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死後,偏心繼女的老公悔哭了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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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燈光慘白,空氣中瀰漫著緊張的氣息。
妍妍的辯護律師是林強花重金請來的,此刻正做著最後的掙紮。
“法官大人,被告林妍年僅十歲,根據《刑法》規定,不滿十四週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律師聲音顫抖,“被告心智尚未成熟,可能受到成年人的教唆和影響……”
公訴人冷靜地反駁:“雖然被告不滿十四週歲,但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應當送入專門的矯正機構進行教育改造。”
“而且,經過心理專家鑒定,被告的犯罪行為具有明顯的預謀性和持續性,並非一時衝動。在長達三個月的時間裡,被告多次向受害人投毒,手段極其惡劣。”
法庭上的妍妍已經不再是那個楚楚可憐的小女孩。
她坐在被告席上,眼神空洞,嘴角還帶著一絲詭異的笑容。時不時發出幾聲詭異的笑聲,讓在場的所有人都感到毛骨悚然。
“哈哈……小宇死了……他再也不能搶我爸爸了……哈哈哈……”
王麗娟在旁聽席上瘋狂搖頭:“不!我女兒不是這樣的!她以前很乖的!一定是那個賤女人害的!”
她指著我歇斯底裡地喊道:“都是你!是你把我女兒逼瘋的!”
法警上前製止了她的無理取鬨。
法官嚴肅地敲擊法槌:“肅靜!”
整個庭審過程中,我一直坐在那裡,麵無表情地看著這一切。
當我看到監控錄像在法庭上播放時,妍妍惡毒的笑容,小宇絕望的哭聲,我的心如刀絞。
我的小宇,他到死都不知道,那個口口聲聲叫他弟弟的姐姐,是怎樣一步步謀害他的。
律師還在做最後的努力:“法官大人,被告還隻是個孩子,請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公訴人出示了更多證據:“經調查,被告在幼兒園時期就有虐待小動物的行為。三年前,曾將鄰居家的小貓從五樓扔下摔死。兩年前,故意推倒同班小朋友,導致對方頭部受傷住院。”
“這些證據表明,被告的反社會人格傾向由來已久,並非一時之過。”
庭審進行了整整一天。
最終,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一週後的宣判日,法庭裡座無虛席。
記者、受害者家屬、被告家屬,還有許多關注此案的民眾都擠在法庭裡。
法官莊嚴地宣讀判決書:
“被告林妍,犯故意殺人罪,鑒於其年齡及案情,判處送入專門的少年矯正機構強製教育改造七年。”
“被告林強,犯包庇罪、妨礙司法公正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王麗娟,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當判決書宣讀完畢時,法庭裡一片嘩然。
王麗娟崩潰地大哭:“我的女兒!我的妍妍!”
妍妍卻發出了詭異的笑聲:“哈哈哈……七年?沒關係,我還年輕,出來的時候還不到二十歲呢……”
她轉過頭看向我,眼中閃爍著惡毒的光芒:“蘇阿姨,等我出來,我一定會回來找你的……”
我看著她,心中湧起一陣寒意。
這個孩子的惡,已經深入骨髓,無法救贖。
宣判結束後,林強被押解時,突然掙脫了法警的控製,跪倒在我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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