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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假死再娶,我帶娘種田掙誥命 第92章 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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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

「你們娘倆可莫哭了,杏花嫁的好不多笑笑,在這哭個什麼勁!」

「沒得給把福氣哭沒了。」

孫氏一哽,不知想起什麼,忙抬手擦了淚。

「對對」

「你大伯孃說的對,杏花咱不哭,要多笑笑。」

見孫氏先才還傷心欲絕,大伯孃一句話便神情大轉。

過於收放自如的情緒讓宋杏花一噎,竟一時拿不準親孃的想法來。

因為先前的一些事情,宋小麥雖然對宋杏花不大喜歡。

但就事論事,此時心底還是對對方生了些許同情的。

妾就是妾,哪有什麼貴賤。

到了人家就是奴才的主子,主子的奴才。

一旦嫁過去,這輩子都沒抬頭的機會。

丫頭隻看到眼下富貴,還未明白即將去的地方是個怎樣的泥沼。

清河鎮吳家,不就是當初二哥賣柴的那家人麼?

宋小麥暗道傳言裡的吳家家大業大,好似對人也挺和善。

興許,宋杏花過去真能過上好日子呢?

隨著遠方嗩呐銅鑼吹奏之音越發接近,屋內女眷知是迎親隊伍來了,紛紛迎了出去。

頃刻間,屋內隻剩宋杏花姐妹幾個。

聽著即將臨門的嗩呐聲,宋杏花貝齒輕咬下唇,不自覺攥緊了手中羅帕,終於生了幾分緊張。

隨著王金花的大嗓門越來越近,直至門口,宋杏花已經有些魂不守舍。

她將屋內掃視一圈。

荷花年幼,桂花愚弱,小蓮憨傻。

最後,她隻能求救似的拉過宋小麥姐妹倆,滿目緊張的問:「月娥小麥我我」

害怕。

後麵倆字沒有出口,姐妹倆卻都懂了。

宋月娥有些無措,杏花也就比她大一歲,算同齡人。

但她此時真的無法共情對方,無論那一身花花粉粉的嫁衣。

亦或是濃妝豔抹看不出原樣的臉,都讓她陌生無比。

彆說對方害怕,看著這張本該熟悉卻陌生的臉,她都有點害怕

見對方緊緊握住自己手,宋小麥沒急著抽回。

目光淺淺望著對方,張了張嘴,到底什麼都說不出口。

二人的關係也就那般,好賴話說出口對方都不會聽,倒顯的自己多情。

宋杏花見姐妹倆不語,特彆是宋小麥的一臉冷淡,心底忽的竄出一股火氣。

拋開二人的手,她覺得自己真是傻透了。

竟然在這個時候問這倆人!?

瞧宋四丫那哭喪的臉,自己大喜日子沒得惹來晦氣。

她宋杏花討厭宋四丫,從小就討厭!

無論是當初三叔對其的寵愛,亦或是阿奶對其的偏疼,都讓她討厭到了骨子裡。

「你們出去,我想一個人待會」

宋杏花扭過冷下的臉,忽然覺得自己就沒那麼怕了。

毫無道理。

宋小麥眼角微跳,不知對方又搭錯了哪根筋。

也罷,人家都下逐客令了,自己兩個再待下去就顯得沒趣了。

宋小麥拉著不明所以的阿姐當即離開,結果二人剛踏出裡屋,迎麵就對上個花花綠綠的腦袋。

見過宋小麥的王金花沒什麼驚奇,倒是看到對方身側窈窕淑影後,目光忽的一亮:「喲!這是哪家妮子!」

竟比屋裡那個還水靈!

我滴乖乖,這小破村子還真有點門道,怎麼長出來的孩子一個比一個俊俏!

宋小麥小臉一沉,剜了對方一眼,拉著自家阿姐出了人群。

這媒婆看著就是個不正經的,竟敢用那般眼神瞧阿姐!

那目光,跟看什麼物件似的,讓人生厭!

宋月娥被對方那一眼瞧的也很不舒服。

二人本就沒留席的打算,當即就回了家。

一牆之隔。

牆那邊是吹吹打打的嫁女喧囂,牆這邊是幾個孩童齊齊坐於堂屋書聲琅琅,互不乾擾。

「果珍李柰,菜重芥薑。」

周鶴眠雙手負後,搖頭晃腦念出一句。

緊跟著,宋家兄弟幾個,連帶年幼的宋春生也跟著搖頭晃腦跟念一遍。

等大家念熟,周鶴眠拿起一根木枝,在麵前的沙盤中寫下這八個大字。

兄弟幾個眼睛一眨不眨,隨著對方的筆畫,慢慢在自己沙盤中落筆,仿的格外仔細。

隔壁的熱鬨自然傳進了幾人耳中,但沒有一人為之躁動。

連一向愛湊熱鬨的宋秋生都穩穩紮在木凳上,在寫下第三個李字後,忽而大笑。

「李我知道!李風的李!」

李風,石頭大名。

周鶴眠挑挑眉梢,刻意拖長了音:「孺子可教也,正是~正是~」

說起石頭大名,也是村裡出了名的一件趣事。

當年李雨出生在一個雨天,便被李大莊起了個李雨的名。

由此啟發,石頭出生後,李二望著萬裡無風的烈陽,就想給兒子取名李陽。

但他轉念一想,李陽李陽天已經夠曬了,這名字會不會太熱了些?

想來想去,還真被他琢磨出點名堂,最後用了風字。

一為夏日清風送涼爽,二又契合他堂兄之名,李雨李風,風調雨順!

這名字好,真是哪哪都好。

從此便有了石頭大名。

宋小麥拉著阿姐回屋後,看到的便是孩子幾個圍坐一起識字的一幕。

見幾個孩子認真好學,連平日最坐不住的小六宋春生都能安安穩穩坐在小板凳上,捏著手指粗的木枝,在沙盤裡一筆一劃寫的認真。

先前在隔壁的壞情緒一下就煙消雲散了去。

姐妹倆對視一眼,在彼此眼中看到了笑意。

見到阿姐跟小麥回來,宋冬生幾個挪了挪地方,給姐妹二人讓出位置。

姐妹倆拿來自己的沙盤,跟著寫起來。

時光靜謐,歲月正好。

宋家幾個大小不一的孩子圍坐成一圈,落筆沙沙。

周鶴眠於屋內慢慢悠悠踱步,將宋家每個孩子的寫下的字都看了一遍。

他發現這家兄妹幾個很有意思。

宋小麥永遠都是學的最快記得最好的那個,其記憶能力堪比自負過目不忘的他。

很多時候,對方都帶給他一種識字會書的錯覺。

但每每看到對方寫的狗爬一般的字後,這種錯覺又會蕩然消散。

與其相反的,是她同胎三哥。

宋秋生雖然記憶比不上其妹,書寫卻是幾人裡最有天賦的。

一開始因不得要領寫的跟大家大差不差,但隨著時間推移,不過短短幾天,對方明顯就掌握了要領。

如今對方寫下的字,雖看上去還是有些歪扭,但已能現其形。

對於沒有任何基礎的初學者來說,他這種速度已經算是極有天賦的一類。

今後若能不懈堅持,日日練習,說不定能在書道一途小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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