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崇禎,開局救下魏忠賢 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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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檢聞後,親自召見格物院正使陶光祖入殿,於奉天殿中設案問策。
“現今所造火銃,火力何程?攜帶如何?實戰換裝需時幾何?”朱由檢問。
陶光祖回道:“新製三管火銃,每發三連,不需重裝,隻換引火線即可。重管火銃由精鋼鑄造,前裝帶卡環,騎兵亦可持用。
至於火雷,則改舊式硝包為震鱗鐵雷,內置引火珠,可擲可埋,百步之內足破敵陣。”
朱由檢點頭,曰:“可喜。但若止步於此,則仍為小勝之器。試想百營皆持此器,萬人皆操此銃,則敵可破、疆可守,國可興。”
遂當殿命內務府、兵部、工部三司,與格物院共設“軍械統造署”,於京南廣勝倉空地建廠,專造新式軍器,列入兵屯配額,不得緩怠。
同時詔諭全國:凡匠人擅冶金、通器械、能工巧匠者,報之工部,入選者即為“兵工戶”,享工役免除、子弟優貢之例。
魏忠賢奏請設“火器試陣日”,每季一次,五軍輪派兵士至校場演練,格物院負責觀測、修訂、再造。
而格物院本身,也在朱由檢命下設“器學試司”,招收太學生中通數理、識造術者為“學官”。
凡進一器、有一法、成一圖者,均可入《格物功錄》,由兵部記錄,歲末上呈皇帝。
短短三月,“輪轉火銃”新式戰器試製成功,前管裝彈,後輪引線,一扳即發,三輪連響,準確度較舊銃提高三成,後勤裝填時間縮短五分之四。
朱由檢命其先撥五百支赴遼東試用,趙率教於戰報中書:“新銃已到,日試夜練,軍中皆歡,諸將言:有此利器,敵至亦無懼。”
除火銃之外,格物院所製車載連弩、輕型便攜炮台亦已入試驗階段。
車載連弩設於牛車之上,手輪操縱,十箭連發,百步殺傷力不遜火器,尤適山地。
而便攜炮台則為朱由檢親自命令試製——四腳可摺疊小炮,配滾輪,駐守可炮擊,行軍可拆卸,軍中稱其為“天子短炮”。
東廠奏報稱:後金探子已覺明軍火器大變,多爾袞密語部將:“若其器皆如此,我軍十年不得越山海。”
朝廷聞之,文武皆振。工部尚書盧九德奏:“今兵有器,猶工有械,必以器為先。臣請增設南直隸三大冶廠,京畿五小工坊,以供新器之需。”
朱由檢允之,並命江南織造、福建銅場、陝西鐵礦皆開列軍用優先。又下令:“凡供軍之匠,其家子弟免徭三年,次子可入學堂為吏。”
黃道周聞奏言:“今陛下重火器如兵,重工匠如將,可謂得國之實策。”
錢謙益卻在私席上輕歎:“此道雖利,然以器禦敵,終非長久之道。”
劉宗周反言:“若兵器俱精,士氣尚存,又何懼建虜?”
而朱由檢早有打算,命格物院所造之器,不止備邊,更供農商。
格物院副使陳子淵進言:“臣願建器民工坊,造犁、鏵、車、爐、水轉機、風力鼓風,皆以軍工之技,利民間之用。”
朱由檢大喜:“可。軍為器始,國以器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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