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悅暢小說 > 其他 > 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 > 第173章 硬懟公權力
加入收藏 錯誤舉報

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 第173章 硬懟公權力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嘩~~”

旁聽席徹底炸了鍋。議論聲嗡嗡作響。

“我的天!先審後立案?這是什麼神仙操作?這簡直是法盲啊!”

“這已經不是程式瑕疵了,這是程式顛倒!是從根子上就爛了啊!這個案子還能繼續審下去嗎?”

直播間的彈幕,更是直接刷瘋了。

“法學生在此,張律師說的每一個字都是對的!立案前獲取的言詞證據,在法律上就是一張廢紙!根本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漲知識了!原來抓人審問還要先走流程的啊?我還以為想抓就抓,想審就審呢!”

“樓上的,你以為呢?這是法治社會!張律師這是在給我們所有普通人上一堂生動的普法課啊!今天算是見識到了什麼叫專業的法律人!”

王建的臉色一片慘白,他感覺自己的呼吸都變得困難起來。

完了。

他知道,這些證據的程式問題,在法庭上被如此清晰地剖析開來,已經徹底失去了任何效力。

這些話沒有說出來還好,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一旦說出來就不行!

庭審直播間就在那擺著,但凡稍有不對就能傳遍全國!

如此情況,合議庭恐怕無法再支援他們了!

劉全德的額頭也冒出細密的汗珠,他感到一陣坐立不安,手心已經完全濕透。

這個辯護律師,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他直擊要害,步步緊逼。

他心裡清楚,這些“問題”確實存在,可過去從來沒有人敢這麼明目張膽地拿到法庭上來說!

他瞥了一眼旁聽席和直播螢幕,感受到無數道探究的目光,背脊發涼。

張偉沒有理會周圍的騷動,他繼續以一種無可辯駁的語氣說道: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客觀證據,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

“但是!對於言詞證據,法律有嚴格的要求,必須在刑事立案之後,依照刑事訴訟程式重新收集,絕不允許直接轉化!”

他的目光掃過公訴席和審判席,聲音中充滿了質問。

“那麼,辯護人想問,公訴人剛纔在法庭上,作為核心證據出示的、那些在立案前非法獲取的言詞證據,是怎麼能如此堂而皇之地,出現在莊嚴的國徽之下,並被用以指控一名中*****國公民有罪的?!”

王建死死咬著牙,胸口劇烈起伏。

他知道,張偉正在將他們架在火上烤。

他看向審判長,希望劉全德能出麵打斷,或者警告張偉,可劉全德的臉色同樣難看,眼神飄忽,顯然也亂了方寸。

“再比如,”張偉的攻勢毫不停歇,“我的當事人陳強,在偵查階段一共形成了四次訊問筆錄。”

“這四次訊問,每一次,都至少有一名非法的偵查主體,也就是輔警,參與了訊問。”

“尤其是那份唯一的、也是公訴方最倚重的有罪供述,形成於去年8月2日,是由兩名輔警單獨完成!”

“審判長,辯護人想強調,這不是瑕疵,這是根本性的違法!是偵查主體的完全錯位!”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不得由其他人員進行!”

“如果,連這樣一份由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製作的、並且早已被原一審法院依法排除的筆錄,都能夠在本案中,重新作為定罪的依據。”

張偉的聲音頓了頓,掃視了一圈法庭繼續說道:

“那麼,《中*****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人員資格的規定,將徹底淪為一紙空文!我們還談何法律的尊嚴?還談何程式正義?!”

蘇婉柔看著張偉的背影,眼中滿是崇拜的小星星。

張律太強了!

這纔是他心目中的律師!

直接硬懟公權力,這是她做夢的時候纔有的情景!

太強了!!!

劉全德的心臟跳得越來越快,手心的汗水已經浸濕了法袍。

他感到陣陣眩暈,彷彿自己也置身於被告席上,被張偉的質問鞭笞著。

他知道,輔警單獨訊問,這是實實在在的硬傷,而且一審也確實排除了這份證據。

現在公訴人竟然又拿出來,這是嫌事情不夠大嗎?

之前沒人說他也無所謂!!

但是現在,他恨不得當場宣佈休庭,把王建叫過來狠狠訓斥一頓。

“還有!”張偉指向那張孤零零的現場照片,“一張沒有任何提取筆錄,沒有註明提取人、時間、地點,甚至連原始儲存介質都無法提供的所謂李立春案發當日背景的照片,竟然被公安機關直接作為關鍵物證使用!”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收集物證、書證,應當製作筆錄,註明時間、地點、物品名稱、數量、特征、來源、收集過程,由收集人、持有人簽名!”

“這完全無視了刑事訴訟關於物證提取的法律規定!辯護人甚至有理由懷疑,這張照片的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

“最讓辯護人感到震驚的是,”張偉話鋒一轉,目光精準地鎖定了審判長劉全德,“在本案已經經過多次開庭審理之後,本案的審判長與公訴人,竟然在庭後,以‘核實證據’為名義,對本案的被害人李立春,進行了聯合詢問,並製作了筆錄!”

此話一出,劉全德的瞳孔猛地一縮!

他的身體瞬間僵硬,如同被施了定身咒。他感到一股冰冷的寒意從腳底板直衝天靈蓋!

這件事是為了補強證據鏈。

如果說之前說的那些東西他隻是玩忽職守,那麼聯合詢問則是直接的違規!!!!

他的大腦一片混亂,嗡嗡作響,冷汗瞬間打濕了他的襯衣。

他下意識地看向王建,發現對方同樣一臉驚恐。

張偉沒有理會審判席上的反應,繼續說道:“《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可以休庭進行調查覈實。”

“但是!法律同時明確限定了調查覈實的方式,僅限於勘驗、檢查、查封、扣押、鑒定、查詢、凍結這七種!”

“根本就不包括,也不允許合議庭在庭後,以訊問被害人的方式進行所謂的‘核實證據’!”

“更何況!”張偉的語氣中帶著一絲毫不掩飾的嘲諷,“還是由本應保持中立的合議庭,與本案的控方公訴人,聯合對被害人進行詢問!”

“這哪裡是核實證據?這分明是控審不分,聯合起來製造證據!是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式的行為!是對司法公正的踐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