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中的家主大人 第2章 第二章
滿京城去尋一個神出鬼沒的案犯很難,但若是用誘餌吊案犯上鉤,卻要容易許多。
他們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給他們小女伎。
京城樂坊不少,衙門裡登記在冊的女伎有數萬人,要請個小女伎不是難事,紅館就有幾個天天閒著沒事乾的。
但問題是,把小女伎請來了,要不要以實相告?
告訴了,她會不會嚇暈?
不告訴,真出了什麼事,又怎麼對得起人家?
再說女伎們嬌嬌弱弱,出事時連逃跑都來不及,也著實危險了些。
身為坊主,元墨第一個感到心疼,於是提議道:“咱們找個男的扮成女伎,不單能當誘餌,還能幫著擒住凶手。”
葉守川抬頭,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們。
他們正在操練,寬了上衣,係著褲子,一個個膀大腰圓,虎背熊腰,呼呼喝喝,聲勢驚人。
呃……要他們去扮女伎,著實有些強人所難。
趙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遠,二爺不就挺合適?年紀不大,身形不壯,重點是,長得還挺好看。”
後四個字不摻一點假。元墨今年十八歲,春風催柳的年紀,每一寸肌膚發著玉光,一對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陽光下的清溪。
元墨遲疑了一下。
原因無他,她怕被紅姑打死。
不過再一想,她確實是最好的人選——她哪裡用扮?她本來就是女的!
“好,我來!”
“不行。”葉守川皺眉,“太危險了……”
“彆忘了,我可是金刀龍王的弟子!”
“就你那兩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來啊,比試比試!來!”
比試什麼的,當然是不會有。從小到大,麵對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釁,葉守川從來都隻是後退而已,臉上永遠帶著三分無奈三分縱容的溫暖笑容。
黃伯燉的蹄膀又軟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紙包好一塊,團成一團,然後塞進衣服。
塞了兩團之後,胸前的衣襟十分圓潤地飽滿起來了。
門外,元寶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撿回來的一條黃毛狗,原名大黃,黃伯是蘇州人,整日介喚作“大王”,遂得名。
這一人一狗趴在門邊,人是雪白滾壯,狗是油光水滑,一點都看不出紅館已經窮得快揭不開鍋的樣子,用一種照鏡子般的姿勢對著盤子裡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嗚嗚嗚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寶:“阿墨,你在乾什麼啊?桌上那是什麼?”
蹄膀啊!客人不點就不可能出現紅館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還是過年的時候呢!
元寶整顆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於好一會兒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點不對。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驚。
他哇一聲慘叫起來:“阿墨你為什麼要穿成這樣?紅姑會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大雪天,流落街頭的元墨和元寶縮在巷子裡險些凍死,是紅姑把他們兩個撿回了紅館,給他們飯吃,給他們衣服穿。
他們兩個都覺得,紅姑就是戲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們就是仙女,紅館就是天宮。
紅姑夜裡常抱著酒壇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對什麼事情都蠻不在乎,從來不發脾氣——除了那一次。
那時,元墨和元寶剛進紅館不久,兩個人養了一陣,生了點肉,變得白生生的,玉雪可愛。
姑娘們閒來無聊,把他們當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還送到紅姑麵前,想逗紅姑樂一樂。
紅姑原沒什麼,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著發笑,然後不知是誰說了一句:“我們阿墨可真是個美人胚子,若是個女孩子,準定能當花魁!”
紅姑不知為何,勃然變色。
元墨到現在還記得紅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奇怪的神色,像驚恐,又像憤怒。
紅姑在害怕。
元墨還沒弄明白紅姑為什麼生氣,就被紅姑按在腿上揍了個結實,揍完她又揍元寶,還生生把兩人餓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關屋裡閉門思過,同樣餓著。
餓一整天對元墨和元寶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可兩人卻嚇得膽戰心驚,痛哭流涕。
後來元墨去給紅姑認錯,撲到紅姑懷裡,抱著紅姑大哭:“紅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裙子了,再也不了!”
紅姑沒有像往常那樣哄她,而是抓著她的肩,緊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訴她:“要是讓人發現你是女孩子,你就從紅館滾出去,永遠也彆想再回來了,知道嗎?”
元墨含著眼淚,乖乖點頭。
離開溫暖的、芬芳的、有熱菜熱飯的紅館,重新去街頭巷尾撿彆人的剩菜剩飯、為半隻饅頭和彆人打得頭破血流?
不,她打死也不!
紅館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遠遠都不要離開!
元寶對那頓打的印象顯然也是刻骨銘心,著急地催促元墨脫掉這身招打的裙子。
“噓,紅姑昨晚上喝了一夜,這會兒還沒醒呢。”元墨道,“趁她還沒發現,我要去把茉莉找回來!”
元寶一聽,頓時安心了,一臉羨慕地望著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裡,他就到哪裡,元墨做什麼,他就做什麼,這簡直是天經地義的事。
於是夜幕降臨之後,兩名小女伎就扭著腰肢上街了。
兩個穿著時下樂坊中最流行的粉色荷裳,臉上塗著厚厚的粉,擦著濃濃的胭脂,一路扭著腰往京城最繁華的街上逛過去。
元寶逛得十分幽怨,一來隨時擔心紅姑會出現,二來扭著腰走路實在太難了,三來——他的衣服裡並沒有塞上蹄膀!
恨!
