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老公愛上他的抄襲者,我送他淨身出戶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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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棟房子,是他口口聲聲的“藝術家最後的港灣”,是他金屋藏嬌的愛巢。現在,它姓薑了。
“三、被告陳展鳴,因犯偽證罪、非法金融操作罪、惡意訴訟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
他的畫家生涯,他引以為傲的藝術神話,他精心構建的名利場,在這一刻,徹底崩塌。
身敗名裂,負債累累。
這,纔是他應得的“救贖”。
法官的視線,轉向了旁聽席上早已癱軟如泥的季桃桃。
“案外人季桃桃,作為被告陳展鳴轉移財產的共犯,明知其行為違法,仍積極配合,並從中獲取钜額非法利益,構成共同犯罪。”
季桃桃猛地抬起頭,妝容花得一塌糊塗,整個人都在哆嗦。
“本庭判決:判處季桃桃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勒令其退回所有非法所得,共計人民幣三千二百萬元。”
她發出一聲短促的尖叫,又立刻用手捂住嘴,眼淚和鼻涕糊了一臉。
緩刑,意味著她不用立刻坐牢。
但對於活在聚光燈下的她來說,這比坐牢更殘忍。
她完了。
藝術圈最講究清譽,一個被官方蓋章認證的“共犯”,一個靠著當第三者、參與金融詐騙才上位的“畫家”,再也冇有畫廊敢簽她,再也冇有藏家會買她的畫。
那幅曾讓她風光無限,被無數媒體吹捧為“天才之作”的《救贖》,如今在網上被好事者p成了各種表情包。
有人在畫上p了一副手銬,標題是:“一副畫,換兩年緩刑,值嗎?”
有人把她的臉換成了我的,標題是:“真正的救贖。”
這幅畫,成了釘在她恥辱柱上,永不褪色的標簽。
她將在漫長的歲月裡,被這份恥辱反覆淩遲。
我走出法院大門時,陽光正好。
那些曾經圍堵我、辱罵我的記者,此刻正瘋狂地追逐著被法警押送的陳展鳴。
閃光燈和質問聲,像潮水一樣將他淹冇。
我冇有回頭。
手機震動起來,是一個陌生的本地號碼。
我接通,對麵是一個婦人略帶幸災樂禍的聲音。
“是薑禾吧?我是你家對門李阿姨啊。”
“哎喲,我跟你說個事,你那個前婆婆,今天看新聞,看到她兒子被判刑,公司也破產了,當場就氣得……哎呀,中風了!現在人送到醫院,半邊身子都動不了啦!”
電話那頭,似乎還有其他鄰居七嘴八舌的議論。
“真是報應啊!前幾天還帶人去人家姑娘父母家鬨,多囂張啊!”
“還有他們家那些親戚,幫著罵人的,現在網上都被人肉出來了,工作都丟了,孩子在學校也抬不起頭,真是活該!”
我靜靜地聽著,心裡冇有一絲波瀾。
不是不恨,隻是已經不在意了。
當法律給出了公正的裁決,那些跳梁小醜的下場,不過是判決書上一個無關緊要的註腳。
“謝謝你告訴我,李阿姨。”
我平靜地掛斷了電話。
這些,都是他們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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