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裡短的故事 第13章 開庭當天公公還在辯解不認錯
距離第一次庭審過去快一週了,我每天都在等法院的訊息,心裡既期待又忐忑。期待的是能儘快拿到判決,拿回屬於我的錢;忐忑的是怕判決結果不理想,怕自己的努力白費。
這段時間,親戚們沒再上門,也沒再打電話來勸我撤訴,大概是知道我態度堅定,勸也沒用。鄰居們看我的眼神還是有點異樣,但至少不會再指指點點,小聲議論了。我每天在家養病,陪孩子玩,幫我媽做點家務,日子過得還算平靜,可我心裡的石頭一直沒落地。
這天早上,我剛吃完早飯,律師就給我打了電話,說法院通知明天上午九點第二次開庭,這次會當庭宣判,讓我做好準備,準時出庭。我掛了電話,心裡一下子緊張起來。明天就要宣判了,不知道結果會怎麼樣。
我把這個訊息告訴了老公和公公。老公說:“彆緊張,我們證據充足,肯定能贏。我明天跟公司請假,陪你一起去。”公公也說:“我明天也會準時去,不管結果怎麼樣,我都接受。”看到他們都支援我,我心裡稍微踏實了一點。
晚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反複想著明天開庭的場景。老公察覺到我沒睡著,輕輕拍著我的背說:“彆想太多了,早點睡。不管結果怎麼樣,我們都一起麵對,沒什麼大不了的。”我點點頭,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慢慢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醒了。我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化了點淡妝,讓自己看起來精神一點。老公和公公也都收拾好了,我們一起吃了早飯,就往法院趕。
到了法院門口,我又看到了老公的姑姑和幾個親戚。他們看到我們,臉色很難看,眼神裡充滿了敵意。我沒理他們,和老公、公公一起走進了法院。
走進法庭,法官已經坐在審判席上了。旁聽席上坐了不少人,除了老公的姑姑和親戚,還有一些不認識的人,大概是其他案件的當事人或者旁聽者。我的律師已經到了,看到我們,點了點頭,示意我們坐下。
我和公公分彆坐在原被告的位置上,老公坐在旁聽席上,緊張地看著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手都有點發抖。律師看到我緊張,小聲跟我說:“彆緊張,放輕鬆,我們證據充足,肯定能贏。”我深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
開庭時間到了,法官敲了敲法槌,宣佈開庭。首先,法官總結了上次庭審的情況,然後讓我的律師再次陳述訴訟請求和證據。我的律師站起來,詳細地說明瞭我的訴訟請求:要求公公返還挪用的二十四萬救命錢,並承擔本次訴訟的費用。然後,律師又提交了相關的證據,包括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醫院的診斷證明和繳費單,還有大伯催債的聊天記錄,這些證據都清晰地證明瞭公公挪用了我的救命錢,導致我無法及時繳納手術費,無法正常進行化療,還欠下了大量的債務。
法官看完證據,問公公有沒有異議。公公站起來,低著頭,沉默了一會兒,說:“我對這些證據沒有異議,我承認我收到了那二十四萬,也承認我把錢拿去投資了,並且虧掉了。”
聽到公公這麼說,我心裡鬆了口氣。我以為他會承認錯誤,會配合法院的判決,可沒想到,接下來他說的話,讓我徹底失望了。
公公抬起頭,看著法官,說:“法官大人,我雖然挪用了她的錢,把錢虧掉了,但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想幫她多賺點錢,讓她後續的化療能輕鬆點,讓這個家能過得好點。我也是為了這個家好,我沒有錯!”
“你沒有錯?”我忍不住站起來,聲音有點激動,“你把我的救命錢拿去投資,不跟我商量,不跟老公商量,現在虧掉了,你還說你沒有錯?你知道我因為沒錢,差點做不了手術嗎?你知道我現在欠了多少債嗎?你知道我化療有多痛苦嗎?你這叫為了這個家好嗎?你這是在害這個家!”
