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弟弟把化骨水當可樂餵給我喝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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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下冇忍住,輕輕將他推開。
媽媽聽到聲響後,在我的膝蓋上猛踹一腳。
“小小年紀就敢打人,長大了不知道要給我們惹多少麻煩!“
爸爸拎著菜刀在我麵前晃悠,最後得出一個結論。
“等耀祖治好病,就把賠錢貨送給隔壁村的李光棍當童養媳,我們還能回回本。
我邊哭邊解釋,可爸爸媽媽隻顧著哄擦破皮的弟弟。
在這個家裡,我永遠都是那個不被相信的,可以隨時丟棄的。。
想到這,我的眼睛暗淡下去。
可看著他們越吵越凶,我還是冇忍住插到他們中間。
“爸爸媽媽,你們不要再因為我爭吵了,我可能回不去了。“
“我死了,就冇人能分走弟弟的愛了,你們一定要把弟弟治好啊,是招娣冇用……”
可冇人能聽到死人說的話。
我沮喪地地低下了頭,眼淚再次控住不住地流了下來。
媽媽氣得滿臉通紅,乾脆下車坐在弟弟旁邊。
我突然瞪大了眼,期待著媽媽能發現我不在車上。
可她隻是嫌棄的拍了拍我坐過地地方。
“鄉下來的土丫頭就是臟。”
我低頭看了看身上被洗得皺巴巴的襯衫,又看了看弟弟身上最時髦的小皮夾克。
恨不得將頭埋在地底下。
爸爸看著一眼望不到頭的車隊,臉色黑的嚇人。
他剛點了根菸,就被媽媽嗬斥。
“耀祖還小,吸不了二手菸!”
我這才知道,原來這個會讓我鼻子癢癢的是叫“煙“。
我以為爸爸會和之前說我一樣,說弟弟太矯情。
可他卻立刻掐滅了煙,自顧自刷起了手機。
同城地視頻都在討論剛剛的事故,爸爸自然也刷到了。
3
我看到他在介麵停留了幾秒,好奇地飄到跟前。
看到螢幕上那個沾著血的花邊帽子時,我激動地指了指。
因為我比弟弟瘦小許多,所以我的小衣櫃裡,都是弟弟穿剩下的衣服。
隻有這件,是我小學一年級考了一百分,媽媽給我的獎勵。
我滿心歡喜的期待著他們能夠認出來,可下一秒弟弟就吵著要吃冰淇淋。
爸爸收起了手機,轉身溫柔地摸了摸他的頭。
“等會到了遊樂園給你買好不好?買你最喜歡吃的草莓味。“
冰淇淩是什麼味道?會是甜的嗎?弟弟會分給我一點嗎?
我下意識嚥了咽口水,可隨即又連忙抱住了頭。
我一直都知道,在這個家裡,我是不能和弟弟搶東西的。
媽媽給弟弟好吃的,我隻能在一旁看著。
有次,我看著弟弟吃一種叫“薯片“的東西,一片一片,脆脆的。
我饞得受不了,偷偷和弟弟說讓他分我一片。
可弟弟轉頭告訴了媽媽。
那天,媽媽用晾衣架狠狠抽在我的背上。
“你就這麼饞,我是缺你吃了還是缺你穿了?你怎麼什麼都要跟弟弟搶!”
弟弟抱著一大兜子好吃的得意地站在一旁。
媽媽罰我跪在門外,整整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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