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心:一場火點燃的家庭教育救贖 第11章
——
他再也不會回到那個地方了。
17
陽光下的約定老周最終因
“包庇罪、行賄罪”
被判有期徒刑
6
個月,緩刑
1
年,罰款
5000
元。
緩刑期間,他每個月都要去派出所報到,還要參加社區組織的法治教育課。
在法治教育課上,老周把自己的經曆講給其他學員聽:“我之前總覺得,護著兒子就是對他好,卻冇想到,我的護短差點毀了他,也毀了整個家。
現在我才明白,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是讓他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讓他學會承擔責任。”
小明上小學三年級時,學校組織參觀消防隊。
小明穿著迷你版的消防服,拿著玩具水槍,笑得特彆開心。
他拉著老周的手說:“爸爸,我以後要當消防員,保護你和媽媽,還有所有的人。”
老周蹲下來,摸了摸小明的頭:“好,爸爸相信你。”
劉蘭站在旁邊,看著父子倆的背影,笑著擦了擦眼淚。
陽光灑在他們身上,溫暖而明亮
——
這家人在廢墟之上,終於重建了生活,也重建了對未來的希望。
王姨的超市重新進了貨,趙爺爺的哮喘也好多了,鄰居們還是會互相幫忙
——
小區裡的一切都恢複了原樣,卻又和以前不一樣了。
因為每個人都知道,那場火不僅燒掉了房子,也燒掉了隔閡與自私,留下了理解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