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_校花真是我女朋友 第86章 安營紮寨
還不是因為清冷少女前陣子的態度也挺冷淡的。
那你冷淡,我也冷淡咯。
女人,是不能太慣的。
當然——以上純屬玩笑。
真正的原因是:今天的任務,實在太重了。
沒時間寒暄,也沒工夫矯情。
東西得先全部卸完、扛上山,再找平地搭帳篷。
不然天一黑,帳篷還沒搭好,那纔是真的麻煩。
考斯特這邊。
周嶼已經走到車尾開始幫忙“卸貨”了。
畢竟21號人,帳篷、防潮墊、睡袋什麼的,可真不少。
而且停車點距離露營點還是有2k的上坡路的。
雖說2k不算遠,但是帶的東西還蠻多的。
好在五班是理科班,最不缺的,就是壯丁。
大多數都是年輕的壯小夥,一人一點,基本跑個1趟半也差不多了。
為數不多的幾個女生就拿了一些比較輕的、瑣碎的。
比如紙巾、頭燈、防潮墊。
唯獨“假小子”孟妙筠,非要去扛一箱水。
好在肖瑤還是很有實力的,幫忙搭了把手,一手幫拎著那箱水,一手拉著個帳篷,健步如飛。
以至於走到終點的時候。
孟妙筠覺得也蠻輕鬆的嘛。
話說回來。
為什麼司邦梓沒跟著大部隊一起呢?
因為這死胖子,對吃太有自己的想法了。
考斯特的行李空間有限,塞不下他的那些想法。
於是,他就讓他爹送著來了。
還真帶了口鍋,還有一大堆食材。
一副準備在山上大展身手的模樣。
然後還真他媽的帶了個滅火器。
彆的不說。
這個防火意識,還是很值得表揚的。
值得一提的是。
林望舒和薑媛好像也帶了一些東西過來,因為那輛路虎車,今天還下來了兩個人。
一個是周嶼之前在商場見過的司機。
另一個雖然不認識,但一看就知道——“專職苦力”。
兩人一前一後,提著大包小包,沉默跟在二女身後。
送到營地,也沒多說什麼,就默默原路返回了。
然而。
就在大部隊浩浩蕩蕩“攻打”太子尖的時候。
那輛停著的黑色帕薩特終於開啟了車門。
虞明傑和他的兩個腿毛走了下來。
著急忙慌的從後備箱開始卸貨,隨後遠遠的跟上了大部隊。
露營點。
所有東西終於都搬了上來。
整整11頂帳篷、15個防潮墊、21個睡袋,
以及若乾桌椅、一大堆吃的、喝的——
把這一塊平地填得滿滿當當。
看著這一地的裝備,
說實話,還挺壯觀的。
要是周嶼自己來,
通常就一身輕裝:乾糧、水、再多帶一包煙。
有時候天氣熱,連帳篷都懶得搭,
一把椅子,他能坐一整夜,
聽風、發呆、抽煙。
一個人消磨得很自在。
對比之下,今天這場麵……實在有點像打仗前的軍需調配。
現在是07年,這裡還沒被某紅書安利的人山人海。
但眼下卻很熱哄。
他默默看著眼前堆疊成小山的吃的和裝備。
竟有種:日子總算是好起來了的錯覺。
“這不是來攻打太子尖的,這是來太子尖定居的吧?”
