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離婚十年的爸媽終於為了我和哥哥複婚了。我激動不已,抱著穿婚紗的媽媽,讓爸爸給我們拍照。我爸笑著答應了,但一打開我媽新買的相機就大發雷霆。連踹了她十幾腳後,又揪住她的頭髮,將她拖到了地下室:“賤人,原來是你!”我哥看了一眼相機的螢幕後,目光也變得陰森。“把這個賤人的手腳都打斷,再丟進豬圈裡,這樣才能償還她的罪孽!”>1PIO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