元墨卻是很滿意,元寶雪白滾壯,胸前竟然能勒出一道深深的溝壑,能讓家裡的女伎們都自慚不如,明顯暴露的衣著可以充分昭示出他倆的身份,活脫脫就是小樂坊裡沒怎麼見過世麵的小女伎。
蹄膀雖說是讓元墨平坦的胸膛變得圓潤,但更重要的作用,是為了留下氣味。
此時在他們身後的人群裡,葉守川和捕快們正牽著大王暗暗跟隨,有蹄膀在,天涯海角大王定然是矢誌不移,永遠不會追丟他們。
一切已經就緒,就等那惡徒冒頭。
可一個多時辰過去,元墨腰都快扭斷了,也沒有發現什麼異樣。
倒是生出了一絲憐惜之情——往日裡她總嫌家裡的姑娘們好吃懶做,不肯用心招攬客人,現在才知道,光是把腰扭得這般風生水起,已經很不容易。
四月初的天氣,不冷不熱,最是舒服。
大央沒有宵禁,老老少少好像都出來了,人來人往,熙熙攘攘,叫賣聲、攬客聲、招呼聲、說話、嬉笑聲……把向來繁華的清涼坊裝點得熱鬨非凡。
元墨和元寶實在扭不動了,就在一家賣通草花簪的攤子邊停下來,借著挑花簪歇歇腳。
“小娘子,我家祖上三代都是做通草花的,祖傳的手藝!”
攤主見生意上門,便賣力地招攬起來,熱情地舉起一朵紅色牡丹花簪給元墨看,“你瞧這花瓣,瞧這花蕊!跟真花一模一樣的!小娘子你花容月貌,再戴上我家的花簪,包管客似雲來,今年的花魁就是娘子你啦。”
元墨接了花,向攤主拋了個眉眼,“老闆真會說話。”
“嗬嗬嗬,小娘子生得這般好看,怕是會真樓的玉菰仙都比不上呢。”攤主笑得越發歡暢,還想再攻克元寶,但元寶的體格、滿是脂粉的臉,都叫他僵了僵,手裡拿著的一朵芍藥花險些跌落。
然而攤主十分頑強,努力道:“……這位……這位……小娘子……長得,長得……非常特彆,呃這花很襯小娘子……”
元寶默默地接過。
兩人拿著花,感覺都有點生疏,兼茫然,不知道該往哪裡擺弄。還是元墨入戲比較深,笑著讓元寶蹲下些,替他簪上,然後又讓元寶給自己簪上。
好容易,“女孩子們互相簪花”的戲碼表演完畢。
元墨繼續帶著元寶往前走,一麵在心裡嘀咕,怎麼還不見有人出手?難道她“小樂坊的小女伎”扮演得還不像?這得逛到什麼時候……
忽地,一個搖搖擺擺的醉鬼晃過來,險些撞著元墨。
元墨側身避開,視線無意處掃過醉鬼的來處——那是黑黢黢的小巷,隻有臨街這一段,透著一小截光。
元墨心中一動。
她一直覺得隻要走到人更多、更熱鬨的地方,“那些人”就一定會注意到她,現在想想,也許還有另一種可能。
她故意揚聲道:“姐姐,我們往這邊走吧,這條路近,可以早些回去。”
一麵說,一麵拉著元寶往小巷裡去。
小巷裡一片昏暗,元寶嚶嚶嚶:“阿墨,這裡好黑啊……”
元墨道:“就是要黑啊。”
元寶哭:“人好少啊。”
元墨道:“人多就不方便了。”
“為什麼啊?”越往裡走,元寶越想害怕。
元墨拍拍他的胳膊,安撫他:“好比你要去偷雞腿,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你敢動手嗎?”
元寶想了想:“我從來不偷雞腿,雞腿太小,一隻一口就沒了,還是蹄膀比較好,又香,又好啃,肉又多。”說著就嚥了口口水,呆呆道,“阿墨,我餓了。”
元墨歎了口氣:“好吧,其實我也有點餓。要不,你去街上買點軟羊?”
元寶的眼睛“叮”一下,在黑暗中亮了:“嗯!”
他這一聲,捏細了嗓子,應得嬌嬌怯怯,並且扭動起腰肢去了,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扭得流暢。
看著元寶的背影消逝在光亮中,元墨深深吸了一口氣。
嗯,這下,她就是一個剛來京城的、沒見世麵的、落單的小女伎了。
一個完美的獵物。
而此處又一個完美的獵場——偏僻地界,烏漆抹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混蛋們,此時還不出現,更待何時啊!
就在這時,身後響起腳步聲。
元墨的心跳頓時加速。
要回頭嗎?回頭就能看到那樣長什麼樣。
可會不會打草驚蛇,讓那人發現異常?
她還沒轉完腦子,就聽那人就道:“小娘子,等一等啊。”
卻是剛才那個賣通草花的攤主。
他挑著擔子,走得搖搖晃晃,到了近前,放下擔子:“哎喲,小娘子走得太急啦,一朵花一百文,兩朵花折一百八十文,兩位小娘子多給了二十文,來,我找給你。”
元墨不知自己是該鬆口氣,還是該失望,無奈笑道:“老闆,你也忒實誠了。”
“這做生意嘛,總不好騙人。”攤主笑得特彆樸實,一麵說,一麵伸出手。
元墨便伸手去接,鼻子裡隱隱聞到一絲香味。
是自己的脂粉塗太多了嗎?
她心裡恍惚這樣想,那攤主猛地將手一撒,一蓬煙霧霎時彌漫開來,一陣奇怪的香味陡然大盛,籠向元墨。
不……好……
元墨保持著伸手的姿勢,仰天便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