物資清點好,沒啥問題,就開始分帳篷了。
一共是11頂帳篷,理論上兩個人一頂的。
但是因為總人數21,是個奇數。
這意味著,必然是有人落單的。
所以我們會過日子、精打細算的班長大人,租來的帳篷裡,10頂是雙人的,剩下的1頂是比較小的單人帳篷。
司邦梓和羅京都是那種睡覺打呼嚕和蒸汽火車樣的。
所以,這倆直接湊一塊了。
其他人也早就兩兩組好隊。
周嶼落了個單,就隻能勉為其難的一個人獨享一個帳篷了。
分好帳篷,大家就各自開始選紮營點。
隻是絕大多數人是不會搭帳篷的。
現場比較懂搭帳篷的隻有周嶼和班長周宇。
前者,太子尖土著了,不必多說。
後者,本著為大家服務的精神,班長周宇昨天連夜去租賃點學習了搭帳篷。
這次帶的帳篷雖然有11頂,
但其實是有兩種不同款式,搭建方式也不一樣。
於是——
周嶼先拿著自己的單人小帳篷,在一旁演示了一遍搭建流程。
而班長周宇則負責示範另一種款式的搭法。
兩人一前一後地展示完,
大家便開始各自找地兒,動手搭帳篷了。
露營點是一塊視野開闊的大空地,
背後連著來時那條林間小道,再後麵就是整片森林。
大夥兒很有默契,
把帳篷分佈在兩側,
中間空出一塊區域當公共活動區。
其實搭帳篷這事兒,動手能力強的,不用學都會。
動手能力比較廢的,就比較費勁了,折騰半天也搞不拎清。
所以很多人還是有不少問題的。
不過大家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明明班長周宇也會的。
但是大家都不約而同的跑來問周嶼。
搞的周嶼這小小的帳篷前,人來人往,很是熱哄。
因為是做示範的人,周嶼的帳篷第一個搭好。
但他也沒去搶好位置。
反倒把自己的小帳篷,安在了露營地入口,
正對那條通往森林的小路。
——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他倒不是覺得這位置有多好,
隻是心裡清楚——這個點,總得有人盯著。
畢竟在野外,
真正需要提防的,從來不是野獸。
太子尖這種地方,
就算真有什麼,也不過就是野雞三兩隻。
頂多半夜啄你鍋蓋,真來了我還得笑醒嘞。
人,纔是最難防的。
彆到時候大家睡得呼天搶地,
一覺醒來,帳篷還在,褲衩子都偷沒了。
當然,這種事聽起來挺玄乎,
畢竟是2007年,來太子尖的人還不多。
但誰知道呢?
早早的完成安營紮寨。
周嶼就端著把小馬紮,坐在了帳篷口,林間小道前。
這一世不抽煙,他就帶了幾條綠箭來。
架著個二郎腿,嚼著口香糖。
既像是邊防哨兵,又像是個攔路收過路費的。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在買路錢。”
話音未落,
林間小道那頭,就冒出了三個鬼鬼祟祟提著包的人影。
周嶼目光一凝,
沒動,也沒站起來。
他視力很好,
好到能過空軍體檢的那種。
遠遠一掃,就認出了那走在最前頭、發型極具辨識度的——
虞明傑,以及他那兩個腿毛隨行。
至於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兒?
周嶼眼角輕輕一撇,不遠處,
林望舒正和薑媛一起在搭帳篷,動作利落、神色平靜。
答案不言自明。
虞明傑這種,天天找機會製造“偶遇”的人,
在多年以後,林望舒成名之後,
她的粉絲群體裡也有不少這種人。
不分男女——
後世稱之為“私生飯”。
喜歡不是錯,
但那種悄無聲息地追著人跑、非要貼近人生活軌跡的,
說實話,真的有點嚇人。
而且——這類人最擅長的,
就是打著“愛”與“陪伴”的名義,
公然入侵藝人的私生活,
甚至擾亂公共秩序,嚴重時,連人身安全都不顧。
說得好像喜歡就可以成為理由,越界就能被原諒。
一開始,周嶼其實試著去理解過——
畢竟,看這些人太愛了嘛。
但後來他慢慢發現,
這根本不是愛,
而是偏執的控製欲和自我感動。
後來,他回頭想了想自己那段試圖“共情”的階段,
隻得出了一個結論:
“……我真他媽是個傻逼!”
遠遠地。
虞明傑自然也看到了小道儘頭“一人把守”的周嶼。
但是他沒打算理,畢竟兩人也不是什麼需要打招呼的關係。
目光直接鎖定了更遠處的林望舒。
但是一條腿,攔住了他們仨的去路。
虞明傑很是疑惑的瞪了一眼。
隻見周嶼咧嘴一笑:“不好意思,這塊地,我們班今天租了下來。”
“是私人領域。”
“閒雜人等,不可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