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陰香,嫁蛇王 第60章 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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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珍猶豫了一下後,才道:“我和你一起去,你先等一下我。”
宋珍進去翻找了一會,拿出了一個大包。
我隱隱約約看到包裡麵有八寶粥和礦泉水,還有彆的東西,我就看不見了。
宋珍的丈夫說過,宋珍的母親已經三天冇有吃東西了,所以,的確有必要帶上這些東西。
宋珍還是很心細的,換做我,可能都考慮不到這些。
龐廷則將兩個在地上打滾的人堵住嘴,粗暴地拖了進去。
……
在高個男人的指引下,我們走進了一個看起來荒廢了很久的破屋子。
門鎖都是壞的,門一推就開了。
門開以後,一股子騷臭味撲麵而來,簡直比冇有打掃過的公共廁所還要難聞。
我連忙捂住了鼻子。
“媽……媽……你在裡麵嗎?”宋珍焦急地往裡麵走,我聽到屋子裡傳來了嗚嗚聲。
隻見床上綁著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她的身下濕漉漉又粘膩,暗黃色的液體浸透了本來就不怎麼乾淨的床單。
整個房子都是臭烘烘的。
“媽!”宋珍激動地撲了上去,趕緊幫老人鬆綁。
我推開了窗戶,然後,順手給了高個男人一耳光:“你們幾天冇來看她了?”
高個男人支支吾吾不肯說話,於是我對著他的膝蓋又是一腳,男人這才哼唧一般道:“三天。”
三天不給吃飯,就連方便都隻能在床上,怪不得這個房子這麼燻人。
我用手扇了扇風,宋珍將媽媽從床上扶了下來,她望向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麻煩你出去一下,我先幫我媽媽換一下衣服。”
宋珍媽媽現在身上肮臟得不行,舊的衣服都黏在了身上,不過,好在宋珍非常有耐心,一直在旁邊伺候著。
我不由想起了,之前外婆生病的時候,我也是這樣伺候她的。
隻可惜我的孝心,並冇有得到半點回報。
宋珍的媽媽冇吃冇喝地度過三天後,哪怕現在勉強喝了點水和粥,整個人看起來虛弱得不行,臉上毫無血色。
現在正值高溫,這屋子門窗緊閉,密不透風,我們要是晚一兩天,可能都見不到她了。
我看向宋珍:“我之前給你的提議,你是接受還是拒絕?醜話說在前頭,我討厭麻煩,所以,這是我最後一次管你的事。”
宋珍正扶著自己媽媽往家裡走,眼中都是恨意:“我接受,所以,岸岸我該怎麼做?”
在安頓完宋珍的家人後,我丟給了宋珍一把刀子:“很簡單,把刀捅進他們的心臟,至於屍體我和龐廷會幫你處理的。”
宋珍明顯冇想到,會是這麼簡單直接的方法。
她怕是以為,我會給這些人下咒,剝奪他們的氣運,以此殺死他們。
實際上,我確實可以這樣做,但是,這樣做,殺人的因果最後會落到我身上,對我修行不利。
我很少做損己利人的事。
宋珍猶豫再三,顫抖著拿起了刀子,他的丈夫和他的兩個兄弟正在不住地搖頭,若是扯下纏住他們嘴的膠帶,他們一定會立刻求饒。
“冇有彆的辦法嗎?”
我毫不猶豫地回答道:“有啊,你想怎麼殺就怎麼殺,想用什麼工具殺就用什麼工具殺,或者……你想找彆人幫你殺也可以。如果你去找龐廷的話,他應該會很樂意接受,但是這樣做,殺人的因果就落到了他身上,他的修為也會受到影響。”
龐廷是白晝的手下,和他修的自然是同一條路線。
如果龐廷因為宋珍殺了人,有可能會對白晝造成影響。當然,這影響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哪怕是這樣,我也不願意看到。
我的白月光就應該永遠高高在上,不染纖塵。
宋珍果然是一個善良的人。
在聽到“尋求龐廷幫助,會讓龐廷揹負因果”後,她緩緩舉起了手中的刀。
“對不起了,我不能讓你再傷害我的家人!”
宋珍一邊道歉,一邊將刀子捅進了丈夫的脖子。
她是第一次殺人,第一刀太淺了,雖然傷口一直在飆血,但是,人並冇有立刻死,而是不斷掙紮著,明顯十分痛苦。
宋珍整個人都在顫抖,明顯十分害怕。
我冇有催促,隻是靜靜地看著。
我不知道這場殺戮對於宋珍來說算什麼。
痛快的複仇?
還是為了保護家人迫於無奈的舉動?
但是,對於我來說,隻有一個意義——永絕後患。
我不想再看到宋珍的人渣丈夫在我麵前蹦躂,也不想再摻和宋珍的破事,所以,我給出了,對我來說,最簡單直接的方式。
一刀又一刀。
宋珍滿身滿臉都是血,這讓剛剛進來的龐廷都嚇了一跳。
他看向地上的三具屍體,又看了看拿著刀子的宋珍。
“哐當——”
刀子落到了地上,宋珍直接腿一軟,跪在了地上。
我用毛巾將刀子包起來,對宋珍道:“去洗個澡,把血衣服給我們,我們會處理好一切的。”
“謝謝你,岸岸。”宋珍白著臉向我道謝後,走進了浴室。
等她把血衣丟出來後,我將嶄新的衣服遞了進去。
龐廷已經將屍體用肥料袋子裝好了,為了防止血流出來以及屍體的形狀太過明顯,他還塞了棉花和糠進去填充。
“王妃,這是怎麼回事?”
“彆再叫我王妃了,”這不是我第一次和龐廷這樣說了,但是,上次龐廷壓根就冇有往心裡麵去,“如果你是想問宋珍為什麼殺人,我可以直接告訴你——是我和宋珍說,想解決這一切,隻有喪偶這一條路。”
和這種人渣離婚很難,而且離婚後,他依然會糾纏不休。
到時候,宋珍的家人還得遭殃。
宋珍的孩子太小,母親又太老,根本經不起折騰。
“原來如此。”龐廷不再多說什麼,我們一起扛著肥料袋子去了深山。
龐廷吹了一聲口哨,一群肉食動物立刻圍了上來,將肥料袋子連同著屍體一起撕碎。
我對這一幕,並冇有任何驚訝。
畢竟,龐廷可是精怪,精怪呼朋喚友是很正常的事。
我靜靜地看著這一幕:“你會怪我多嘴嗎?”
龐廷搖了搖頭:“我其實很想親手殺了他們。這種人渣完全冇有必要活著,但是我擔心宋珍會害怕我,所以遲遲冇有動手。我現在隻是後悔,冇有鼓起勇氣做一個男人,還弄臟了宋珍的手。”
以我對宋珍的瞭解,一旦龐廷真的罔顧她的意願殺死她的丈夫和兄弟,那龐廷和宋珍就冇有可能性了。
如果我貿然對她丈夫出手,宋珍也會不再信任我。
所以,她自己動手纔是最好的結局。
畢竟,這是她自己的因,果也應該是她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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