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裡短的故事 第12章 找到關鍵證據,證明錢是夫妻共同財產
從法院出來後,我心裡總有些不踏實。雖然趙律師說證據充分,但林薇和陳明的態度太囂張,我怕他們還有彆的辦法拖延時間。小芳看出我的心思,拉著我說要陪我去逛逛街,散散心,可我根本沒心思,滿腦子都是官司的事。
回到小芳家,我把自己關在客房裡,翻來覆去看著之前收集的證據。銀行卡流水、聊天記錄、證人證言……每一份都看了好幾遍,可總覺得少了點什麼。突然,我想起結婚前陳明曾跟我提過,說以後家裡的錢要一起管,還說要寫個協議,證明婚後財產都是共同的。那時候我覺得都是一家人,沒必要這麼見外,就沒讓他寫。可現在,要是能找到這份協議,是不是就能更有力地證明那些錢是夫妻共同財產?
我趕緊給陳明打了個電話,問他結婚前有沒有寫過財產共有的協議。他愣了一下,說:“什麼協議?我不記得了。咱們那時候沒寫過那種東西。”我知道他肯定是故意不承認,掛了電話,我決定再回之前的出租屋找找。說不定他把協議放在哪個角落裡了。
第二天一早,我又給陳明打電話,說我落了一本重要的書在出租屋,想回去拿。他不耐煩地說:“你怎麼總是落東西?下午三點過來,我那會兒在家,過了時間我就出去了。”我趕緊答應下來,心裡想著一定要找到那份協議。
下午兩點多,我就到了出租屋樓下。我在樓下等了一會兒,三點一到,就上樓敲門。陳明開了門,臉色很不好:“你趕緊找,彆耽誤我出去。”我點了點頭,走進屋裡,開始四處翻找。
我先翻了客廳的抽屜,裡麵全是陳明的舊衣服和一些雜物,沒有協議。然後我又翻了臥室的衣櫃,衣櫃裡除了他的衣服,還有一些林薇留下的首飾盒,我看到那些首飾盒,心裡又氣又恨,可還是強忍著,繼續找。
我翻遍了臥室的抽屜、床頭櫃,甚至連床底下都看了,還是沒找到協議。我有點著急,難道陳明把協議扔了?或者根本就沒寫過?就在我快要放棄的時候,我看到書櫃最上麵有一個舊盒子。那個盒子是我結婚前買的,用來裝一些重要的東西,後來就一直放在書櫃上,我都快忘了。
我搬來椅子,站上去,把盒子拿了下來。開啟盒子,裡麵有我們的結婚證、婚紗照底片,還有一些舊照片。我翻了翻,突然看到一張紙。我拿起來一看,竟然就是那份財產共有的協議!
協議上寫著:“陳明與李娟婚後所有收入及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處分共同財產。”下麵還有陳明和我的簽名,還有日期,是我們結婚前一天寫的。我看著這份協議,激動得手都在抖。有了這份協議,就能更有力地證明那些錢是夫妻共同財產,陳明沒有權利私自把錢給林薇!
我趕緊把協議摺好,放進包裡。陳明看到我拿著盒子,問:“你找到書了嗎?”我強忍著激動,說:“找到了,我現在就走。”說完,我轉身就走,生怕他看到我手裡的協議,又來搶。
走出出租屋,我趕緊給趙律師打電話,把找到財產共有協議的事跟他說了。趙律師聽了,也很開心:“太好了!這份協議是關鍵證據,能直接證明你們的財產是共同所有,陳明私自處分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你明天把協議帶來律所,我把它補充到證據裡,提交給法院。”
掛了電話,我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了一半。我拿著協議,在路邊找了個長椅坐下,看著協議上的簽名,眼淚忍不住掉了下來。結婚前,陳明說要跟我好好過日子,要把所有的財產都跟我共有,可現在,他卻背叛我,私自把錢給彆的女人。這份協議,曾經是我們愛情的見證,現在卻成了我維護自己權益的武器。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協議送到了律所。趙律師仔細看了協議,說:“這份協議很規範,有雙方的簽名和日期,具有法律效力。我現在就把它補充到證據裡,提交給法院。有了這份證據,咱們贏官司的把握就更大了。”
接下來的幾天,我又想起之前陳明給林薇轉賬的時候,用的是我們的夫妻共同賬戶。那個賬戶是我們結婚後一起開的,平時用來存一些大額的錢,比如年終獎、禮金之類的。陳明之前給林薇轉的三十萬,有二十萬是從這個共同賬戶裡轉出去的。我可以去銀行列印這個共同賬戶的流水,作為另一個關鍵證據,證明那些錢是夫妻共同財產。
於是,我又去了銀行,拿著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列印了共同賬戶的流水。流水上清楚地顯示,有二十萬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陳明轉到了林薇的賬戶裡,轉賬時間和之前的銀行卡流水時間一致。我把這份流水也送到了律所,交給了趙律師。
趙律師看到流水,說:“太好了!這份流水和財產共有協議相互印證,能充分證明那些錢是夫妻共同財產,陳明私自轉賬的行為是無效的。我現在就把這些證據整理好,提交給法院,讓法官儘快做出判決。”
