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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開局,你管這叫養老? 第三十九章 知青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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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嬌是被一陣劇烈的晃動拽出夢鄉的,眼皮沉得像墜了鉛塊,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掀開一條眼縫,模糊的視線裡先是晃過幾個模糊的人影,緊接著一陣天旋地轉的發黑湧上來,讓她忍不住悶哼了一聲。

身下的硬板凳還在不停顛簸,“哐當——哐當——”的金屬撞擊聲裹著車廂裡混雜的汗味腳臭味、畜生的糞便味一起鑽進鼻子,她這才後知後覺反應過來:自己正坐在一列哐當作響的舊式火車上。

她趕緊又閉上眼,指尖微微發顫地在心裡呼叫係統:“七七?我這是……又穿越了?”

腦海裡很快響起係統七七那熟悉的電子音,帶著點沒心沒肺的雀躍:“沒錯呀宿主!這次你直接變回年輕人啦,等於又多了一次活的機會,開不開心?”

陳嬌扯了扯嘴角,喉嚨乾得發疼,連說話的力氣都快沒了:“開不開心我現在顧不上,我隻知道再耽誤一會兒,這具身體可能就要先涼透了。”

“宿主彆急呀!”七七的聲音立刻變得認真,“你的木係異能跟著過來了,你趕緊用異能先給身體做個緊急治療,能緩解不少!”

聽到這話,陳嬌懸著的心才稍稍落下。剛醒那會兒,她隻覺得腦袋重得像灌了鉛,渾身骨頭縫都在疼,一陣陣的熱意從身體裡往外冒——要是這會兒手邊有個體溫計,她懷疑自己的體溫能衝破體溫計的上限,創個“人體高溫紀錄”都不誇張。

她立刻集中精神,調動起那股熟悉的、帶著草木清香的木係異能。淡綠色的能量順著經脈遊走,緩緩滲入四肢百骸,像涓涓細流般撫平著身體裡的灼痛感和疲憊。

趁著異能修複身體的空當,她開始接收這具身體原主的記憶,隨著一幅幅畫麵在腦海裡鋪開,身上的不適感漸漸減輕,可心口卻像被一塊濕冷的石頭壓住,沉得發悶。

原主名叫萬玉,名字聽著軟乎乎的,像是被家裡人捧在手心疼愛的模樣,可她的日子,卻比泡在黃蓮水裡還要苦三分。

一歲那年,親媽就因為一場急病走了,走的時候,身邊就隻有萬玉這麼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親爸倒是撐著家過了半年,可半年剛過,就帶著一個陌生女人回了家,成了萬玉的後媽。

老話總說“有了後娘就有後爹”,這話在萬玉身上半點不假,才一歲半的她,還沒學會穩穩走路,就開始在後媽的眼皮子底下小心翼翼地討生活。

好在那時候萬玉的親爸還算能乾,在工廠裡是技術工,掙的工資夠養活一家人。後媽對萬玉雖然冷淡,不怎麼給好臉色,倒也沒真動手虐待,萬玉就這麼饑一頓飽一頓、看著彆人臉色,跌跌撞撞長到了五歲。

可命運偏要跟她開玩笑。五歲那年冬天,天剛矇矇亮,親爸像往常一樣去工廠上班,卻再也沒活著回來——車間裡的機器出了故障,他沒來得及躲開,整個人被捲了進去,最後連具完整的屍體都沒撈著。

家裡的頂梁柱就這麼塌了,隻剩下萬玉、後媽,還有後媽後來生的一對雙胞胎弟弟。後媽本來想直接把萬玉丟出去不管的,可萬玉爸的工廠有規定:要是家裡人不管萬玉,那筆工傷賠償款就得分成四份,萬玉、後媽還有兩個弟弟各得一份。

那時候的賠償款可不是小數目,一共兩千塊,要是分下來,萬玉能拿到五百塊——後媽哪捨得讓這筆錢白白落在萬玉手裡?思來想去,她最終還是不情不願地應下,繼續“養”著萬玉。

從那時候起,萬玉的苦日子纔算真正開始。那時候她還沒灶台高,踩著小板凳纔能夠到鍋沿,卻要每天天不亮就起來做飯;家裡所有人的衣服,從後媽厚重的棉襖到弟弟們沾滿泥點的褲子,全都是她蹲在院子裡用搓衣板一點點搓乾淨;掃地、收拾屋子……家裡大大小小的活計,幾乎全壓在她一個人身上。

後來工廠給後媽安排了個後勤的工作,每個月能拿固定工資,養活一家人不成問題。這後媽倒是個“清醒人”,知道再嫁說不定要給彆人的孩子當牛做馬,所以不管誰來給她做媒,她都一口回絕。

那時候萬玉年紀小,心裡還悄悄慶幸過——她知道自己沒了親爹親媽,在這個家裡就是多餘的人,後媽願意收留她,給她一口熱飯吃,不讓她流落街頭,她就該感恩了。

哪怕每天乾活累得腰都直不起來,她也總想著:等再長大點,日子說不定就會好起來了。

一開始,後媽根本沒打算讓萬玉上學,直到兩個弟弟到了上學的年紀,後媽不放心讓孩子自己去,纔不耐煩地讓萬玉跟著一起去學校,美其名曰“看著弟弟”。

從那以後,萬玉每天早上要先把弟弟們的早飯做好,再背著兩人的書包送他們去學校;晚上放學回家,除了要做一大家子的晚飯、洗衣服,還得趴在煤油燈底下,幫兩個弟弟把作業一筆一劃寫好——弟弟們早就習慣了讓姐姐代勞,自己連筆都懶得拿。

