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沙說唱 第1章 酒泉戈壁的破麥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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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灘的風跟野狗似的,從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的方向竄過來,卷著沙粒砸在王狗剩家的土坯房上,劈啪響得像誰在屋外放鞭炮。十三歲的王狗剩縮在炕角,懷裡抱著個用膠帶纏了三層的破麥克風——那是他從廢品站淘來的卡拉ok機上拆的,線都斷了兩根,卻被他當寶貝似的摟著,嘴裡唸唸有詞。
“yo
yo
check
it!戈壁的風是我的beat,沙粒是我的flow,王狗剩的名字,遲早要炸穿宇宙!”他腦袋一點一點,腿跟著晃,炕蓆被蹭得掉了層草屑,飄在記屋子的煤煙味裡。
“狗剩!你又在瞎咧咧啥?”門“吱呀”一聲被推開,他媽端著個豁口的搪瓷碗走進來,碗裡的玉米糊糊冒著熱氣,“一天到晚不學好,放著羊不去趕,抱著個破銅爛鐵瞎嚷嚷,將來能當飯吃?”
王狗剩慌忙把麥克風塞到枕頭底下,梗著脖子反駁:“媽,這叫說唱,不是瞎嚷嚷!將來我要當說唱歌手,跟馬思唯一樣,開巡演,賺大錢!”
“馬思唯?那是誰?能幫你割麥子還是能幫你餵豬?”他媽把碗往炕沿上一墩,聲音陡然拔高,“我看你是被風沙吹昏了頭!咱們酒泉人,祖祖輩輩不是種莊稼就是養牛羊,你以為你長了個金嗓子?我告訴你,再瞎折騰,我就把你那破玩意兒扔灶裡燒了!”
王狗剩冇敢再說話,低著頭扒拉玉米糊糊,眼淚在眼眶裡打轉。他知道媽說的是實話,酒泉這地方,除了戈壁就是沙漠,偶爾能看到衛星發射時的火光,剩下的全是望不到頭的荒涼。說唱?那是電視裡大城市人的玩意兒,跟他這個農村娃半點關係都冇有。
可他就是喜歡。第一次在鄰居家的黑白電視上看到gai在舞台上嘶吼,“老子吃火鍋你吃火鍋底料”,那股子橫衝直撞的勁兒,瞬間就把他迷住了。他覺得gai就像戈壁灘上的紅柳,再惡劣的環境都能紮根,然後瘋長。
從那以後,王狗剩就像著了魔。放學路上,他對著戈壁灘說唱;放羊的時侯,他對著羊群說唱;甚至晚上讓夢,都在跟一群看不見的觀眾互動。他把課本上的字改成歌詞,把村裡的家長裡短編成flow,唯一的聽眾,就是他家那隻老綿羊。
老綿羊似乎也聽膩了,每次他說唱,就甩著尾巴往遠處跑,氣得王狗剩撿起沙塊扔過去,嘴裡罵道:“你個冇品位的東西!等著,將來我火了,讓你當我的專屬聽眾!”
十五歲那年,王狗剩偷偷攢了三個月的零花錢,買了個二手p3。他把馬思唯、gai的歌下載進去,走到哪兒帶到哪兒,耳機一戴,整個世界就隻剩下鼓點和節奏。他開始模仿他們的唱腔,模仿他們的flow,甚至模仿他們的神態,對著鏡子練習眼神,試圖練出那種桀驁不馴的感覺。
可現實很快就給了他一巴掌。中考的時侯,他因為前一天晚上熬夜聽說唱,考試睡著了,成績一塌糊塗,連縣城的高中都冇考上。
“我打死你這個不成器的東西!”他爸拿著擀麪杖追了他三條街,戈壁灘上的沙粒被踩得飛揚,“我供你上學容易嗎?你倒好,整天就知道瞎唱!現在好了,高中都冇得上,將來隻能跟我一樣臉朝黃土背朝天!”
王狗剩跑得氣喘籲籲,耳機掉在地上,被他爸一腳踩碎。他看著碎成兩半的p3,突然爆發了,衝著他爸吼道:“我就是喜歡說唱!我不想種莊稼,我不想養牛羊!我要去大城市,我要當說唱歌手!”
“大城市?你知道大城市在哪兒嗎?就你這水平,去了也是餓死!”他爸氣得渾身發抖,擀麪杖指著他,“我告訴你,從今往後,不準再提說唱兩個字!要麼跟我去種地,要麼就滾出這個家!”
那天晚上,王狗剩收拾了幾件衣服,揣著那個破麥克風,偷偷溜出了家。他朝著東邊的方向走,他聽說東邊有大城市,有說唱圈,有他想要的一切。
戈壁灘的夜晚格外冷,風像刀子一樣割在他臉上。他走了一夜,腳磨起了水泡,餓了就抓把沙棗吃,渴了就喝路邊溝裡的積水。天快亮的時侯,他看到了一輛拉煤的貨車,司機是個四十多歲的大叔,看他可憐,讓他上了車。
“小夥子,去哪兒啊?”大叔遞給他一個饅頭。
“去東邊,去有說唱的地方。”王狗剩啃著饅頭,眼睛裡閃著光。
大叔笑了,搖了搖頭:“年輕人,有夢想是好的,但彆太天真。這世上,不是所有夢想都能實現的。”
王狗剩冇說話,他看著車窗外飛速倒退的戈壁灘,心裡暗暗發誓:不管有多難,他都要在說唱圈闖出一片天。他要讓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知道,酒泉的戈壁灘裡,也能長出會說唱的野草。
貨車一路向東,越走越遠,王狗剩的家鄉,漸漸消失在風沙裡。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將是比戈壁灘更殘酷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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