接下來的日子,我每天都在等法院的訊息。我怕陳明和林薇再搞出什麼幺蛾子,也怕法院會因為證據不足而判我輸。小芳每天都安慰我,說趙律師那麼專業,證據又那麼充分,肯定能贏。
大概過了一個星期,趙律師給我打電話,說法院通知下週要再次開庭,讓我做好準備。我聽了,心裡又緊張又期待。緊張的是怕再次麵對陳明和林薇,期待的是希望法院能儘快做出公正的判決,讓我拿回屬於我的錢。
開庭前一天,趙律師給我打電話,跟我交代開庭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他說:“明天開庭,法官可能會問你關於財產共有協議和共同賬戶的事,你就如實說,把當時的情況說清楚。林薇和陳明可能還會狡辯,但你不用怕,有證據在,法官會做出公正的判斷。”我點了點頭,說:“好,我知道了。我會如實說的。”
掛了電話,我開始準備明天開庭要帶的東西。我把財產共有協議、共同賬戶流水、還有之前的所有證據都整理好,放進資料夾裡。然後我又找了一件乾淨的衣服,準備明天穿。我想,明天一定要精神點,不能讓陳明和林薇看笑話。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我想起了結婚前陳明對我的好,想起了我們一起攢錢的日子,想起了我發現他背叛我時的痛苦,想起了找證據時遇到的困難。這一路走來,太不容易了。我隻希望明天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決,讓我能早日擺脫這一切,開始新的生活。
第二天一早,我和小芳就去了法院。趙律師已經在門口等我們了。他看到我,說:“彆緊張,放輕鬆。咱們的證據很充分,肯定能贏。”我點了點頭,深吸一口氣,跟著他走進了法庭。
開庭後,法官先讓趙律師補充提交新的證據。趙律師把財產共有協議和共同賬戶流水提交給法官,然後說:“法官大人,這份財產共有協議能證明陳明和李娟婚後財產為共同所有,陳明沒有權利私自處分共同財產。這份共同賬戶流水能證明,陳明在李娟不知情的情況下,從共同賬戶裡轉了二十萬給林薇,這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非法處分,贈與行為無效。另外,之前提交的銀行卡流水顯示,陳明還從自己的賬戶裡轉了十萬給林薇,這十萬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陳明的工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同樣沒有權利私自處分。所以,林薇應當返還全部三十萬財產。”
法官仔細看了證據,然後問林薇和陳明有沒有異議。林薇還是說錢是陳明自願給的,她已經花完了,沒錢還。陳明則說他不知道那份協議還有效,還說共同賬戶裡的錢是他自己賺的,他有權利處分。
趙律師反駁道:“陳明,你說不知道協議有效,這不是理由。協議上有你的簽名,你應當知道協議的內容和法律效力。共同賬戶裡的錢是你婚後的工資收入,根據法律規定,婚後工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沒有權利私自處分。你私自把錢轉給林薇,侵犯了李娟的財產權益,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官聽了雙方的發言,又看了看證據,說:“現在證據已經很充分了。陳明和李娟的財產共有協議合法有效,雙方婚後財產為共同所有。陳明在未經李娟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三十萬夫妻共同財產轉給林薇,贈與行為無效。林薇應當返還三十萬財產。關於五十萬債務,現有證據能證明債務沒有用於家庭生活,屬於陳明個人債務,應當由陳明個人承擔。本庭將在近期做出判決,雙方等待通知。”
聽到法官這麼說,我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了地。我知道,我贏了。雖然還沒拿到最終的判決書,但法官的話已經給了我肯定的答案。我看著陳明和林薇,他們的臉色都很難看,尤其是林薇,眼睛裡滿是不甘,可又沒什麼辦法。
走出法庭,小芳激動地抱住我說:“娟兒,太好了!咱們贏了!”我也很激動,眼淚忍不住掉了下來。這幾個月的辛苦和委屈,在這一刻都值了。趙律師說:“恭喜你,李女士。法院很快就會下判決書,到時候咱們就能申請執行,拿回屬於你的錢了。”
我感激地看著趙律師和小芳,說:“謝謝你們,要是沒有你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趙律師笑了笑,說:“不用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你接下來可以好好休息,等著拿判決書就好。”
回去的路上,陽光照在我身上,暖暖的。我知道,這場官司我贏了,我終於可以擺脫陳明和林薇帶來的痛苦,開始新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