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了吧,你在漂亮國撿漏 第408節 套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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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點。
之所以這麼晚,原因是律師整理借款合同需要時間,列印出來整整有小學課本那麼厚,一式三份。
"怎麼這麼厚"大宮一樓會客區,爐火照在張景臉上,看上去紅通通的,表情驚訝。
"張先生,"青年律師解釋道,"這還不算厚,有些工程標書堆起來有一立方米那麼多。"
"驢頭不對馬嘴。"張景撇撇嘴,接過借款合同翻看。
麻蛋,正常字體是12大小,手裡這本合同字體隻有8,又小又細,密密麻麻,看著讓人頭疼。
張景不高興,比恩和他兒子很高興,父子倆拿走另一本合同,翻開一瞧。。。。也看不懂。
都是條款,看著很水,很多水。
"這裡,"青年律師站到比恩父子旁邊,指著一條夾在很多文字裡的條款道,"這是重要部分。"
父子倆人看向律師手指地地方,一眼看到讓他們非常**地內容,具體是:‘借款一年到期後,借款人在冇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借出方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同意延長還款日期。’
但就在第二頁還有附加條款,可以延遲還,月利由5%增加到15%,父子倆卻冇有看到。
"這合同寫地真好。"形象如老鼠地比恩冇有看到陷阱,對青年律師讚賞有佳。
"還有這裡,"青年律師把合同翻到最後,"附加一份雇傭合同,我起草地合同是同時受你們雙方雇傭,需要各支付我一萬米元費用。"
"冇問題!"比恩同意的很乾脆,從銀行借錢需要額外支付2%放貸費。
對比,一萬米元律師費跟親情價一樣。
"你過來,"張景對青年律師招招手,指著合同質問:"你寫個合同怎麼這麼多水
為什麼每個‘名詞’都要解釋一下,你怎麼不把名詞的筆劃順序也寫上去呢"
青年律師來到張景身邊,指著合同解釋道,"這是我的錯,為節約時間,合同是在舊合同模板上麵修改的,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
一,人人都能看懂,直觀瞭解名詞概念;二,有些名詞生澀難記,前麵看過,後麵會忘記。"
張景點頭,接受青年律師解釋,還以為他故意水數字呢。
後麵張景隨便翻看,無意中找到幾個重點。
一,利息每月支付,拒絕支付利息後果嚴重,承擔利滾利,債權人有權要求拍賣國王牧場還債。
也就說,等到一年後,當月利率增加到15%時,張景根本不在乎比恩還不還本金。
二,由違約方承擔追索方的一切花費,包括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工時費、工傷費用、精神損失費等。
三,雇傭合同,由666牧和比恩代表的比恩牧場共同雇傭同一名律師起草合同。
這樣做是為讓合同擁有不能推翻的根基。
一大本合同,雖然隻有幾條有用,卻是套路滿滿,張景看上去大方,不在意擺擺道:"看的腦仁疼,冇問題就簽吧。"
張景願意簽,比恩因為提前使錢,更加冇問題,也同意。
第一步是按手印,每頁都要按。
接著簽名,不僅開頭要簽、中間要簽,最後一頁要簽,側封也要簽字。
公章也要有,使用受法律保護的公1653章,落下藍色印泥。
等三本合同按完手印,簽完字,芭比手都麻了,但這時還不算完,付款之後合同纔會生效。
666牧場對公賬戶裡有2400萬米元,直接從手機上往國王牧場對公賬戶裡打錢。
收到錢,比恩父子高興壞了,差點冇有忍住當場慶祝,興沖沖勾肩搭背離開。
其實,做為一個壞人,做為一個大牧場主,比恩平時很小心,這次之所以大意,一是自以為買通律師。
二是張景之前表現的太友好,太聖母,對誰都很和氣,具有強烈欺騙性。
送走興高采烈的父子倆,除青年律師,芭比和所有人都是滿頭霧水,比恩父子倆真的不像好人。
小戴維童言不忌,問出所有人都想知道的問題,"爸爸,你為什麼借許多錢給彆人"
"嗯"張景看向戴維,一秒決定道:"明年秋天上小學,爸爸打算給你換個學校。"
戴維懵了,所有人都懵了,這兩件事情有關係嗎
張景決定這樣做的原因簡單,學校分公立和私立,公立學校分1-10分,讓戴維去讀4分之下的差學校,讓他體驗辛酸苦辣甜。
小屁孩被保護的太好,不利於成長,等初中再給他換好學校。
不想解釋原因,張景揮揮手,"都回睡覺。"
眾人散去,僅留下青年律師。
青年律師很乾脆,把兩張支票遞到張景麵前,"這是比恩先生兒子給我的支票。"
"你可以自己留著,"張景讚道,"這是你應該賺的。"
"不行的,"青年律師搖頭,"我如果把錢取出來,會在銀行留下資訊,等於收了賄賂,雖然不會影響借款合同,卻會讓我丟掉從業資格證。"
張景微微一笑,接過支票放在火爐上燒掉,變戲法一樣從口袋裡取出兩疊米元,遞到青年麵前,"這是你應得的,不要存銀行,一點點花掉。"
"謝謝,"青年深吸一口冷空氣接過錢,"我一定會繼續努力。"
張景拍拍青年肩膀鼓勵,"我很看好你,花旗國未來律師界的大名星。"
冇有回房間,張景藉口打獵,隨後離開大宮,離開666牧場,駕駛加裝防滑鏈的皮卡車行駛120公裡來到山峰牧場門口。
紮著棕色大辮子的西茜被凍的哆哆嗦嗦,正在牧場門口等,見麵就責怪問,"你怎麼纔來!"
說話時女人像是被業火焚身似的迫不急待,立馬朝張景嘴唇上親吻過來。
因為時間已經淩晨一點,能用的時間不多,張景把饑渴似的女人推開,比她更著急,鼻孔像噴蒸氣似的,"去豬舍!"
再次來到藍色鐵皮包裹的豬舍門口,後麵是肉博大戰,從淩一點一直戰鬥到淩晨五點。
然而,四小時根本不夠,好像吃到肉,又好像冇有嚐到味,卻又到了不得不離開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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