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 第179章 雲南惡魔流浪漢段金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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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5號,段金全來到湖南省衡南縣三塘鎮,碰到了正要去醫院給生病的母親送飯的女大學生小羅。
段金全偷偷的跟了上去,隨後找準機會把人放倒,掐死了之後,拖到了附近的一個廢棄倉庫裏。
段金全發泄完獸慾,把小羅的屍體直接藏在倉庫的角落裏,提上褲子就離開了現場。
直到一個月之後,小羅的屍體才被人發現,當時已經全部腐爛了。
段金全躲避警方追查的方法很簡單,那就是每做完一個案子,馬上就換下一個城市。
這次段金全從湖南去了廣西柳州,已經五條人命在手,他覺得這麽跑來跑去有點太累了,所以打算在柳州好好歇一段時間,於是就在這邊租了一個小平房,安頓了下來。
既然有了住處,那就不能再殺人了,要不然事情鬨大了,還得繼續跑。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段金全隻乾搶劫的案子,但是都冇有殺人,隻要到手的錢夠吃飯,他就在家待著,什麽時候身上冇錢了,再出去找機會搶一次。
時間很快就過去了一年多,段金全又有點忍不住了,開始的時候,他還在街邊找老頭樂釋放一下,但發現花錢買來的,一點都不刺激,心裏上得不到任何滿足。
這一次段金全帶上一根一尺多長的鐵棍,打算髮現目標的時候,直接用鐵棍把人砸倒,這樣比掐脖子解氣多了。
隨後的大半年時間裏,段金全連續作案8起,不管白天還是深夜,隻要有了想法,馬上出門尋找目標。
不過這段時間他隻強姦不殺人,一直到2007年4月29號,段金全再次開了殺戒。
這天淩晨時分,段金全醒了之後,就再也睡不著了,於是馬上帶著鐵棍,出門尋找目標了。
當段金全走到一個立交橋附近的時候,碰到了一個年輕的女孩,正在打電話。
這女孩身高一米六左右,從後麵看過去,和段金全的前女友簡直一模一樣,他那原本已經熄滅的怒火,又再次燃燒了起來。
段金全看四下冇人,咬著牙就追了上去,掏出鐵棍對著她的後腦勺,狠狠的掄了上去。
結果就在這一瞬間,女孩感覺到身後有動靜,趕緊回頭檢視,接下下意識的一把就抓住了鐵棍。
兩個人當時都是一愣,緊接著就打在了一起。
不過畢竟女孩在身體上有著天然劣勢,段金全還有武器在手,很快她就體力不支,被段金全薅住頭髮,拽倒在地上。
接著段金全掄起鐵棍,對準她的腦袋,瘋狂的一頓猛砸,很快就把人打倒了。
接著段金全把她拖到了旁邊一片廢棄的平房裏,準備發泄獸慾。
冇想到在段金全給她脫衣服的過程中,女孩又醒了過來,開始不斷的求饒,而且保證絕對不會報警。
段金全褲子都脫了,哪有停下的道理,他大罵一句:“你他媽給我閉嘴,老子從來不相信女人,你們都是騙子!”
接著他再次掄起手裏的鐵棍,又是一頓狂風暴雨,直到最後自己打累了,這才停了下來。
事後女孩屍體被髮現的時候,簡直是慘不忍睹,整個腦袋都被砸碎,腦漿子淌的到處都是。
可段金全壓根不在乎,他用衣服把女孩腦袋一蓋,繼續發泄獸慾,走之前還拿走了女孩身上的13塊5毛錢,另外還有一部手機,也就是這部手機,讓段金全徹底暴露了。
時間回2004年8月23號,這天雲南省建水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說是在鐵路線旁邊的樹叢裏,發現了一具屍體。
警察趕到現場之後,發現屍體已經大麵積腐爛,死者是一名年輕女性,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個多月之前。
由於死亡時間太久,再加上最近下過幾場大雨,所以警察在現場並冇有發現什麽有價值的線索。
法醫在屍檢過程中,也冇發現什麽有用資訊,所以這個案子在調查了一段時間之後,暫時被擱置了起來。
時間到了2005年1月22號,雲南省昆明市白塔路延長縣的一個工地上,工人在乾活的過程中,從土裏挖出來一根小孩的大腿,於是馬上就報案了。
警察趕到現場之後,把老劉家兩個女兒的屍體挖了出來,經過法醫鑒定,兩個孩子都是被掐住脖子,導致窒息死亡的。
而且更讓人氣憤的是,其中一個孩子,生前還遭受了性侵。
麵對性質如此惡劣的凶殺案,警方非常重視,馬上成立了專案組,開始全力偵查,必須儘快的抓到凶手。
通過對附近村民的走訪,兩個女孩的身份很快就被確認了,同時獲得了一個重要資訊,有人曾經在女孩失蹤的那天晚上,看到一個外號叫大力的人,在這附近挖坑。
警察馬上順著這條線索往下追查,發現這個叫大力的人,年紀大概在30歲左右,是個流浪漢,經常去老劉家賣廢品,和這兩個女孩都認識,有重大作案嫌疑。
雖然段金全此時已經離開了昆明,但警察在他居住過的破棚子裏提取到了指紋。
由於段金全此前有過案底,所以通過指紋資料庫的比對,警方很快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並把相關資訊上報了公安部。
2005年3月份,公安部把此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同時釋出了a級通緝令,對段金全進行全國通緝。
不過段金全就好像失蹤了一樣,冇有任何線索出現,直到兩年之後,柳州警方終於發現了他的蹤跡。
2007年3月12號,柳州警方接到報案,一名女性在鐵路線旁邊,被人用鐵棍打擊頭部,隨後被拉進了樹林裏強姦,隨身攜帶的一部小靈通還有幾十塊錢現金被搶走。
一個月之後的4月15號,一個女孩在和朋友聚會回家的路上,被人從身後用鐵棒打暈,凶手把人強姦之後,搶走了她的手機和現金。
4月29號上午九點多,警方再次接到報案,柳南區一間廢棄的平房內,發現了一具女屍。
法醫經過屍檢後發現,被害人頭部遭受鐵棒類的硬物重擊,死亡時間大約在五個小時之前,而且遭遇過性侵,身上的手機和現金也被人拿走了。
綜合以上三起案件的線索,警方確定凶手為同一個人,另外根據其中兩個受害人的描述,以及案發現場留下的指紋比對,發現此人正是公安部a級通緝令上的段金全。
柳州警方查詢線索的同時,對被搶走的三個手機進行24小時追蹤,5月1號上午,線索終於出現了。
被害身亡那個女孩的手機,突然撥出來一個電話,警方馬上通過這條線索,查到了打電話的人。
經過確認之後發現,這個手機並不是他的,而是他剛從隔壁村一個叫韓懷忠的人手裏剛買來的。
2007年4月3號淩晨四點多,警方包圍了段金全在柳南區上遊路的出租房,直接破門而入,當場把人抓獲。
雖然段金全用的是假名字,但是這次運氣冇那麽好了,警方在出租屋裏找到了兩部被害人的手機,以及作案用的鐵棍。
段金全被捕之後,隻是交代了在柳州做的案子,對於之前的案子一直閉口不提。
直到昆明警方帶著兩個受害小女孩的照片,放到他麵前的時候,段金全知道藏不住了,這才交代了所有的案子。
段金全隨後被帶回了昆明,2008年9月8號,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段金全一審被判處死刑。
2008年9月27號,段金全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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