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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 第219章 五千萬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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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在肅靜的法庭內一分一秒地流逝。

終於。

“吱呀——”

審判庭的側門被推開,打破了這片死寂。

以孫建國為首,帶著另外兩名審判員老劉和老王,三人組成的合議庭,出現在眾人眼前。

唰!

法庭內所有人,無論原告被告,還是旁聽席上的寥寥數人,全體起立,行注目禮。

一道道目光,彙聚在那身穿法官袍、胸前佩戴著莊嚴法徽的三人身上。

孫建國強行將胸中的那股邪火壓了下去,臉上恢複了法官應有的威嚴與冷峻,麵無表情地帶領合議庭成員,一步步走向高高的審判席。

落座。

他的目光掃視了一圈法庭。

當視線落在原告席那個年輕得過分的律師臉上時,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多停留了片刻。

張偉?

孫建國眉頭微不可察地一皺。

這不是那個最近在刑事領域聲名鵲起的小子嗎?

他內心深處,泛起一絲不以為然的嘀咕。

區區一個打刑事案的,怎麼還跑到商事庭來湊熱鬨了?

現在的年輕人,真以為打贏了幾個案子,就什麼都懂,什麼錢都想賺了?

商業案裡的門道和水深,可不是你那套嚇唬犯罪分子的路數能玩的轉的!

彆把好不容易打出來的名聲,給砸在這裡了!

心中閃過這些念頭,孫建國很快收回了目光,他不想在一個小輩身上浪費太多精力。

他朝著書記員的方向,微微示意。

書記員立刻會意,猛地站起身,手持檔案,用清晰而洪亮的聲音宣讀法庭紀律。

“……根據《中*****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現在宣佈法庭紀律!全體人員必須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嘩、鼓掌、吸煙……”

簡短而嚴肅的宣讀結束後,書記員落座。

孫建國拿起麵前的法槌。

“咚!”

一聲清脆而沉重的敲擊聲,回蕩在法庭的每一個角落,也敲在了每一個人的心上。

“現在開庭!”

他聲音洪亮,不帶一絲個人情緒。

“傳被告智擎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康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由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公開審理。”

“下麵,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孫建國的目光,再次投向了原告席。

“首先,由原告方宣讀起訴狀,陳述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刹那間,全場的目光,齊刷刷地聚焦在了張偉的身上。

被告席上,劉建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冷笑,準備欣賞一場外行的蹩腳表演。

審判席上,孫建國麵無表情,內心已經準備好迎接一份邏輯不通、重點不明的起訴書。

然而,張偉卻並沒有立刻開口。

在一片寂靜的注視中,他緩緩地站起身。

他的動作不急不緩,帶著一種奇異的韻律感。

他伸出修長的手指,輕輕整理了一下身上那件筆挺律師袍的衣領,將一絲微不可見的褶皺撫平。

這個動作,自信、從容,彷彿不是在即將展開廝殺的法庭,而是在自家書房,準備開始一場輕鬆的閱讀。

他甚至還側過頭,給了身旁緊張到手心冒汗的王明遠一個安撫的眼神。

最後,他才轉過身,麵向審判席,目光清澈而堅定,直視著審判長孫建國。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等待著他的第一句話。

張偉那從容不迫的姿態,本身就形成了一股無形的氣場。

被告席上,劉建嘴角的冷笑愈發明顯,他好整以暇地抱起雙臂,準備欣賞一場由刑事律師導演的、漏洞百出的商業案“鬨劇”。

審判席上,孫建國輕咳一聲,掩飾住內心的不耐,公式化地說道:“原告律師,請開始你的陳述。”

張偉微微頷首。

他沒有去看手中的卷宗,彷彿所有法條與事實,都已鐫刻在他的腦海裡。

他清了清嗓子,沉穩而清晰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中響起,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

“審判長,審判員。”

“我方當事人,康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是受《中******國商標法》保護的第號‘康源’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人。”

“該商標覈定使用在醫療器械、醫療裝置等商品類彆上,經過我方當事人長達八年的苦心經營,在相關領域內已經具有了極高的知名度與美譽度,是消費者識彆我方產品的重要標識。”

他的語速不快,但節奏感極強,邏輯清晰,開門見山,瞬間就將所有人的注意力牢牢抓住。

孫建國原本有些渙散的眼神,下意識地凝聚了起來。

劉建臉上的笑容,也微微收斂了一分。

張偉的聲音還在繼續,不帶一絲波瀾。

“然而,自去年起,被告智擎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國內醫療科技領域的巨頭,在明知我方‘康源’商標存在且享有較高聲譽的情況下,公然在其新推出的同類醫療產品線上,大規模使用與其讀音、字形、含義均高度近似的‘智源’標識。”

“被告此舉,其主觀惡意,昭然若揭!”

“其行為,不僅輕易地造成了相關消費公眾的混淆與誤認,嚴重稀釋、損害了我方‘康源’商標賴以生存的識彆性與顯著性,構成了典型的商標侵權行為!”

“綜上所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張偉的聲音陡然拔高,目光直視審判席。

“依據《中*****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之規定,我方現提出以下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康源’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二、判令被告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刊登宣告,消除因其侵權行為給我方造成的不良影響,賠禮道歉!”

“三、判令被告賠償我方經濟損失,以及我方為製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調查費等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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