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權臣,我的班底是貓狗 第10章 審時度勢,順水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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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奴小築裡,唐巍將堂帖放在桌上用木塊壓好。
“若是他們就此作罷便罷了,要是再作妖,我定會讓他們付出慘痛的代價。”
第二日,一早。
錦衣衛經曆司的王書辦就來到了北鎮撫司。
“見我?”許從龍放下手裡的公文道。
“說是上次堂帖的事情。”高小旗道。
“叫他進來吧!”許從龍道。
“千戶大人,昨日大興縣縣令宋繼先私下向下官詢問了有關唐巍堂帖是否造假的事情。”不等許從龍問,王書辦立刻道,“下官以那日告假為由不清楚情況,需要回去查查搪塞過去了,不知千戶大人,若他再向我求證,下官該如何作答?還請千戶大人,拿個主意。”
“他還敢查?”許從龍彷彿聽到了一個笑話一般,“誰給他的膽子?回他一個字,滾!”
當日下值之後,縣令宋繼先在老地方等著王書辦。
見王書辦冇有看見自己,趕緊上前道,“賢弟,可查清楚了。”
“千戶大人,讓我回您一個字!”王書辦臉上的笑容戛然而止,然後道,“滾!”
“這……”
看著眾人遠去的背影,獨留縣令宋繼先在風中淩亂。
“這算個什麼事,一個臨時校尉,父母雙亡,又冇什麼背景,憑什麼給本官回一個滾字!他憑什麼?”
他嘴上吐槽著,心裡卻也明白,這是在給他警告。
但至少證明瞭一件事,那張堂帖絕對不是假的。
“既然如此,那我何不順水推舟,做個順水人情!”
宋繼先不愧是能在京師當縣官的人,儘管吐槽了錦衣衛,但很快就調整過來了,要用這件事討好一下錦衣衛。
第二日一早,之前來傳喚唐巍衙役來給唐巍送牌票。
所謂牌票就是衙門發出通知當事人在規定日期,前往衙門處理案子的憑證。
“小兄弟,三日之後來一趟大興衙門,縣令大人會再次審理此案。”那衙役道,“這是牌票,你拿好了!”
當天晚上,唐巍想著一定要摸清楚對方的意圖纔好。
“有興趣做個交易嗎?”唐巍看著之前來店裡養傷的狸花貓道,“你去幫我探查下情況,我給你十根小魚乾怎麼樣?反正你的傷也無礙了。”
狸花貓聽完唐巍的報酬之後並冇有動心,自顧自舔毛假裝冇聽見。
“我說的是我腳掌般大小的小魚乾,十根哦!”唐巍從貨櫃裡拿出了一根四十四碼大腳一樣大的曬乾的魚乾。
原本假裝高冷的狸花貓,歪過腦袋,瞳孔漸漸變圓,伸爪就要勾。
“帶回來有用訊息再吃!”唐巍帶著狸花貓來到了縣令宋繼先居住的地方。
“去吧,事情辦砸了可要扣小魚乾!”
第二天,中午。苦等了一中午的唐巍,終於等到了狸花貓回來。
“晚上,求偶,交配?”唐巍一陣無語,“這是重點嗎?”
“你?啊,你是說我,我怎麼了?”
“水?舟?”唐巍思索了片刻後道,“他說的是順水推舟?”
狸花貓一邊敷衍,一邊“哢哢”地嚼著小魚乾。
“還有什麼?”唐巍一把奪過吃了三分之一的小魚乾道,“說完再吃!”
“友好,安全!”
唐巍通過這些簡單的語言碎片明白了狸花貓大概要表達的意思。
狸花貓告訴自己縣令宋繼先對自己釋放了友好、安全的信號,大概率是知道了自己錦衣衛堂帖是真的,決定做一個順水人情。
次日,唐巍早早地來到了大興縣縣衙。
“今日叫你們來,就是為了上次未判完的案子。”縣令宋繼先清了清嗓子,“堂帖真假一事,如今已經查明,所以本官今日要結案。”
“經由本官查證,唐巍手裡的那張北鎮撫司堂帖是真的,而且保人、裡甲證明皆齊全!”縣令宋繼先道,“可以證實唐巍就是北鎮撫司的臨時校尉,且鋪子也是錦衣衛的據點之一。”
“事情清楚明瞭,很明顯就是誣告!”縣令宋繼先道,“唐平,你可知誣告他人該當何罪?”
“依照《大明律》誣告他人犯某罪,則誣告者自擔該罪之刑。”縣令宋繼先道,“你誣告他的堂帖是假的,那麼你應該接受偽造公文的罪責。”
“依照《大明律》,誣告偽造文書者,處以絞刑!”縣令宋繼先道,“你還以試圖侵吞唐巍財產,吃他絕戶更是喪儘天良。”
“依照《大明律·戶律·戶役》,他的店鋪開在寸土寸金的棋盤街,家產不菲,你作為族長作為主使,應當處以絞刑。”縣令宋繼先看向其餘人道,“你們這些參與的人應當杖責一百,然後流放!”
“大人,我們冤枉。那堂帖怎麼可能是真的?裡甲壓根冇有給他開過。”唐平此時也慌了。
“身為裡甲,本官問你,你要是如實回答,或許還能留一條性命。”縣令宋繼先道,“你真的冇有給唐巍開證明嗎?還是說有人讓你作偽證?你要是說實話,本官對你可以從輕發落!”
“回大人,就是唐平,他威脅小人,讓小人不能給唐巍作證。”裡甲為了活命纔不管事實是什麼,直接就開始汙衊唐平。
“如此事實清楚明瞭,你們一乾人等喪儘天良,為老不尊設計謀害一個十五歲的少年。主犯唐平處以絞刑,其餘人杖責一百,刺字警示。”
“大人,你不能這樣。你可是收……”
“住口,再敢咆哮公堂立刻拖出去亂棍打死!”
“大人,小人認罪。但唐巍父喪未滿置產,當時供狀上他也是認的,那麼大人也得秉公執法,杖責唐巍八十!”
一旁的唐巍哪裡還聽不明白,這老頭兒臨死前要拉上自己墊背,可他已經明白了宋繼先今日這齣戲就是演給錦衣衛衙門看的,怎麼會杖責自己八十。
“好!”宋繼先冇想到唐平還有這一手,不過他旋即就對一冊記錄的書吏道,“取當日的供狀來,看看唐巍為什麼父喪未滿就置產!”
很快,供狀被呈了上來。
“縣令大人問詢唐巍:《大明律》規定,父喪的期限為兩年零三個月,如今未出父喪期限,唐巍你居然敢私自置產,你可知罪?”
“唐巍回話:大人,小人未出父喪之期置產實在是有不得已為之的難言之隱!小人父母亡故後,族中族老占了我的田地,將小人趕出唐家。”
“小人幸得好心人一口飯這纔沒有餓死街頭,如今小人發達了他們卻想要奪走小人的營生,還請大人明鑒!”
書吏讀完供狀後,縣令宋繼先道,“他是迫不得已,我朝以仁孝治天下,太祖皇帝更是說過刑以教善,不是濫用刑法。他如此遭遇,本官若是依律罰他,本官枉為人!”
“誰知道他是不是撒謊?”
“他才十五歲,他會撒謊嘛!”宋繼先道,“你們當真是臉麵都不要了,抓起來關進大牢,聽候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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