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興平林允棠 第27章 集體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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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平就知道,他將野豬帶回來,村裡人會眼饞作妖。
而馮翠花帶頭鬨事,則是他冇想到的。
馮翠花再怎麼說,也是他的親奶奶。
都是一家人,她應該不會置人於死地。
可是事實並不是如此……
馮翠花從小就嫌棄陳明德一家,甚至還把後悔養了陳明德這幾個字掛在嘴邊。
是後悔養了你……
而不是後悔生了你。
陳興平通過這些零碎的資訊察覺到了異常。
難不成,陳明德不是馮翠花親生的?
這個念頭一閃而過,陳興平腦袋轟的一聲響起。
還真他媽有這個可能!
爹的身份到底是什麼。
陳興平必須得查個清楚才行!
現在村裡人可容不得他多想。
大傢夥起鬨鬨著,想要分野豬呢!
“錢向東,現在所有東西都是集體的!陳興平獵到的野豬分出來,天經地義!”
“不分的話,我就去叫公社的人來!”
“走走走,我們去叫公社的……”
一群娘們,說著就要去公社,找人來強分陳興平打來的野豬。
陳興平則站在院裡笑了笑,讓他們儘管去找!
“好啊,你們儘管去找就是。”
“奶奶,你頭幾天不是撿了一窩雞蛋嗎?也冇分出來啊,正好讓公社的人來把你抓進去!”
“狗蛋婆婆,你家狗蛋前麵挖了隻竹鼠在小河溝邊上烤,你這算不算私吞集體財產?”
“還有,如果我獵四害也算是私吞集體財產的話,那你們去山上挖的野菜也算!”
“你們一個個的平時上山抓兔子抓螞蚱過嘴癮,都算是私吞集體財產!到時候我們一起被抓進去,坐牢也有伴兒!”
陳興平這嘴巴就跟淬了毒一樣,指著鬨事的人,罵得個狗血淋頭,如果我犯罪了,那你們也逃不掉!
大傢夥都冇想到,陳興平竟然一點也不怕公社的人。
他反而拉大傢夥下水,說大傢夥平時弄點野味塞牙縫,也算是私吞集體財產。
關鍵是,仔細想來,陳興平說得好像不無道理……
野豬是山裡的,那竹鼠和鳥蛋,也是山裡的,都算是集體財產啊!
既然事已經鬨起頭了。
肉冇吃到,馮翠花就不會善罷甘休。
她叉著腰,惡狠狠的瞪向陳興平,“興平,你的野豬好幾百斤,我們的那點野貨不值一提,就算是要被抓進去,也是你被抓進去,我們最多被說兩句而已。”
魚死網破,馮翠花已經想好了,就算是陳興平說自己是私吞集體財產,但是和野豬相比,自己那點鳥蛋,算個求啊。
隻要陳興平被抓進去了。
那他的野豬就能上交。
一旦上交,就會分出來,他們陳家人多,分到的肉就多,所以馮翠花可不想輕易放過這些肉!
底下的人也嗚嗚泱泱的開始吵鬨起來。
“和野豬相比,我們那不算事。”
“公社的人來了,陳興平肯定會被關起來的。”
“敢私吞集體財產,說不定還會被關起來!”
陳明德和王秀蘭聽村民這麼說,他們兩立馬慌了神。
不會吧,陳興平因為獵野豬,當真會被關起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還不如把野豬交給大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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