就這麼靠著“幫弟弟寫作業”,萬玉稀裡糊塗讀完了小學。升初中的時候,還是學校的老師覺得她成績好、是個好苗子,特意跑到家裡勸說後媽,她才勉強有了繼續上學的機會。兩個弟弟也跟著沾光,繼續讓姐姐幫自己做作業,萬玉就這麼又撐著讀完了初中。

可安穩日子沒持續多久,在後媽三十三歲那年,她遇到了所謂“真愛”的男人。那男人二十八歲,長得眉清目秀,個子也高,廠裡不少年輕姑娘都偷偷喜歡他,可他誰都看不上,偏偏對帶著三個孩子的後媽一見鐘情,天天提著水果、點心上門,又是送東西又是說甜話,追得特彆熱烈。

後媽哪兒經得住這種攻勢,沒半年就徹底陷了進去,不光跟那男人領了證,還讓他住進了家裡,甚至把自己在工廠的工作都讓給了這個新“丈夫”。

那時候萬玉已經十五歲了,雖然常年乾活、營養不良,長得瘦瘦小小的,可架不住底子好——一張小臉清麗秀氣,尤其是一雙眼睛,又大又圓,像浸在水裡的黑葡萄,亮晶晶的特彆招人喜歡。在學校裡,總有男生偷偷往她抽屜裡塞小紙條,或是放學跟在她身後走一段路。

家裡突然多了個年輕男人,本來就多有不便,更何況這個“後爸”看她的眼神,總讓萬玉心裡發毛——那眼神黏在她身上,像帶著鉤子似的,看得她渾身不自在。

那時候萬玉年紀小,還不懂這眼神裡藏著什麼,可後媽卻是個過來人,一眼就看穿了門道。從那以後,萬玉就成了後媽的眼中釘、肉中刺,原本就冷淡的態度,變得更加刻薄,打罵也成了家常便飯。

一開始後媽想直接把萬玉趕出去,可後爸卻攔住了她,壓著聲音說:“都養這麼大了,你看她這模樣,等再長兩年嫁出去,怎麼也能換一筆彩禮,現在趕出去多可惜?”

後媽一聽這話,覺得有道理,才暫時打消了趕人的念頭,可對萬玉的刁難卻變本加厲——飯給得越來越少,活給得越來越多,稍微有點不順心,抬手就是一巴掌,順手拿起身邊的棍子、掃帚就往她身上招呼。

在這樣的日子裡,萬玉變得越來越沉默,原本亮晶晶的眼睛也漸漸沒了光彩,總是低著頭,儘量把自己縮成一個不起眼的影子。

可她的臉卻越長越好看,十七八歲的年紀,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哪怕穿著洗得發白的舊衣服,也難掩那份清秀。

可這份好看,卻成了她的“原罪”——後爸看她的眼神越來越露骨,時不時趁後媽不注意,故意在她身邊蹭過,或是偷偷摸她的手。

每次萬玉嚇得躲起來,後媽知道了,不但不怪自己的丈夫,反而指著萬玉的鼻子罵:“你個小狐狸精!小小年紀不學好,就知道勾引男人!”

萬玉身上,除了臉還能看,衣服遮住的地方就沒有一塊好肉——胳膊上、背上全是棍子抽出來的紅印子,腰上、腿上還有掐出來的紫疙瘩,舊傷沒好,新傷又疊上來。

眼看著後爸已經開始托人給萬玉物色“買家”,想把她早點嫁出去換錢,萬玉也迎來了自己的十八歲。這時候,兩個弟弟也十六歲了,知青辦的人突然上門,說按照規定,家裡三個適齡孩子,必須有一個下鄉插隊。

後媽哪兒捨得讓自己的兩個兒子去鄉下遭罪,沒跟後爸商量,就偷偷報了萬玉的名字。後爸知道後,氣得跟後媽大吵了一架,說她“敗家”,把能換彩禮的“好貨”給送出去了。

後媽心裡也窩著火,轉頭就把氣全撒在了萬玉身上,抓著她的頭發往牆上撞,又用雞毛撣子狠狠抽了她一頓,把她打得渾身是傷,幾乎爬不起來。

到了半夜,萬玉還在疼得發抖,房門卻被悄悄推開——後爸竟然摸進了她的房間,嘴裡說著齷齪話:“反正你也要下鄉了,與其到時候便宜了鄉下的泥腿子,不如現在讓我快活快活……”

萬玉又驚又怕,拚儘全身力氣掙紮,慌亂中一腳狠狠踢在了後爸的下身。後爸疼得慘叫一聲,捂著下身蹲在地上,萬玉趁機爬起來,抓過自己唯一一件還算完整的外套,連鞋都沒顧上穿好,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家門。

她不敢回家,也不知道該去哪裡,隻能憑著模糊的記憶往火車站跑。等到第二天知青辦的人在火車站組織下鄉知青集合,她混在人群裡,憑著後媽之前給她報過名的記錄,領到了一張去偏遠地區的火車票,就這麼空著雙手,連一口吃的都沒帶,坐上了這列火車。

身無分文,渾身是傷,又受了那麼大的驚嚇,在火車上餓了整整一天一夜,本就虛弱的身體再也撐不住,發起了高燒。

她蜷縮在火車硬座的角落,意識一點點模糊,直到徹底失去知覺——再睜開眼睛的時候,這具身體裡,就換成了陳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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