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陽如血淚凝霜 第9章
-
聽到父親律師的話,她猛地抬頭,死死瞪向另一邊。
檢察官傳喚證人。
母親張蘭被扶上來,眼神渙散。
檢察官詢問她我後期的情況及就醫。
張蘭愣了很久,才喃喃道:“我們都在逼她,嫌她礙事,占地方,花錢。那晚她叫得很疼,我冇進去,他爸爸說彆管。”
“媽媽!你胡說!”林薇尖叫。
法官敲槌警告。
張蘭繼續恍惚低語:“是我們對不起小夕,逼她死。”
她被帶下去時,反覆唸叨著這幾句。
證詞混亂,卻像刀子剖開了真相。
陳皓走上證人席,目光掃過林家人,毫無波瀾。
他冷靜陳述,每出示一項證據,林國棟臉色就更灰敗,林薇呼吸就更急促。
質證時,林薇律師攻擊轉賬記錄來源:“此證據來源不明,合法性存疑!”
檢察官反駁:“真實性已覈實,與本案其他證據鏈吻合,應予采信。”
眼看敗局已定,林薇突然癲狂起身,指著林國棟尖嘯:
“是他!都是他!他說林夕活著是累贅!死了能用保險金救公司!他說做得乾淨就行!火也是他讓我找機會放的,他說那天公司人少賬本必須毀掉!錢大部分被他拿去填坑了!我隻是聽話!憑什麼罪都歸我!”
法庭嘩然,閃光燈驟亮。
林國棟麵色慘白驚怒:“胡說!瘋子!汙衊!法官大人,她為脫罪不擇手段!”
後續審理變成了醜陋的互撕。
父女為脫罪不惜揭露所有肮臟細節,將對方推向深淵。
公司財務混亂、家庭冷漠、精心算計,全部暴露於日光下。
最終,判決落下。
“被告人林薇,犯縱火罪致人重傷,手段惡劣;犯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林國棟,犯教唆殺人罪、金融欺詐罪,罪名成立。係主犯之一,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被告人張蘭,犯遺棄罪致人死亡,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林氏公司破產清算。
所有資產凍結拍賣。
那筆所剩無幾的保險金被保險公司依法追回。
我飄蕩在上空,看著這一切,心中冇有快意,隻有無儘的悲涼和虛無。我用生命維護的家庭和親情,終成一地雞毛與冰冷鐐銬。
10
我的靈魂輕盈,徘徊在海邊,等待最後的自由。
陳皓來了。
捧著那個素雅的骨灰盒。
他依照我最後的意願,打開盒子。
海風呼嘯著,捲起灰白的塵埃,紛紛揚揚,撒向無垠的蔚藍。
它們在空中短暫飛舞,映著陽光,像最後的星芒,然後無聲地融入萬頃碧波,消失不見。
陳皓在海邊站了很久。
他的眼眶濕潤,嘴唇微張,似乎想說什麼,卻又像哽在喉嚨裡。
風聲漸小,海浪拍打著礁石,發出有節奏的輕響。
“夕夕,”他終於開口,聲音被海風打散,“我應該早點看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