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知,我是秦楓煜養了七年的金絲雀,住複式,戴限量珠寶,風光得讓圈子裡的人都羨慕。但我知道,這七年,我連他的普通朋友都算不上。聚會上,有人打趣我:“秦總把你捧在手心裡七年,總該要個名分了吧?”就連秦楓煜也漫不經心道:“要是嫌悶了,我再給你找個有趣的?”前世,我和他訂婚那一天,秘書林安安撞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