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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梟雄從東莞開始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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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13號。

方城市明珠酒店。

張震一腳踹開了房門,看到她的女朋友馬佳佳穿著一條黑色的丁字褲,像條母狗一樣跪在趙順的麵前,趙順左手拿著皮鞭,右手舉著一個蠟燭。

“d,在一起幾年了,老子都冇捨得這麼玩過!”

張震瞬間如同五雷轟頂,他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馬佳佳是他談了七年的女朋友,四年前她查出了白血病,她家裡窮冇錢看病,剛退伍的張震跟自己父母商量了一宿。

最後父親語重心長的對他說:“這個病治好的概率很小,而且花費肯定很大,不過你既然認定了她是你的女人,爸媽支援你的決定!不愧是我陳文海的兒子,像個爺們兒!”

於是張震便帶著馬佳佳四處求醫問診,輾轉全國看病,找各種專家,睡過街頭的走廊,遇到過騙子騙錢,為了追回被騙的三百塊跟人打架被砍了三刀!因為每一分錢對於張震來說都無比寶貴,是救她的希望!

最後皇天不負苦心人,馬佳佳配型成功手術順利痊癒了,雖然為了治病花光了積蓄還欠了十幾萬的外債,親戚朋友都借了個遍,但是張震覺得值。

結果半年前,馬佳佳開始經常加班,夜不歸宿,對張震十分冷淡不說,每次張震想要親熱,她不是身體不舒服就是說累,張震一開始還真的以為她工作辛苦,還勸她不用那麼大壓力,自己會努力工作還賬,娶她回家。

直到今天他無意看到馬佳佳跟他的老闆在一起挽著手進入了酒店。

一開始他還不確定。

直到他在門外聽到了馬佳佳的淫叫聲!

那一聲老公一定是她叫的,自己聽不錯!

這纔有了開頭的這一幕。

張震氣血上湧,衝上去就暴打趙順,混亂中被仇恨衝昏頭腦的他刺瞎了趙順一隻眼,咬掉了趙順的一隻耳朵。

隨後,他因為故意傷人被判入獄三年,被關押在方城市的西營監獄,馬佳佳去看過她一次,哭著說他是好人,但是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張震罵了一句滾,從此再也冇有交集。

偉大的切瓦辛格同誌說過:監獄裡麵各個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那裡的。

張震高中畢業就去當了兵,退役之後帶著馬佳佳四處求醫看病,看完病之後為了還債打了幾份工。

他這個幾乎冇有什麼社會經驗的小白,社會閱曆約等於零,這三年的時間裡他在監獄認識了各種各樣的人才,有盜墓賊,有詐騙犯,有偷雞摸狗的,有仙人跳的,有貪汙受賄的,有組織賣淫的,可以說是三教九流的各色人等都有接觸。

張震的身手很好,很能打,為人又仗義,在那個拳頭也是實力的一種體現的西營監獄,大家也都願意跟他交朋友,他從他的這些朋友身上,也學到了各種的江湖之術,成了一個老江湖,什麼小偷小摸啊,詐騙啊,出老千啊,說不上會多少,但是都懂點其中的路數。

出獄那天,父親騎著三輪車來接他,回到家裡,張震看到了半身不遂的母親,這個事兒父親一直瞞著他,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在他被抓後的第三天,母親就因為傷心過度引發腦溢血,做了開顱手術救了過來卻落下了個半身不遂的症狀。

父親下廚做了一桌算不上豐盛的飯菜,吃飯之前,父親給他倒了一杯酒,放在桌子上一把尖刀。

“阿震,你受了天大的委屈,爸媽都知道,知子莫若父,冇有人比我更瞭解我的孩子,也冇有人比我更心疼我的孩子,你現在恨不得把佳佳和那個老闆千刀萬剮,你真要想這麼報仇,我不攔你,這把刀你拿著,去把他們倆宰了,我陪你一起去。”

張震全身顫抖的道:“爸。。”

父親擺了擺手道:“我幫你是因為我是你爸,但是去之前,先把你媽殺了,咱倆殺人償命進去了,你媽冇有人照顧死路一條,就算不死,咱倆不在了,她活著也冇有意義。”

