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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 第382章 原告律師對我們江城市自己的地方法規是否也同樣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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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海的瞳孔驟然收縮,他剛剛還在瘋狂運轉的大腦,此刻像是被注入了水泥,瞬間凝固。

張偉看著他煞白的臉,將最後一把刀,輕輕地遞了過去。

“所以,黃律師。”

他的聲音輕柔得像惡魔的低語。

“你確定,現在就要申請司法鑒定,來驗證這段視訊的真偽嗎?”

“你想當庭替我們,把趙東先生的刑事犯罪證據,徹底坐實?”

一瞬間,全場死寂。

審判席上,周敏看向原告席那個年輕得過分的律師,眼神中第一次流露出了真正的讚賞。

陽謀!

這是**裸的陽謀!

周敏的腦海中,瞬間就推演出了黃海麵臨的絕境。

張偉既然敢如此篤定地丟擲這個問題,就意味著他對這份視訊的真實性,有著百分之百的把握!

如果黃海現在嘴硬,申請司法鑒定……

那結果幾乎是註定的。鑒定機構會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報告,證實視訊未經剪輯、完全真實。

到那時,這段視訊就不再僅僅是行政訴訟中的一份證據,而是板上釘釘的、可以直接移交公安機關的刑事犯罪鐵證!

黃海,將親手為自己的當事人趙東,敲響通往監獄的大門!

可如果……他不申請鑒定呢?

那就等於在法庭上,預設了這份證據的真實性!

他之前所有的狡辯,“曆史遺留問題”、“恰好路過”、“製止犯罪”都將淪為徹頭徹尾的笑話。

他將當著所有人的麵,承認自己的當事人,存在主觀欺詐的故意!

那麼,原告方“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訴求,法庭將再無理由駁回!

一個選擇,是輸掉官司,賠一大筆錢。

另一個選擇,是輸掉官司,賠一大筆錢,然後把自己的老闆再親手送進去吃牢飯!

這道選擇題,根本就沒得選!

這個叫張偉的年輕律師,他從頭到尾,就沒給對方留任何活路!

他不僅要贏,還要贏得你心服口服,贏得你連掙紮的勇氣都沒有!

周敏的目光再次落到被告席上。

隻見黃海的額頭上,豆大的汗珠滾滾而下,他抬手擦了一把,可新的汗水又立刻冒了出來。

他的臉色在蒼白和漲紅之間不斷變換,嘴唇哆嗦著。

時間,彷彿在這一刻被無限拉長。

終於,在死一般的寂靜中,黃海從喉嚨裡擠出了一個比哭還難聽的笑聲。

“哈……哈哈!”

他強行扯動嘴角,對著審判席擠出一個僵硬的笑容。

“審判長,張律師……張律師真會開玩笑。”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彷彿一條被扔上岸的魚,終於放棄了最後的掙紮。

“我方……對我方對這份證據,並無異議!”

審判長周敏的目光在法庭內緩緩掃過。

“原告方,是否還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

張偉站起身,微微躬身:“沒有了,審判長。”

“第一被告?”

李衛軍陰沉著臉,搖了搖頭。

“第二被告?”

王建國同樣表示沒有。

“第三被告?”

已經徹底蔫下去的黃海,有氣無力地回道:“……沒有。”

“好。”

周敏拿起法槌,輕輕敲下。

“咚!”

“舉證質證階段結束,現在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首先,由原告方發表辯論意見。”

話音剛落,張偉便站起身來,目光清亮,掃視全場。

“審判長。”

“在方纔的舉證質證階段,事實已經非常清晰。”

“第三被告,隴東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法利益,主觀故意、虛構事實,其欺詐行為昭然若揭。”

“第二被告,江城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其‘行政不作為’的指控雖因記錄被銷毀而難以直接認定,但這背後涉及的內部管理混亂和可能的紀律問題,並非本案行政訴訟的審理範疇,我就不在此進行過多論述了。”

張偉的聲音陡然一轉,目光轉向第一被告席上的李衛軍。

“現在,本案的爭議焦點,隻剩下一個!”

“那就是我方指控第一被告,江城市城市管理局,執法主體不適格,構成行政違法!”

他停頓了一下,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過來,才繼續發問。

“我想請問第一被告的代表,李衛軍隊長。你們城管局,是依據什麼,對我的當事人以及成百上千的車主,開具的‘罰單’?”

“在這裡,我有必要向法庭,也向旁聽席的各位市民朋友強調一點。”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違章停車行為,城管以及交通協管員,隻有權力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

“這隻是一份書麵提醒,告知車主其行為違法,並敦促其儘快駛離。”

“而真正具有法律強製力、能夠作為罰款依據的,是《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俗稱,罰單!”

“有權開具這份處罰決定書的,全華國隻有一個部門,那就是交通警察!”

張偉的目光灼灼地盯著李衛軍。

“所以,我的問題是,你們城管局,憑什麼能開出交警纔有權開的罰單?”

李衛軍猛地站起身,臉色鐵青。

“審判長!對於原告律師的這個疑問,我方早在庭審之前就給過答複!”

“誠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權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但是!”

李衛軍話鋒一轉,丟擲了他們早已準備好的說辭。

“考慮到我市機動車保有量激增,交通管理壓力巨大,為了提升執法效率,打擊違法停車亂象,經我局與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協商,並報請上級單位批準,在特定區域內,由我局代為履行部分交通管理職責!”

“這屬於合法的‘行政委托’!我們的執法程式,完全合規!”

“好!”

張偉點點頭,臉上看不出喜怒,彷彿完全接受了這個說法。

“李隊長,既然是‘行政委托’,那麼我想再問你一句,也請你明確回答。”

他看著李衛軍,一字一頓地問道。

“在你們開具給各位車主的罰單上,所引用的處罰依據,是哪一條法律法規?”

李衛軍張了張嘴,卻發現自己竟一時語塞,他不是專業的法務人員,要他精準地說出來還是有些為難他了。

就在這時,他旁邊一直沉默不語的法務人員,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男人,立刻站了起來。

“審判長,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他先是推了推眼鏡,用一種極為專業的口吻說道。

“原告律師,你的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法律陷阱。”

“你試圖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來否定我方的執法權,但你似乎忽略了一點,我們的執法行為,並不僅僅侷限於國家**。”

他從麵前的資料夾裡,不疾不徐地抽出一頁檔案,聲音沉穩而自信。

“我方進行執法時,所依據的實體法,是《江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擅自停放車輛,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

“根據該條例第五十條的授權,我局有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說完,他將檔案放下,看向張偉。

“我不知道,原告律師對我們江城市自己的地方法規,是否也同樣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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