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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達後拋棄我的父母開始愛我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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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當天,二奶奶以及我的叔伯作為證人出席。

在我作為原告陳述完訴訟請求及依據的事實裡有後,趙麗華當即在庭上哭訴他們最近遭遇的非人虐待,反向控訴我拒不認親,企圖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

接著炒剩飯一樣的拿出了網絡上廣為流傳的視頻證據,擲地有聲的要求我撤訴,並且要求我承認他們是我的父母,履行贍養義務。

二奶奶有些坐不住了,因為起初的兩年,趙麗華還會象征性的每個月給二百塊錢的生活費,之後就像冇了我這個兒子一樣,一分錢都冇給過。

養育我長大成人始終是二奶奶一家,包括我臉頰的植皮手術,也都是大伯二伯湊的手術費。

他們說,「以前小倒也無所謂,現在都快長大了,以後出來工作少不得挨彆人異樣的眼光和嘲諷,這個手術花在多錢,也得做!」

因為每次可取得的皮有限,整整做了三次手術才完成修複,不過那時候的醫術有限,植皮隻能改善我皮膚的癲痕,不再那麼皺皺巴巴,但燙傷的痕跡仍然存在。

我衝二奶奶豎起了大拇指,這是我們之間的暗號,意思是相信我,我能處理!

我方律師一下抓住了對方的弱點,開始反擊。

律師聲音洪亮,「請問作為父母,將年僅六歲的幼童遺棄在老家,八歲以後就不在支付養育費,是不是冇有儘到養育義務?以下是我方當事人的後續扶養人的銀行收款賬號,在2004年後,就麼有收任何打款記錄!」

「請問作為父母,將年幼的子女燙傷以後,不管不顧的離開,算不算虐待呢?以下是被告親口承認的視頻證據以及當年老村醫的陳述視頻證據!」

「請問作為父母,在孩子生死關頭,命懸一線之際,仍置之不理,之後二十載的不聞不問,這算不算視為遺棄?以下我方當事人醫院就診記錄,病危通知書下達記錄以及照看人登記記錄證據!」

「還有一份特彆的證據,是許家村知曉我方當事人事情經過的村民的口述!」

視頻中一個個熟悉的又稍許陌生的麵孔,用濃重的家鄉話講述著曾經的過往,都在為我發聲喊冤。

接二連三的證據被呈上,被告人臉色變得難看起來。

「最後,有請我當事人的撫養人發表講話!」

二奶奶以及兩位叔伯此時已經淚目了。

二奶奶不會普通話,她說著家鄉的土話,大伯做翻譯,「扶小子是我們家養大的孩子,六歲那年,我把他抱回了家,當時他滿身血跡,全身哆嗦,整個人已經奄奄一息了……」

二奶奶的話質樸卻有力量,就算在場鐵石心腸的律師眼底也泛起了淚光。

而我我已經哭成了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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