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芳年 第四十六章 殺人滅口
那四個見雷鳶說得絲毫不差,都不禁互相看了看,誰也沒說話。
雷鳶之所以能說對,也不過是把前因後果串連了起來。
白天她碰見白大嬸和翠兒,說是給她的那位同鄉去做飯。
夜裡她們兩個就在那附近被人裝進麻袋裡偷運出城,顯然就是在她同鄉那裡出的事。
禹州地處偏遠,白大嬸若不是為了申冤,絕不可能千裡迢迢到京城來。
而她的那位同鄉,偌大年紀進京城來謀生,就更是罕見了。
何況她還是孤身獨自居住,連個照應的人也沒有。一個老婦,背井離鄉孤身一人到京城來謀生,這本就不合常理。
更何況就算她來了,偌大一個京城,和白大嬸碰麵的幾率也是微乎其微。
而且出事的地方就在那附近,隻綁了這兩個人,卻沒綁那個同鄉,依照這些人不留後患的行事風格,是不大可能的。
事事縱有巧合,可一旦多個巧合都湊在一處,那就明顯是反常了。
所以能和她同鄉裡應外合的也隻能是禹州那邊的人,白大嬸要翻案,最害怕的自然是當初那些斷案的人。
再結合這些人的言語舉止,雷鳶便斷定他們多半就是衙門裡的差役。
他們雖然是公家人,可是私底下的行徑並不比土匪好到哪裡去。
“你們想我一個小廝如何能知道的這麼清楚?自然是因為事先唐大儒就已經把你們的底細摸了個一清二楚。
你們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一切早都被人看在了眼裡。
我勸你們先把船住了,因為再往下漂個十幾裡就有官差事先等在那裡了。
到時候將你們一夥熟人都按住,押往天都府,到了一句話不是問,每人先打一百殺威棒,不信你們是生鐵做的皮肉。”雷鳶越編謊話越圓,聽得那些人越發動搖。
“那我們住了船,你能保我們平安嗎?”
“當然能,不然我跟來做什麼?”雷鳶道。
“我不信,倘若事先已經安排了人手捉拿我們,你又何必跟來多此一舉呢?”
“話可不是這麼說的,官府的人事先埋伏在那裡是為了萬無一失。唐大儒打發我來,一來是防著你們提前動手。
二來也是想要搶在官府之前,說通你們。
畢竟這事兒經了官府可就是官府的功勞了,等於搶了林公子的風頭。
何如一切都由林公子經手來得好?
畢竟這個案子最後若能平反,林公子自然會因此聲名大震。誰願意把功勞分給旁人?”
“你這麼說我們就明白了,”那個受傷的捂著胳膊說,“敢情唐大儒也有私心,為了自己外孫獨得功勞美名,才叫你截住我們。”
“對呀,若是我們來的人多,你們一慌,怕是就會提前殺人滅口了。”雷鳶道,“唐大儒雖有私心,可是心卻不黑,隻要你們能改過,他老人家是絕對不會虧待你們的,這一點不用我說,你們也該放心。”
此時那些人已經被雷鳶說動了,將船靠了岸停住。
“你說的話可千萬要算數,不要誆我們,否則我們就把你殺人的事捅出去,你也彆想好。”那些人到底還是不能全然信任雷鳶。
“嗬嗬,各位大哥隻管放心,咱們也算是一條船上的人了,我若是存心不良,不是把自己也搭進去了嗎?”雷鳶嘻嘻笑道。
“上流有船來了。”其中一個人指著遠處有些慌張地說,“不知是什麼人,該不會是衝著咱們來的吧?”
這些人此時已經成了驚弓之鳥。
雷鳶回頭一看,見是一葉小小漁舟,船上共有兩個人。其中一個纖細身影站在船頭,手裡挑著一盞黃紙燈籠,不是彆個,正是豆蔻。
而另一個撐船的……
雷鳶使勁兒眯了眯眼睛,竟然是宋疾安。
“沒事,是我的同伴來接應大夥兒了。”雷鳶此時才暗暗鬆下一口氣。
先前她就是在唱空城計,這招雖妙,卻多少有些不好收尾。
而宋疾安來的剛好。
那夥人見來的隻有兩個人,也就不當回事。
小船很快泊過來。
豆蔻眼中滿是擔心,但努力忍著一言不發。生怕說錯了話,惹出麻煩來。
“都說通了?”宋疾安輕輕巧巧跳到大船上,笑著問雷鳶。
此時雷鳶麵向著他,背對著那些人,輕輕點了點頭。
宋疾安的腳步並沒有停留,與她擦肩而過,朝那夥人走去。
兩個人的目光在刹那相觸,如靈犀一點,照徹幽微。
“不知這位兄弟怎麼稱呼?”帶頭的的見宋疾安高大秀挺,氣度不凡,料他身份不一般,便堆起笑臉來主動相問。
“這位大哥客氣了,在下的名字有些不好說……”宋疾安也是一張笑臉,“我叫……送你見閻王……”
最後幾個字他是附那人的耳邊說的,“閻王”二字一出口,匕首已經割斷了那人喉嚨。
旁邊的人來不及反應,緊接著也被刺中,倒地抽搐了幾下便不動了。
剩下的兩個想跑,宋疾安一腳踢倒了離自己近的那個,又將匕首擲出去,正中另一個的後心。
不過是幾個呼吸之間,他就已經將四人全部製服。
雷鳶和豆蔻走上來,宋疾安將被踢倒的那個翻轉過來,隻見那人鼻血長流,懼怕得牙齒打戰:“好漢……饒了我的性命吧!我也是身不由己,我家中還有年邁的老母和躺在床上的哥哥……你們就當積德了……”
“要留下一個活口問話嗎?”宋疾安側過臉問雷鳶。
雷鳶冷冷搖頭,沒什麼好問的,這些人不過是禹州知州派出來的小卒子,他們背後的人目的再清楚不過。
這些人沒必要留著,因為雷鳶不能摻和進去。
這裡頭的事情太多了,不但關係著她的名譽,還有雷家的安危。
這件事既然是林晏在管,那就讓他管到底好了,自己救下了白大嬸和翠兒,已經足夠了。
何況這幾個人上堂作證與否,其實並不要緊。
因為案件發回重審,總要審清當時的情由才作數。一旦案子審清,當初辦案的那些人必然要受重責,那麼這些事也就會拔出蘿卜帶出泥。
反之就算這些人上堂作證,當年的案子最終矇混過去,那麼這幾個人也可以拿彆的藉口來搪塞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