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劍秩 第731章 功不唐捐
贏無名帶著大量奇特的幽冥蟲來到了鬼佬這裡。
鬼佬立刻用各種特質的瓶子將幽冥蟲裝好,不由得高興地說道:“這些幽冥蟲的品質極佳,且有數種發生了異變,當真不錯!”
用一點微不足道的血元食就能換到這種品質的幽冥蟲,鬼佬隻希望這樣的好事能一直有。現在的幽冥地底死靈氣彌漫,霸體境都未必敢下去一探,也隻有贏無名能做到來去自如了。有了這些幽冥蟲,鬼佬就可以培養出無數的蠱蟲,他所鐘愛的研究也就可以更進一步了。
“我需要這個名單上的東西。”贏無名拿出了一份名單。
鬼佬掃了一眼,說道:“這些東西不好弄。”
“價格好說。”贏無名說道。
“行,看在你我的交情上,幫你張羅張羅。”鬼佬將名單拿起來,仔細地看了一遍。“你還會煉器?這麼多年,我見過不少天纔跟強者,都沒有像你這麼妖孽的,你簡直就不像是個人!要是有機會,我真想將你給剖開,看看你身體到底是什麼做的。”
“放心,有機會的。”
鬼佬的眼睛一亮,笑道:“有你這句話,這東西我會儘力幫你張羅的!”
贏無名拿出來的是煉製青帝甲所需要的材料,上麵林林總總需要的東西不下百種,有半數以上是贏無名連聽都沒有聽說過的東西。如果贏無名想要以一己之力將這些東西收齊,不知道要收集到猴年馬月,就算藉助幽市的易榜也不行。不過有鬼佬這個在幽市中影響力不小的人物在,收集就會變得相對容易些。
現在贏無名身上的青龍甲吸取了大量的金骸瓊漿後已經發生了異變,幾乎跟贏無名化成了一體,其防禦力遠超之前的青龍甲,隱隱追上描述中的青帝甲。有著這樣的異變,贏無名判斷青帝甲的煉製不會變得如古籍中描述的那般麻煩,就算缺一些材料也無妨。
不過,就算隻收集一部分煉製青帝甲的材料也將是一個天價!
贏無名需要準備足夠的銀兩,便隻能去全真庭大批地采購符篆的原材料。全真庭對於自己的財神爺,完全是有求必應,他們最樂意見的就是贏無名大批采購原材料,這就意味著他們有將有大批的符篆可以出售。
現在贏無名體內的傷已經基本恢複,背後的天靈陣符也已經成型,體內白離、燭虺、應淵這三股力量也不會再出現興風作浪,加上贏無名已經領悟了神闕之地的拳法,便可以抽出大量的時間來繪製符篆。
煌甲符,動地符,挾春雷符……除了羅天符,贏無名又繪製了諸多三品符篆。如今贏無名的春秋見微筆法已然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其繪製符篆的成功率已經來到了一個恐怖的地步。普通的三品符篆在贏無名的眼中不存在秘密可言,他能一眼看穿陣符的結構並加以複刻。
至於四品符篆,贏無名現在能繪製的依舊隻有大日焱符,他現在也無需再去研究其他的符篆,一是會花費大量的時間,二是連山易符就足夠他研究的了。
原本在龍紋果殼上繪製的連山易符有著四品符篆的威力,可這遠不是連山易符的上限,隻要贏無名能繼續疊加陣符,連山易符的威力就能繼續增加!理論上來說,連山易符沒有上限!
除了日常的修行,贏無名將剩下的所有時間都放在繪製符篆上。在疏影巷的院子中繪製三品符篆,在神闕之地繪製四品符篆,甚至在路上他都用元氣勾畫陣符的紋路。
向更高的境界攀登需要靈光一現,可這靈光一現的根基卻是重複了無數次的基本功。
贏無名機械一般地繪製著大量的符篆,彷彿不需要思考,不需要意識地主導,他的手就能自然而然地繪製出符篆一般。
有一天,贏無名忽然說道:“小奴,以後你來屋裡幫忙。”
“好的,少爺。”小奴的眼中都閃著亮光。
之前是因為小奴並沒有什麼修為,無法幫到贏無名,加上繪製陣符有一定的危險,贏無名沒有讓小奴幫忙。現在小奴已經算得上是一品陣符師,讓她做些輔助的工作完全沒什麼問題。
小奴開始整理贏無名寫好的符篆與寫廢的符篆,也開始替贏無名整理好載物炁紙的紋路,提前用元氣將封靈辰砂化開,幫著贏無名去做繪製符篆外的一切瑣事。
小奴一直都覺得少爺是個了不起的人,可她並不知道少爺究竟有多了不起,此時她踏上修行之路,才知道自己看少爺完全是蜉蝣望青天。
如果說小奴千辛萬苦編織出來的火蝶像是搭起了兩塊磚,那贏無名隨手繪製的就是一座龐大的宮殿!
單單是看贏無名繪製符篆,小奴都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彷彿她墜入到了陣符的奇特世界中,隨著贏無名的筆觸漂流,周遭天地元氣都在隨著這支筆在演化,她縱覽著大千世界的奇觀。
小奴真正地體會到了什麼是一日千裡的感覺,她在陣符之道上的境界正以無法想象的速度進步著!
在疏影巷中繪製符篆畢竟有著眾多的限製,不能引起強烈的元氣波動,以防被他人察覺。而在幽冥地底則不需要擔心這點,贏無名引起的元氣波動再強也沒有人會察覺。在疏影巷練習的是正楷,在幽冥地底練習的則是狂草!
贏無名在打磨完自己的拳法後,就會在幽冥地底繪製大日焱符跟連山易符,他可以任由自己的想法馳騁,隨意地揮毫潑墨,創造出一幅幅不同的符篆!
貔貅妖獸依舊有樣學樣,用爪子在地上勾畫著鬼畫符。
贏無名讓自己沉浸在陣符的世界之中,體會著天地元氣流轉的玄妙,在陣符之道上突飛猛進了一段時間後,他能清晰地感覺到自己來到了一個瓶頸。想要自內突破這個瓶頸很難,贏無名需要藉助一些外力。
“該去登天符塔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