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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家宴,他白月光坐主位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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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沈嶼森的婚期定在9月9號,他說這代表天長地久。

他對我體貼入微,跑遍全城隻為找一家正宗的川菜館。

直到他醉酒後坦白:“我喜歡了林疏月好多年。”

林疏月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口中那個“很重要的人”。

婚前家宴上,我親眼看見沈嶼森父母把林疏月當親女兒。

小姑子沈若溪告訴我:“我爸媽一直想讓他倆在一起。”

我砸了婚紗照準備離開,書房角落的舊木盒突然滑落。

裡麵裝滿了他和林疏月的回憶,最底下壓著一張泛黃的便簽:“她說有男朋友了——祝我幸福。”

日期是我們開始交往的前一週。

1.那些泛黃的老照片,像一根根冰冷的針,猝不及防地刺進我的眼底。

照片上的少年少女穿著寬大的校服,拘謹地並肩站在一棵老槐樹下。

男孩的嘴角抿得很緊,眼神卻像被無形的線牽引著,固執地偏向身旁那個笑容清淺的女孩。

陽光穿過稀疏的樹葉,碎金子般灑在他們身上,也照亮了照片右下角那行細小的鋼筆墨水字跡——“2008年夏,與疏月”。

那一瞬間,我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凝固了,房間裡寂靜得可怕,隻剩下心臟在胸腔裡沉重擂鼓的聲音,震得耳膜嗡嗡作響。

原來,沈嶼森手機裡那張讓我心頭髮緊的大學合影,不過是這漫長故事的其中一個章節。

真正的源頭,深埋在更久遠的時光裡,盤根錯節,早已長成了我無法撼動的參天大樹。

十五年的歲月,像一道深不見底的鴻溝,橫亙在我和他之間。

我幾乎是憑著本能,伸手探向盒子深處。

指尖觸到的,不再是光滑的照片紙,而是一張略微發脆的、帶著毛邊的便簽紙。

我把它抽了出來,動作僵硬得像一尊提線木偶。

紙是普通的記事本內頁,上麵隻有一行字,筆跡是我熟悉的、屬於沈嶼森的,卻透著一股我從未見過的頹唐潦草:她說有男朋友了——祝我幸福。

2008.10.17日期像燒紅的烙鐵,燙得我指尖猛地一縮。

十月十七日……那正是沈嶼森向我表白、我們正式確定關係的前一週!

一股冰冷的寒意瞬間從腳底竄上頭頂,讓我抑製不住地打了個寒噤。

原來那句讓我心頭甜得發膩的“做我女朋友吧”,從來就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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