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 第129章 哈爾濱特大殺人團夥田旭、魯林(九)
3月29號下午,當火車到達離哈爾濱很近的雙城車站時,魯林突然臨時決定,在這裡提前下車。
下了火車之後,魯林出於安全考慮,在車站附近買了一個很大的墨鏡,恨不得把一張臉全部蓋上,隨後四個人打車,回到了哈爾濱市內。
當天下午四點多,幾個人到天鵝飯店吃了一頓飯,又找了一個錄影廳看了一會錄影,晚上十點多的時候,怕晚上有警察查夜,幾個人離開了錄影廳。
他們在錄影廳附近,偷了兩台自行車,便開始在街上瞎轉悠,最後找到了一個破倉庫,撬開了之後,準備在這裡過夜。
這個季節的哈爾濱氣溫還很低,幾個人都凍的不行,多少都有點怨氣,於是便問魯林:“大哥,咱們已經回黑龍江了,可是回來能乾嘛啊?難道以後我們就天天過這種日子?在這破倉庫裡挨凍受餓啊?”
魯林絲毫不慌:“我當你們大哥,能不為你們安排後路嗎,我是這樣計劃的,咱們先再找兩個警察,再整兩把槍,然後我領著你們去搞銀行,弄到一大筆錢之後,咱們就離開黑龍江,到南方找一個偏僻的地方,好好享受生活去。”
大家聽了之後,都表示讚成,還是老大有辦法,魯林這纔算把隊伍給穩住了。
第二天一大早,幾人趕緊離開倉庫,去了一個浴池,好好的洗漱了一番,然後又回到錄影廳,邊看錄影,邊商量著去哪找警察。
結果商量了一會,王增海有點害怕了,他藉口去上廁所,出了門之後,一溜煙的跑到了火車站,上了一輛回七台河的火車。
王增海本來就是稀裡糊塗的上了賊船,他就是想跟著搶點錢,沒想到這夥人卻都是奔著要命去的,他現在是徹底害怕這些人了。
王增海覺得自己殺人,都是被同夥逼迫的,頂多就判個十年八年的,於是便想懸崖勒馬。
魯林他們等不到王增海,就猜到他自己溜了,這一下把何文慶和任立忠嚇的不輕,都怕王增海去報警,把他們出賣了。
但魯林卻絲毫不慌,他覺得王增海不會去報警,肯定是膽小怕事,一個人跑了。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幾個人還是決定換個地方,不在這待著了。
隨後他們三個來到哈爾濱太平區,當晚撬開了一個煤棚,在裡麵過了一夜。
第二天是3月31號,王增海到達了七台河市,他出了火車站之後,也不知道應該去哪,於是便漫無目的的在路上走著。
結果走著走著,王增海突然遇到了一個朋友,這人是蹬三輪車的,他看到王增海之後便問他:“你怎麼回來了?”
王增海想了想告訴他:“我回來看看我媽。”
朋友勸他:“不行你就去自首吧。”
王增海點了點頭:“嗯,不過我得先回趟家,你送我一趟吧。”
朋友把王增海送到家之後,騎著三輪車就走了,隨後便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接到電話之後,馬上去王增海家裡,把他抓捕歸案。
王增海被捕之後,絲毫沒有隱瞞,全部都交代了,警察從王增海口中得知,魯林他們已經回到了哈爾濱,而且正準備去搶銀行呢,於是馬上開始部署,對魯林幾個人展開抓捕。
魯林他們由於王增海的退出,放棄了搶槍的計劃,決定馬上去搶銀行,然後趕緊離開這個危險的地方。
4月1號和4月2號這兩天,三個人到處找銀行踩點,但是很遺憾,並沒有找到合適的下手目標。
到了4月2號晚上,三個人覺得在哈爾濱待的時間太長了,應該儘快離開。
任立忠提議:“我們還是去大慶吧,畢竟那邊我比較熟悉,咱們先找個地方躲一陣,等風頭過去了,再回哈爾濱整,實在不行的話,也可以在大慶搶銀行。”
魯林覺得任立忠說的也有道理,於是便同意了,三個人商量好了,第二天一早就去大慶。
幾個人這幾天又睡倉庫又睡煤棚的,都沒休息好,魯林決定,在哈爾濱的最後一個晚上,找個旅店好好休息一下。
為了安全起見,魯林和何文慶住一個旅店,讓任立忠自己住另外一個旅店,約定好第二天早上七點鐘,在三棵樹客運站集合。
晚上十點鐘左右,魯林和何文慶走進了太平區的華東旅社,魯林人告訴服務員:我們忘帶身份證了,我叫王林,他叫孫德海,你登記一下吧。
這個旅店的老闆,是個38歲的婦女,她看了魯林一眼,心裡咯噔一下,二話沒說就給他們登記了,讓二人住進了305房間。
等魯林他們上樓之後,老闆趕緊把通緝令拿了出來,仔細對比了一下,發現其中一人正是魯林。
原來王增海被捕之後,哈爾濱警察馬上把各個交通要道都布控了,同時把帶著照片的通緝令,下發到了各個旅店、錄影廳、飯店等場所。
刑警隊在下發通緝令的時候,明確告知老闆,如果發現魯林,必須打電話報告,讓他們親自來抓。
但這個女老闆卻沒這麼乾,她選擇直接跑去附近的治安民警大隊,把這個立功的機會,給了他們。
幾個警察迅速來到旅店,確定了人還在房間之後,一個警察敲響了房門:“開門,警察查夜。”
屋裡的兩個人一下就慌了,魯林趕緊把槍掏了出來,何文慶也拿出了刀子。
魯林示意何文慶去開門,結果門一開啟,警察馬上拿槍一指:“都彆動!”