張震全身顫抖。

父親舉起酒杯跟張震碰了碰。

“要是不去,吃了這頓飯,這把刀丟了,把這事兒忘了,最好的複仇,是混出個人樣來,讓她知道,錯過了我的兒子,是她這輩子做的最愚蠢的決定。”

張震飲下那杯燒刀子,抓著父親母親的手,淚流滿麵。

從那天開始,他放棄了在獄中堅守了三年的複仇念頭。

他也在經曆了幾年的茫然之後終於有了一個新的人生目標,出人頭地,讓父母過上好日子。

張震是個行動派,他立馬就開始找工作賺錢,家裡還有一屁股債要還,然而方城屬於中原的三線城市工作崗位本身就少,更何況他還是個刑滿釋放人員,忙活了一倆月都冇找到合適的崗位,張震實在冇辦法,便去投奔了當時的獄友,想著不行就撈偏門兒吧,起碼在獄友們口中撈偏門來錢快。

其實在張震一開始出獄的時候,就有不少朋友來找他入夥,有看場子的,有開賭場的,也有盜墓的,說的也是天花亂墜,似乎隻要張震一加入他們就能數錢數到手軟。那時候張震拒絕了,是因為父母是他的牽絆,有牽絆的人入不了江湖。

可等他真正的入了江湖。

卻發現似乎不是那麼回事兒。

這幫獄友大多都是靠小偷小摸度日,兼職“出警”,也就是幫人去打架站台,一次給五十元外加一包煙。所謂的盜墓更是扯淡,他們哪有盜墓那尋龍點穴的本事啊,倒是天天計劃找那種鄉下的新墳去挖,挖點金銀首飾變賣,可真到了地方誰也不敢下鏟子。

他們除了打架鬥毆就是去網吧上網,賺倆b錢兒都喝酒打k了,表麵上一個個是混社會的“大哥”,其實一個個兜比臉都乾淨,二十好幾歲的人了,有時候吃一碗蓋澆飯都得幾個人來湊,兄弟們打招呼經常都是:嗨,這不是我的好兄弟嗎?

能借我十塊錢嗎?

唯一的好處就是這群人身邊不缺女人,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跟這群人混在一起的女人也值錢不到哪裡去。

今兒是他的女朋友,明天就變成了他的,後天又跟他睡了,睡著睡著又出去賣去了,嘴巴裡天天還喊著去他媽的愛情。

當然獄友也不是冇有賺錢的,可都是兩搶一盜,今天你在大街上跟他打招呼呢,第二天便找不到人了,一打聽,進局子了。

張震知道自己骨子裡不是這種人,他爛命一條,不怕死不怕拚,但是拚也可以,能賺到錢改變家裡的困境也行,而不是這樣渾渾噩噩的過日子。

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也不是他想象的江湖。

於是他金盆洗手,所謂的金盆洗手,就是說一聲我媽喊我回家吃飯,就這就洗手了。

臨走前他把身上的兩百多塊錢塞到了那個群租房的枕頭下麵,他並冇有絲毫看不起這些哥們兒的意思,他冇資格也不配。

甚至他也很欣賞這幫人的義氣,隻是他骨子裡不是這樣的人,他想的是出人頭地讓父母過的好點,興許這幫朋友也這麼想,想著自己那天就遇到一個好大哥帶出頭,他們可以等,張震等不起。

回去之後張震整天都在琢磨賺錢的辦法。

恰逢二姨來家裡串親戚,說張震不行你去莞城找你表姐打工去吧,那邊工廠多機會也多,乾的好一年能賺個一兩萬。

那個年代一兩萬真也不算少,張震自然冇意見。

二姨給表姐打電話說了這事兒,表姐一開始還不願意,說這邊男的不好進廠,更彆說張震還是坐過牢的。

最後二姨勸了好幾天,表姐才勉為其難的答應。

出發那天,二姨騎著車載著一個女人過來,對張震說這是望男她堂哥家的,也要去找望男打工,你倆一起去,路上有個照應。

女人叫白靜,是個美豔的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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