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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嫁後逼我救繼女,媽媽悔瘋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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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驟然點頭,後又搖頭。

“他們確實死了,但這些跟你沒關係,是他們該死。”

“我來也是想最後再陪你幾天,了結了這份母女情。”

所以我確實不是她的女兒。

纏繞心頭多日的問題終於得到解答。

我的心重重跌入穀底。

而媽媽在醫院陪了我半個月後,警察再次上門。

這一次他們按照流程直接把人抓捕。

開庭那天。

有人追到法院門口。

拿著臭雞蛋爛白菜和紅色的油漆。

等媽媽一出現就毫不客氣潑到她身上。

媽媽渾身臟汙不堪。

卻冇有生氣,平靜地接受了一切。

“你們隨便打,隨便鬨,反正齊家父女是罪有應得,我不後悔。”

她的話引起公憤,不滿的人越來越多。

就連律師在法庭上都隻是象征性辯論了幾句就閉口不言。

媽媽似乎有意尋死。

對於這樣的結果不怒反笑,臉上滿是解脫的神情。

我看到後鬆開握緊的手轉身離開。

還冇走出大門,卻聽見法官宣判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驟然回頭。

媽媽的淒厲喊聲和聽審群眾的吵鬨混雜在我耳邊。

我跑回聽審席,就見法官示意稍安勿躁。

“我們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會汙衊一個好人。”

“大家放心,對於徐瑤的判決結果是有依據的。”

他揮手示意副手播放證據。

齊振國的辱罵和毆打清晰展現於人前。

我鬆了口氣。

媽媽卻對著法官厲聲嘶吼。

“你為什麼不給我定死刑?”

“我害死了齊小滿,殺了齊振國,我該死,我要求死刑。”

“用不著你們可憐我,我也不配當一個媽媽。”

“證據是哪來的?你讓那個好心人收回去,我不需要救!”

證據是我偷偷去看她時錄下的。

交給法官,也是報答她二十年的養育之恩。

為了讓自己以後想起時問心無愧。

至於她以後怎樣,就和我無關了。

我笑著離開,徹底跟過去說了再見。

聽說後來,媽媽竟然在法庭上公然下跪求死。

“法官大人,我心裡最放不下的就是芝芝,但她已經長大了,有了主見,不需要我這個媽媽。”

“求求你給我定死刑好不好?”

“我不想活了,我一天都活不下去了。”

“求求你。”

她邊說邊磕頭,額頭很快就溢位血跡。

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既定的刑罰不可能因為個人意願而改變。

媽媽在監獄裡度過煎熬的二十五年。

從以淚洗麵到變得麻木。

她等不到我去看望,漸漸明白了我的決心。

也不再嚷嚷著見我。

有人辱罵,她木著臉當聽不見。

有人毆打,她沉默忍受。

變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行屍走肉。

二十五年後再出來,已經垂垂老矣。

她冇有再找我。

而是去孤兒院領養了一個孩子,給她取名為芝芝。

把對我的愧疚加倍轉移到她身上。

我聽戰友忿忿不平說了這件事後,直接回以一笑。

“我跟她的母女緣分已儘,現在這樣,至少有個孩子會生活的很幸福。”

“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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