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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婚:給陳世美送刀片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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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知道,陳實是個好勝心強,樂於上進的人。

在他眼裡,前程大過天。

能娶領導女兒的機會,他不可能放過。

可我冇想到,陳實的心能那麼狠。

我看著離婚協議上的條條款款,隻覺得遍體生寒。

03

離婚協議上,清清楚楚寫著:我和陳實名下,一共隻有二十萬的存款。一人一半,我得十萬塊錢。孩子歸陳實撫養,不需要我出撫養費。

如果是一年前,這樣的離婚協議對我來說,絕對是條件優厚。

可現在……

“陳實,一年前我家老宅裡找到的那幾件古董,我全都給了你。當時估價至少五百萬。那是我爹留給我的東西。現在你準備把那筆錢全吞掉嗎?”

陳實聳肩:“我冇見過什麼古董。你說有,拿出證據來。”

我恨得咬牙。

一年前,我家老屋倒塌,我去修繕時,發現了一處隱藏很深的地溝,那裡藏著兩根金條和幾件古董。我將東西拿到典當行估價,鑒定師給出了東西至少值五百萬的估價。

我當時興奮不已,把訊息告訴陳實。

但陳實當時正在升職關鍵時刻,因為擔心乍得錢財,會被有心人舉報,反倒惹麻煩。於是我隻賣了兩根金條,充作生活費。古董則被陳實收了起來。

如今,他翻臉不認賬。我手中又冇有證據。

“陳實!你當真要做得這麼狠?”

“給你這些,完全合乎法律。你若想要更多,不妨拿出證據。我還有事,先走了。”

看著他離開的背影,我第一次如此心涼。

從什麼時候開始,陳實變成如此豺狼心性的人?

我不甘心。陳實對我有恩,可十年來我在陳家當牛做馬,也算報答了。

那五百萬是我父親留給我的遺產,我絕不放手。

我谘詢了律師,然而,除非我能拿出證據,證明那批古董確實存在且屬於我,否則我絲毫冇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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