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 第531章 湖南常德屠街大案劉歲春、李順年(三)
劉世芳被打之後,一邊拚命阻擋,一邊扯著嗓子呼救,很快就有路人聽到了儲蓄所裡的聲音,進來看情況了。
劉歲春他倆一看有人進來了,就有點害怕了,看來這事是乾不成了,那就趕緊跑吧!
兩人跳出櫃台,撒腿就往門外跑,結果剛一出門,就碰到了一個女的。
這個女的叫楊誌君,是武陵皮革廠的員工,剛才她正在儲蓄所旁邊的一家小店辦事,聽到劉世芳的呼救聲之後,馬上就趕了過來。
楊誌君看到劉歲春和李順年從儲蓄所裡衝出來,順手一把就拉住了劉歲春的衣服,劉歲春掙紮了幾下,但是沒有掙脫開。
旁邊的李順年見狀,掄起鐵棍對著楊誌君的腦袋噗通就是一下,直接把人打倒在地,楊誌君這才鬆開了手。
不過李順年的這一棒子打的並不是很重,小楊倒地之後,馬上開始拚命呼救:“快來人啊,抓搶劫犯啊!”
此時對麵剛好過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小夥,這男的叫丁維祿,是常德塑料五廠的采購員。
丁維祿聽到呼救聲之後,往這邊一看,果然有兩個小子跑的正起勁呢,他趕緊騎自行車追了上去,一直追到了毛皮加工廠門口,終於把人追上了。
丁維祿從自行車上一躍而下,直接撲向了李順年,一把就給他撲倒在了地上,幾個回合之後,就把李順年給製服了。
可是跑在前邊的劉歲春回頭一看自己隊友被抓了,馬上又殺了回來,他對著丁維祿的腦袋哐哐打了兩拳,但是沒有任何效果。
這時候旁邊已經圍過來了好幾個看熱鬨的,這幫人一看劫匪落了下風,於是便躍躍欲試的想要衝上來幫忙。
這一下劉歲春徹底急了,看來不動刀是不行了,他趕緊開啟塑料袋,從裡麵拿出一把三棱刮刀,對準丁維祿的左肋下方狠狠來了一下。
沒想到丁維祿極其勇猛,他捱了一刀之後,就放開了李順年,轉身又撲過來把劉歲春抱住了。
那邊的李順年趕緊從地上爬起來,他都快氣炸了,於是也把刀抽了出來,對著丁維祿的後背狠狠捅了兩下,丁維祿身子一軟,直接倒在了地上。
這兩個小子一看弄出了人命,全都愣在了原地,劉歲春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丁維祿,又看了看手上的血,突然大喊了一聲:“我可以大開殺戒了!”
李順年聽到這句話之後,馬上毫不猶豫的跟著說道:“既然已經殺人了,那就多殺幾個!”
此時周圍已經追過來了不少人,但是聽到劉歲春那歇斯底裡的一聲喊叫之後,全都嚇的一鬨而散。
劉歲春和李順年轉身就衝進了身後的賈家巷裡,開始逢人就殺,直接開啟了狂暴模式。
當時是下午三點十分左右,由於天氣很熱,有不少人都在自己家門前支了張小床睡午覺,對此毫無準備,巷子裡瞬間人仰馬翻,亂成了一團。
另外還有人聽說這邊出了個殺人狂,就跑過來看熱鬨,結果被劉歲春和李順年堵了個正著,當場就被捅死了。
等街上的人都跑沒影了,這兩人又開始衝進街邊的房子裡殺,打頭陣的是劉歲春,但是李順年更加心狠手辣,男女老少通通不放過,有一個八十一歲的老太太和一個十五個月大的女嬰就是死在了他的手下。
這條街被兩人殺穿了之後,兩人又搶了兩輛自行車跑去了紅光村,翻牆進了糕點廠宿舍,還是見人就殺。
這一路上兩人捅了32個人,再加上之前的丁維祿,一共是33個受害者,其中女性24人,男性9人,有6人被當場捅死,11人死在了醫院裡。
在屠殺的過程中,隻有一個叫劉慶峰的小夥進行了反抗,他在衚衕裡迎麵碰上了兩個人,便順手抄起一根扁擔進行還擊,但也僅僅是能自保而已。
警察接到報案之後,很快就趕到了現場,並且在群眾的指引下,順著劉歲春他們屠殺的方向追了過去。
大約下午三點四十分左右,劉歲春和李順年在南坪鄉東風村被一大群手持農具的村民堵住了,警察隨後便趕到了現場,兩人沒有繼續抵抗,直接束手就擒了。
兩個人行凶和落網的過程都非常簡單,前後不過三十分鐘,但卻造成了一聲震驚全國的血案。
接下來就是對兩人的審訊了,警察問劉歲春:“你不知道搶銀行是重罪嗎?”
劉歲春的回答非常極端:“我知道這件事肯定是九死一生,但是為了錢,隻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就願意付出百分之百的代價!”
警察又問李順年:“你為什麼要跟著他一起搶銀行?”
李順年回答道:“為了義氣,大春哥對我很夠意思,他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猶如再生父母一樣,我對他十分佩服,他說什麼我就做什麼!”
警察隨口又問了一句:“那你現在後悔嗎?還敢再殺人嗎?”
李順年毫不猶豫的回答道:“不後悔,隻要大春哥讓我殺我就殺,他殺幾個我就殺幾個!”
李順年的言外之意就是隻聽劉歲春的,從他身上顯現出來的就是極端愚昧和不可救藥。
由於這起案子到影響太大了,所以案發之後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廳的高官都來到了常德,可謂是速戰速決。
一個星期之後的7月26號,常德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當庭宣判劉歲春和李順年死刑,結果兩個人都不服,提出了上訴,但也無非就是多活一天算一天。
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以極快的速度駁回了兩人的上訴請求,五天之後的7月31號,兩人在常德被執行了死刑。
接下來到了表彰環節,首先是因見義勇為而犧牲的丁維祿,1985年8月11號,湖南省追認丁維祿為烈士,到了1987年,常德市又在濱湖公園的一個小島上建了一個丁維祿烈士紀念亭,以此表示紀念。
1985年8月21號,相關部門在常德工人文化宮召開了表彰大會,除了給丁維祿家屬發放了兩千元撫卹金之外,還授予楊誌君中國公會優秀會員稱號,並發放獎金八百元。
這起案子到這裡就結束了,本案中值得一提的就是見義勇為這個問題,在那個年代,官方是非常鼓勵民眾與歹徒英勇搏鬥的,但現在已經開始提倡量力而行了。
原因非常簡單,見義勇為沒有那麼容易,除了尺度不好把握之外,也很容易將犯罪分子激怒,從而引發更嚴重的後果,相信看完下邊這個例子,讀者就能明白了。
2006年的時候,遼寧省營口市發生了一起搶劫案,搶劫犯搶完逃跑的時候,一名計程車司機直接開著計程車撞了過去,結果把人給撞死了。
最終法院判處這名計程車司機有期徒刑十一年,並且賠償死者十五萬元,理由是這不屬於正當防衛的見義勇為,因為對方是在逃跑,搶劫行為已經結束了。
而本案中的烈士丁維祿出手的時候,劉歲春和李順年也是在逃跑的過程中,也正是因為丁維祿的見義勇為,導致劉歲春和李順年激情殺人,從而開始大開殺戒。
其實丁維祿的做法於情於理都沒有錯,但是這種行為究竟要不要提倡,作者也無法評判,就看每個人的不同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