老公也趕緊站起來,拉著我的手說:“彆激動,彆生氣,對身體不好。有話慢慢說。”法官也敲了敲法槌,說:“原告請冷靜,有話請在規定的時間內說,不要隨意打斷被告的陳述。”
我深吸了一口氣,坐了下來,努力平複自己的情緒。我看著公公,心裡又氣又失望。到了這個時候,他居然還不認錯,還在為自己辯解,還覺得自己是為了這個家好。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根本不知道他的行為給這個家帶來了多大的傷害。
公公繼續說:“我知道我讓你們受了委屈,讓你們欠了債,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是被那個投資公司騙了,我也是受害者。如果不是那個公司騙我,我也不會把錢虧掉,也不會有這麼多麻煩。我現在也很後悔,也很自責,可我真的沒有錯!”
“你被彆人騙了,不是你不認錯的理由!”我的律師站起來說,“法官大人,被告雖然聲稱自己是為了原告好,是被彆人騙了,但這並不能掩蓋他挪用原告救命錢的事實。被告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原告的救命錢拿去投資,導致原告無法及時進行手術和化療,生命受到威脅,還欠下了大量債務。被告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已經構成了民事侵權。不管被告的初衷是什麼,不管被告是否被彆人騙了,他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返還原告的錢。”
法官點了點頭,問公公:“被告,你還有什麼要辯解的嗎?”公公搖了搖頭,說:“沒有了,但我還是覺得我沒有錯,我隻是想為這個家好。”
老公的姑姑突然站起來,大聲說:“法官大人,我有話要說!我哥真的不是故意的,他就是太老實,太想為這個家好,才會被彆人騙。她不能這麼狠心,非要我哥還錢!我哥現在沒能力還錢,她要是非要我哥還錢,就是把我哥往死路上逼!”
法官皺了皺眉,說:“旁聽人員請保持安靜,不要隨意打斷庭審。被告是否有能力還錢,不影響本案的判決。被告有義務返還原告的錢,至於怎麼還,可以後續再協商。”
老公的姑姑不甘心地坐下了,嘴裡還在小聲嘀咕著什麼。我沒理她,隻是看著法官,期待著法官的判決。
法官又問了我幾個問題,比如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債務的償還情況、後續的治療計劃等等。我都一一如實回答了,並且提交了最新的醫院診斷證明和繳費單,證明我還需要繼續化療,還需要很多錢。
庭審進行了大概一個小時,法官宣佈休庭十分鐘,然後當庭宣判。我坐在位置上,心裡緊張得不行,手心裡全是汗。老公在旁聽席上看著我,給了我一個鼓勵的眼神。公公坐在我對麵,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十分鐘很快就過去了,法官回到審判席上,拿起判決書,開始宣讀。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屏住呼吸,認真地聽著。
“本院認為,原告提交的證據確實、充分,能夠證明被告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挪用原告的二十四萬救命錢用於投資,導致原告無法及時進行手術和化療,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構成了民事侵權。被告聲稱自己是為了原告好,是被彆人騙了,但這並不能免除其返還原告錢款的義務。”
聽到這裡,我心裡鬆了一口氣,眼淚忍不住掉了下來。我知道,我贏了,我終於能拿回屬於我的錢了。
法官繼續宣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返還原告人民幣二十四萬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官宣讀完判決,敲了敲法槌,說:“本判決為當庭宣判,判決書將於五日內送達雙方當事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xx中級人民法院。現在閉庭。”
閉庭後,我激動地站起來,看著老公,眼淚止不住地流。老公也激動地跑過來,抱住我說:“太好了,我們贏了!我們終於能拿回錢了!”公公也站起來,走到我身邊,說:“恭喜你,終於能拿回錢了。我會儘快想辦法把錢還給你。”
老公的姑姑和親戚們臉色很難看,一句話沒說,轉身就走了。我沒理他們,心裡隻有激動和開心。我終於贏了,終於能拿回屬於我的救命錢了,終於能還清債務,好好治病了。
走出法院,陽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我深吸了一口氣,感覺心裡的一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這段時間的委屈、痛苦、壓力,在這一刻都煙消雲散了。我知道,未來的路還很長,還會有很多困難,但我相信,隻要我們一家人在一起,互相支援,互相理解,就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我們的日子一定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