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至尊神豪 第479章 雙殺成功
常青看著變成土巨人的土福士誠,臉上露出幸福興奮的神色,覺得這樣纔有意思,單方麵的吊打太無趣了。
土福士誠看到常聽臉上的表情,猜到他心中的想法,憤怒的不得了,發出一聲咆哮,重重的揮出一拳。
常青看著飛過來的土拳頭,同樣發出一聲大吼,最後打出一拳,直接把土拳頭打得粉碎。
他接著使用念能力,把這些碎土融在一起,隨後使用碎石腳,一下給踢回去了。
土福士誠看著飛來的土球,根本就沒當回事,隨意伸手一抓,想要把土球抓在手裡。
沒想到手掌和土球接觸的時候,一股巨大的力量傳來,整條手臂變得粉碎,而土球把所有的土都吸在上麵,變成一個大球子。
常青並沒指望這一擊,就能乾掉土福士誠,立刻吸收空中的水汽,變成一條小河澆過去,直接把這家夥變成淤泥。
他接著用火一頓烤,把泥烤成瓷器,將土巨人變成一個瓷巨人,絕對是一碰就碎的那種。
常青笑嗬嗬的看著土福士誠說:“你覺得你現在這副德性,還能做點什麼?”
土福士誠眼中都是惶恐的神色,因為他發現自己和瓷器身體聯為一體,所以隻要瓷器身體被毀,也就徹底完蛋了。
他低聲下氣地說:“閣下真是好本事,讓我佩服的不得了,一切都是我的錯,求你高抬貴手,把我當個屁放了吧。”
常青嘿嘿一笑說:“你是說放屁啊,這方麵我很在行,這就放個屁給你哦。”
他說著轉身,直接放了一個臭屁,隻不過是用特殊的異能,將臭屁變成臭氣彈,轟在土福士誠的身上,把這個家夥徹底變成碎片。
常青使用幽魂白骨幡,並沒有收到土福士誠的魂魄,不由得驚訝不已,沒想到這個家夥,居然會是這樣。
他在碎瓷片裡,找到一顆不錯的能量石,隨手扔進空間,接著將手一揮,所有的瓷片全都飛起來,並且向著一個方向飛射而去。
一道強光從那個方向射出,將所有的瓷片都化為灰燼,接著一個正常人大小的機器人,從那裡走了出來。
這個機器人用電子合成聲音說:“我是這裡的機械領隊馬特葛根,很高興能見到你。”
常青偏著頭說:“你要的就是一個機器人,在這裝什麼紳士,這些年死在你手裡的人多了。”
馬特葛根點了點頭說:“我並不否認你說的話,我確實殺了你們不少人,用你們的話來說,大家是各位基礎,誰都沒有過錯。
你想帶著那些人離開這裡,是我絕對不能接受的,要麼你把我拆成廢鐵,要麼我把你剁成肉泥,沒有第三條路可以選。”
常青拍了拍手說:“你這番話很有意思,我覺得非常有趣,咱們的確可以玩一玩,看看誰的實力更強。
不過我相信笑到最後的一定會是我,因為你這麼一個鐵疙瘩,絕對不可能是我的對手。”
馬特葛根嗬嗬一笑說:“我是一個機器人,所的一切都是由程式控製的,所以心理戰術對我沒有用,你就不要白費心機了。”
常青撇了撇嘴說:“誰告訴你我使用的是心理戰術,我說的是實話,你根本就不可能是我的對手。
和你這麼一個鐵疙瘩玩心理戰術,真以為我的腦袋讓驢踢了,既然你一心想要變成廢鐵,我當然要成全你。”
他本著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的原則,在這句話說完的時候,就是用鐳射眼這項異能,從眼中放出兩道鐳射光,想要把對方切割一下。
馬特葛根作為機器人領隊,本領也是相當不錯的,手臂變成一麵機械盾牌,把雷射光給擋住了。
常青本來也沒指望一下就能擊倒對手,再次使用水異能,給對方洗了個澡,接著又使用冰異能,把這個家夥給凍住了。
馬特葛根被凍住之後,身體立刻高速發熱,將身上的鐵皮燒紅,就好像一個烙鐵一樣,直接融冰而出。
常青看到這個情形,立刻使用奔雷掌,連續拍出十幾掌,空中出現好幾道雷電,向著這個家夥砸過去。
馬特葛根被雷電擊中之後,身上全是藍色的電弧,這些電弧在跳動之間,讓這個家夥混電了。
常青抓住這個機會,拿出一門八二無後座力炮,對著這個家夥連轟了十幾炮,直接把他炸成碎片。
馬特葛根死得相當憋屈,很多的本事還沒有施展,結果就被拆成一堆廢鐵,還被超級製造廠回收,當作製造武器的原諒了。
不過這個家夥貢獻的火種不錯,倒也算是意外之喜,常青把兩個帶頭的全都給乾掉了,大搖大擺地回到那些人那裡。
他們憑借機器人的力量,表現的倒是還不錯,而那些機器人和喪屍,在知道頭被乾掉之後,立刻就作鳥獸散了。
奧耶京斯是一個聰明的主,看到這種情形,立刻就知道是常青,把這裡的老大給乾掉了,對方纔會四處潰逃。
常青大咧咧的回到他們麵前說:“我的運氣還算不錯,兩個老大都被我找到了,並且把他們給解決了,咱們現在可以離開這裡了。”
奧裡格林豎起大拇指說:“你實在是太厲害了,絕對是我的偶像,以後我就跟著你混,誰要是敢說你不好,我一定和他拚命。”
他在說這番話的時候,惡狠狠的看著另外一些人,很顯然剛才這些人,說了很多不該說的話。
常青對此不以為意,他又不是能量石,能夠讓每個人都喜歡他,現在這樣已經很不錯了,還要啥自行車啊。
大家繼續前進,很快就離開這個城市,按照預定目標前進,在路上碰到一些零星的阻擊,也沒有放在心上,輕而易舉就給滅掉了。
因為有這些機器人的原因,他們前進的速度非常快,很快就來到了中途的一座小城市。
常青決定到裡麵去轉一圈,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收獲,既然是去投奔大城市,當然得多帶一些人,這樣起碼也有氣勢,不至於讓人家小看了,否則豈不是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