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來的太子爺,不及忠犬保鏢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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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尊走了,這個叫宋之淩的男人卻留了下來。
簡陋的城中村出租屋,我倆大眼瞪小眼,氣氛怪誕。
我再次想起,剛把霍尊帶回家的那段時間。
他傷得很重。
我整整半個月冇出攤,日夜守在霍尊的身邊。
陳嬸勸我把人送回去,免得惹禍上身。
那是一條人命,我不忍心。
所有人都罵我傻。
傻嗎?
我連路邊撿回來的一條狗,都不忍心放棄,更何況是一條人命。
後來霍尊好了起來,但他總是不開心。
我換著花樣給他做好吃的,卻遭到嫌棄。
嫌棄我做的缽仔糕上不得檯麵,酸辣雞腳噁心,缽缽雞廉價。
我也不生氣。
因為自從霍尊來了,彆人就不敢欺負我了。
心情好的時候,他會陪我去夜市出攤。
小姑娘看到他會很高興,把我的缽仔糕和雞腳買光。
他會幫我拉小推車,會幫我嚇退搞事的小混混。
可惜,他不會再回來了。
「宋……宋大哥,你晚上睡霍尊的房間可以嗎?」
我小心翼翼地問道。
出租屋隻有一室一廳,是整個城中村最便宜的。
宋之淩好看的眉頭幾乎擰成結。
「讓我一個大男人睡房間,你睡沙發?」
我用力點頭。
過去一年,都是這麼過來的。
霍尊睡房間,我睡客廳沙發。
他嫌棄我原來的木板床太硬,我還給他買了床墊。
軟乎著呢。
「我睡沙發,你睡房間。」
宋之淩不等我搭話,徑直走到沙發躺下。
他長得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八以上。
蜷縮在沙發上,一雙大長腿無處安放。
我想了想,去房間的衣櫃翻出一套新衣服。
「這是我以前給霍尊買的,他嫌顏色不好看,冇穿過。」
「如果不介意,送給你穿吧。」
宋之淩瞄了一眼,眉頭再次皺起。
「謝謝。」
他不喜歡,卻還是禮貌收下了。
不像霍尊,從頭到尾都冇跟我說過一句謝謝。
罷了,都過去了。
隻要霍尊過得好,不枉我花光積蓄救他。
就這樣,宋之淩在出租屋住了下來。
他看起來冷冰冰的,不愛說話,時刻緊繃著一張臉。
陳嬸說,宋之淩長得好像電視裡的蠱惑仔。
脾氣又臭又硬的那種。
所有人都怕宋之淩,包括隔壁喜歡偷看我洗澡的老王。
可是我不怕他。
他人其實蠻好的。
早上我去批發市場買雞腳,宋之淩一直陪著我。
他會幫我提東西。
擠公交車的時候,也會把我護在懷裡,不讓彆人靠近。
之前為了給霍尊治病,我把積蓄都花光了。
那些錢,我原本想要找一個好的骨科醫生看腿。
其實我不是天生瘸子。
十八歲那年,我拉著小推車去夜市出攤。
被闖紅燈的小轎車撞到,才落下毛病。
陳嬸說了,存夠錢去省城的大醫院,找最好的醫生就能治好。
陳嬸還說,當晚我應該問霍尊要錢,至少能把腿治好。
其實霍尊說得冇錯,我又瘸又蠢。
我不想霍尊誤會,救他是為了錢。
「我幫你。」
宋之淩看到我在發呆,主動提出幫忙。
他雖然看起來冷冰冰的,眼裡卻有活。
自從他留下來以後,我變得輕鬆多了。
提東西,剝蒜,遛旺財,出攤。
家裡的地板總是乾乾淨淨的,垃圾從不會過夜。
衣服疊得整整齊齊,被子就像豆腐塊。
我做的飯,宋之淩吃得津津有味。
不像霍尊,每次都會嫌棄我做得太難吃。
一個月後,我用手機重新整理聞的時候,看到了久違的霍尊。
他穿著昂貴的西裝,牽著一個美女的手從車上走下來。
我的心揪了一下。
博主說,那是霍尊的未婚妻顧顏。
受萬千寵愛在一身的京圈小公主。
顧顏的真的很漂亮,像洋娃娃一樣。
她跟霍尊,男才女貌很是登對。
我真心替他們感到高興。
「霍少和顧小姐,下半年會完婚。」
宋之淩突然說道。
我關了手機,埋頭繼續吃飯。
「挺好的,我祝福他們。」
從這一刻開始,我已經徹底把霍尊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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