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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我上桌,我甩離婚協議:也該分桌了 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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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受過高等教育、在知名互聯網公司擔任市場策劃經理的獨立女性,在大年三十的晚上,為全家操持了一整天的年夜飯後,得到的,就是這樣一句‘不配上桌’。

請問,這是一個平等的、互相尊重的婚姻關係嗎?”

“被告方聲稱我的當事人拜金、不顧家,但所有的證據都表明,在這段婚姻裡,真正一直在付出、在奉獻、在補貼家用的,恰恰是我的當事人林曉女士!”

“而被告陳明,作為丈夫,對自己母親的錯誤言行,不但不加以製止,反而默許縱容,這本身就是對婚姻關係最大的背叛和傷害!”

王律師的話,字字鏗鏘,擲地有聲。

最後,輪到我做陳述。

我站了起來,看著法官,也看著對麵那個曾經與我同床共枕的男人。

“我冇有什麼要補充的了。”

我的聲音很平靜。

“我隻想說,我努力過,我付出過,我忍耐過。

我以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經營,但後來我才發現,在這場婚姻裡,從始至終,都隻有我一個人在負重前行。

當我在廚房裡滿身油煙的時候,他在客廳裡看電視;當我在深夜為項目熬夜的時候,他在牌桌上消遣;當我被他的母親用最刻薄的語言羞辱時,他勸我‘大度’一點。”

“我承認,我愛過他。

但這份愛,已經在五年日複一日的失望中,被消磨殆儘了。”

“我今天站在這裡,不是為了報複誰,隻是為了拿回本該屬於我的東西,包括財產,也包括,我作為一個獨立的人,應得的尊重。”

我說完,坐了下來。

庭審結束。

陳明和張桂芬像兩隻鬥敗的公雞,垂頭喪氣。

走出法院大門的那一刻,陽光正好。

我仰起頭,閉上眼睛,感覺壓在心頭五年的那座大山,終於被徹底搬開了。

空氣裡,是自由的味道。

10判決結果很快就下來了。

毫無懸念。

法院支援了我的全部訴訟請求。

婚內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我對家庭的經濟貢獻,都被法官予以認定。

最終,我分得了那套房子40%的折價補償款,以及婚內共同存款的一半。

總計一百六十多萬。

這是我應得的。

陳明和張桂芬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叫囂著要上訴,但王律師告訴我,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們最終還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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