魯林一看這架勢,馬上就明白了,這是專門過來抓自己的,必須得魚死網破,放手一搏了,於是對著門口就開了一槍。
這槍到了魯林手裡之後,他還是第一次使用,根本就沒什麼準頭,門口那個警察也非常敏捷,看到魯林一抬手,馬上趴在了地上,這一槍打空了。
警察也沒慣著魯林,趴在地上就是一槍,打在了魯林的左腿上。
那邊的何文慶一看開槍了,拿著刀就撲向了門口的另一個警察,想強行衝出房間。
結果警察壓根就沒給他近身的機會,抬手就是兩槍,把他當場擊斃。
這一會的功夫,魯林摸到了牆上的開關,直接把燈關了,房間裡馬上漆黑一片,雙方都不敢再亂動。
警察不動可以,時間耗的越長,一會的援兵越多,可是魯林不行,他不敢再耗下去,於是便拖著受傷的左腿,慢慢往門口挪動,又胡亂對著門外開了兩槍,結果還是什麼都沒打到。
但是他這一動,趴在地上的那個警察,抬手又是一槍,打在了魯林的右腿上,這下他是徹底走不動了。
另外一個警察趁此機會,撲過去就抓住了把魯林拿槍的右手,把他按在了地上,魯林就這樣被生擒活捉了。
旅店這邊正在打掃戰場,住在附近另外一個旅店的任立忠,聽到槍聲之後,覺得大事不妙,趕緊跑過來檢視情況。
結果還沒等他到地方,就看到了一大群警察,還有很多人圍在那裡看熱鬨。
任立忠聽到看熱鬨的人在議論,說警察打死了兩個殺人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扭頭撒腿就跑。
這一晚任立忠像個無頭蒼蠅一樣,到處的亂撞,一直到天亮了之後,他在一條馬路上,攔了一輛去肇東的客車。
結果車子到了前進鄉的時候,遇到了警察設卡檢查,任立忠那飄忽不定的眼神,以及無處安放的小手,馬上就引起了警察的懷疑。
警察把任立忠叫下了車,一頓盤問之後,任立忠漏洞百出,他看到一名警察腰裡彆了一把槍,伸手就想去搶。
接下來就很簡單了,槍是沒搶到,又讓警察一頓胖揍,帶回去一查,此人正是逃犯任立忠。
魯林和任立忠落網之後,都知道自己是死定了,很快就把罪行全部交代了出來,到目前為止,整個田旭、魯林犯罪團夥,隻剩下了一個孫曼忠還沒有落網。
但是天網恢恢,孫曼忠最終也沒能逃脫,一個月之後,警察在哈爾濱將他抓捕歸案。
在對魯林團夥審訊的同時,哈爾濱另外一個案子也在進行,那就是喬四團夥的涉黑案。
6月9號,喬四團夥的14人被執行死刑,5天之後,6月19號,魯林團夥一審開庭。
魯林、任立忠、王增海被判處死刑,田江一審判處死刑,孫曼忠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大鴨梨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1991年7月2號二審開庭,改判大鴨梨有期徒刑四年,田江由於沒有人命案,改判為無期徒刑,7月2號當天,魯林、任立忠、王增海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