶劫,這事比偷還容易,就奔著有錢人去就行,運氣好的話,乾一票大的,下輩子就不用愁了。

王福仁說乾就乾,第一步就是搞定武器,他去商店買了一把發令槍,自己動手改成了自製手槍,子彈就是自行車軸承上麵的滾珠。

威力雖然比不上正規手槍,但是近距離射擊的話,也足以致命。

槍弄好了之後,王福仁打算出去試一試好不好用,順便也練一練膽子,畢竟這事以前冇乾過,自己心裏也冇底。

1998年12月18號,王福仁揣著那把鋼珠槍,一個人來到了葫蘆島市火車站尋找目標。

他攔了一輛出租車,告訴司機自己有事要去錦州女兒河火車站。

這司機姓趙,他看王福仁就一個人,個子也不高,而且長的老實巴交的,所以就冇有懷疑,接下了這個長途的活。

兩個人談好價格之後,老趙一腳油門,就奔著錦州去了。

當出租車開到了女兒河火車站東邊的一個鐵路道口附近,王福仁告訴老趙:“到地方了,停車吧。”

結果老趙剛把車停下來,王福仁在後麵掏出鋼珠槍,對準司機的後腦勺,直接開了一槍,當場就把人打死了。

隨後王福仁從老趙身上找到一百多塊錢現金,還有一個傳呼機。

王福仁冇當回事,反正這次也不是為了搶錢,槍的威力讓他非常滿意,至於殺人的後果,他壓根就冇考慮。

通過這次動手,王福仁堅定了要搶大老闆的想法,這事太簡單了,抬手一槍,黃金萬兩。

不過為了萬無一失,最好是找個幫手,因為要想把這事乾成,前期的策劃、踩點、跟蹤,一個人乾太累了。

接下來的日子,王福仁開始研究身邊的人,看看誰能入夥,最終敲定了一個叫修寶昌的,此人比他大一歲,當年36歲。

兩人之前鄰居,住的非常近,相互之間也很熟悉,修寶昌不是什麽好鳥,他在1995年的時候,因為盜竊,被判了兩年半。

1998年修寶昌刑滿釋放,在家閒著冇事乾,窮的叮噹亂響,估計應該好拉攏。

王福仁想到他之後,先是請這小子喝了一頓酒,在酒桌上就開始忽悠了:“兄弟,你出來之後有啥打算呢?”

修寶昌告訴他:“我能有啥打算啊,混一天算一天唄,這輩子就這樣了。”

王福仁接話說道:“哎呀,現在這社會,想要過好日子太難了,我這情況你也知道,活這麽大了,現在一無所有,也覺得冇啥奔頭,真不如冒險搏一搏,乾一點大事。”

修寶昌很感興趣,趕緊問他:“你要乾啥大事啊?說來我聽聽。”

王福仁隨後便把自己的想法簡單說了一下,讓他冇想到的是,修寶昌主動請求加入:“我早就想這麽乾了,隻要能弄到錢,丟腦袋算什麽事!”

王福仁高興壞了,趕緊偷偷摸摸的把槍掏出來,給修寶昌看了一眼,小聲的說道:“看到了吧,我有傢夥,咱們找幾個有錢人弄幾次,錢夠花了就找個地方過瀟灑的日子去。”

修寶昌看到這個大寶貝之後,眼睛都冒光了,他穩定了一下情緒說道:“兄弟,你既然有這傢夥,雖然我比你大一歲,但以後我就跟著你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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