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補貼家用,我把多餘的十五平小房間當作月租房,租給了七個工人。三十元一天,有床品,還有獨立衛浴和空調。入住之後,工人要我管飯。十元兩頓,我每天做兩葷一素,供他們吃飽。冇想到剛剛高考完的女兒對我很不滿。“三十塊一天租金也不便宜,他們這麼可憐多做點飯怎麼了?”“媽你也太黑心肝了,五十的飯錢你賺三十多。”接下來女兒不僅每天向工人獻殷勤,給他們燒水倒茶,還悄悄給他們燉雞湯喝。誰料工人以為她有意思,把她關進出租屋。我破門而入救她,卻被她推下樓梯:“都怪你租得太貴,他們纔會這樣對我!”出院後,我徑自離開。這個聖母女兒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