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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 第476章 三個死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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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宏的聲音頓了頓,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著那最後的宣判。

“本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林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魏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拐賣婦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不可能!我爸是魏東強!你們不能判我死刑!”

魏天終於崩潰了,他瘋狂地掙紮著,對著審判席發出y一聲聲咆哮。

“我爸會救我的!你們等著!我不會死的!!”

兩個法警迅速上前捂住他的嘴巴。

包宏不受影響繼續宣判:“三、被告人孫陽,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孫陽沒有任何反應,他隻是呆呆地站著,好似被判死刑的人不是他。

三個死刑!

立即執行!

旁聽席上,短暫的寂靜後,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和壓抑不住的哭聲。

“好!判得好!”

“謝謝法官!謝謝政府!”

小雅、菲菲、文靜三家的父母,再也支撐不住,相擁著癱倒在地,放聲痛哭。

宣判,還沒有結束。

包宏的視線,轉向了那幾個已經麵如死灰的律師。

“四、被告人王承誌,身為執業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引誘、教唆當事人進行虛假陳述,妨礙司法公正,其行為已構成辯護人妨害作證罪,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王承誌身體猛地一晃,他那張始終維持著精英風範的臉,終於徹底垮了。

偷雞不成蝕把米!

“五、被告人劉波,身為執業律師,夥同王承誌,共同實施妨害作證行為,構成辯護人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劉波兩腿一軟,直接癱倒在地。

隻有孫陽的律師趙磊,在聽到自己的名字沒有出現時,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整個人像從水裡撈出來一樣,後背早已濕透。

最後,包宏的視線,落在了證人席的方向。

李浩筆直地站著,等待著自己最後的命運。

“六、證人李浩,在本案初期,受被告人脅迫,實施了包庇、頂罪行為,構成包庇罪。但,考慮到其後續主動向司法機關提供了本案全部關鍵證據,對查明案件真相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構成了重大立功表現。且其本人亦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其行為情有可原。本著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判處被告人李浩,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執行。”

張偉懸著的心終於落下,這個案子的幾個人他都不擔心,他唯一擔心的隻有李浩,他沒有做過任何惡事,還有那麼好的天賦,隻是因為被人威脅觸犯了包庇罪,真的不應該被判刑。

審判長的這個判決就很妙,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是因為李浩確實犯罪了,這個罪必須要判!

但是考慮到李浩在本案當中情節,又判了兩年緩刑。

這代表著隻要李浩兩年內不觸犯法律,他就不用進去踩縫紉機,完美實現了法治和人情的統一結合,展現了我國的司法文明!

李浩的父母在旁聽席上,聽到這個結果,喜極而泣,緊緊地抱在了一起。

李浩本人卻沒有任何表情,他隻是緩緩閉上眼,兩行清淚,順著臉頰滑落。

贏了。

可是文靜,再也回不來了。

“關於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包宏的聲音再次響起,“本院判決如下:”

“一、判令被告人魏天、林玥、孫陽及其監護人,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人民日報》、《法治日報》及江城所有主流報紙頭版,連續七日刊登經本院審核的道歉宣告,向三位受害人及其家屬公開謝罪。”

包宏翻過一頁,聲音變得更加沉重。

“二、關於原告代理人提出的第二項訴訟請求。本院認為,被告人魏天之所以敢於如此目無法紀、草菅人命,其依仗的正是其家族企業魏氏集團所帶來的權勢與財富。庭審查明,被告人魏天長期、無償、不受限製地呼叫魏氏集團資產用於個人揮霍與違法犯罪活動,其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已形成高度混同,魏氏集團已淪為其濫用權力、實施犯罪的工具。其人格與公司法人人格產生混同,嚴重損害了公司法人的獨立性,並被用於實施侵權行為,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為維護法律公平正義,防止法人實體被濫用為逃避責任的工具,本院決定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原則,即揭開公司麵紗!判令被告人魏天之父魏東強名下的魏氏集團,對被告人魏天的侵權行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同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因本案侵權行為造成的生命健康損失與精神損害無法用金錢量化,而被侵權人所獲利益亦難以確定,故由本院根據案件對社會造成的巨大負麵影響這一‘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方式與數額。判令由魏氏集團出資,成立‘全國校園反霸淩與青少年安全監督公益基金’,總注資金額不得低於兩億元人民幣!用滋生罪惡的財富,去彌補其撕裂的社會創傷!”

“三、判令被告人魏天、林玥、孫陽,共同賠償三位受害人家屬,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三元。”

“本判決為一審判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江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宣判完畢!”

“咚!”

法槌,最後一次重重落下。

“帶走!”

幾名法警衝上前,將早已癱軟如泥的魏天、林玥、孫陽,以及那兩個丟了魂的律師,全部拖出了審判庭。

“我不服!我要上訴!我爸是魏東強!你們等著!”

魏天的嘶吼聲,在空曠的走廊裡回蕩,越來越遠,直至消失。

法庭內,記者們瘋了一樣地衝向出口,搶著要發出現場第一手報道。

受害者家屬們哭作一團,對著審判席,對著張偉和李明遠的方向,一遍遍地鞠躬。

張偉扶起一位白發蒼蒼的老人,輕聲說:“叔叔,都結束了。”

老人攥著他的手,泣不成聲。

張誌遠激動地滿臉通紅,他看著眼前的場景,隻覺得一股熱血從腳底直衝天靈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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