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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他可見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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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Alpha遠一點

他成了十三區裡最常見的一個小混混。

流連在大街小巷,居無定所,結識了一群和他一樣的小混混,打架鬥毆,喝酒抽煙,渾渾噩噩地抱團取暖,將就活著。

在十三區裡,他們這樣的人,這輩子都翻不出身。

絮林也這樣認為。

直到他十二歲那年,遇到了影響他一生的恩師。

蒲沙。

絮林那天剛和一群無緣無故找他茬的其他混混打了一架,兩天沒吃飯,餓得沒力氣,勉強打贏了,臉上也掛了彩。

他坐在路邊捂著肚子嘶嘶抽冷氣,正巧路過的蒲沙蹲在了他麵前,遞給他一管藥膏。

他沒有和無數路人一樣對他視而不見。

絮林頭一次遇到這樣的人。

“你不怕我搶你東西嗎?”他板著張臉盯著蒲沙肩頭的挎包,“我是小混混。”

當然,絮林沒搶過彆人東西,他隻是喜歡這樣嚇唬人。

受傷的時候,虛張聲勢偶爾能嚇走心懷不軌的人。

絮林一直以來都留的寸頭,一個是方便打理,二是防止打架時被人扯住頭發,三是,看上去會很凶,很容易唬住人,能少很多麻煩。

說話時,他的口中有什麼碎光一閃而過。——他打了一顆銀色的舌釘。

他以為蒲沙會被他嚇走,和以往的那些人一樣,誰知蒲沙神色未變,輕輕問了一句:“你很自豪自己是小混混嗎?”

絮林沒把他唬住,倒是被他問住了。不過蒲沙也沒要聽他的回答,把藥膏往他手裡一塞:“拿著藥,記得擦。”

說完就起身離開。

絮林握著那管藥,望了眼蒲沙的背影,隨後一骨碌從地上爬起來,遠遠綴在他後麵,像個小尾巴。

一路跟著蒲沙到了家門口。

蒲沙進門前,轉過身,一臉像是剛剛才發現絮林跟蹤他的樣子,訝然道:“怎麼跟著我?”

絮林答不上來,嘴上不饒人:“路你家的嗎?”

蒲沙指著他麵前的小平房說:“我到家了。”

“……”

絮林攥著手裡的藥膏,肚子發出一聲響亮的咕嚕聲。

他也不理解自己為什麼要跟著這個人,像中了邪一樣。

尷尬的要轉身走人時,蒲沙問:“要吃點東西嗎?”

絮林一愣,想要離開的腳步又黏住了。

他答非所問來了一句:“我是beta。”

“我知道。”蒲沙笑了,似乎是不理解他的腦迴路,“所以,你要吃嗎?”

絮林眨眨眼,朝蒲沙跑過去。

“吃!”

絮林在蒲沙家裡,吃到了人生中第一頓有葷有素還有熱湯的飯菜。

原來這纔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

蒲沙親手給他燒了菜,給他盛了一大碗飯,讓他慢慢吃。絮林吃得臉都要埋進碗裡,點頭都顧不上。

等終於吃飽喝足撐得癱在椅子上了,他才發現蒲沙不見了。

隔著一扇木門,他聽到後院裡有聲音。

他推開門,在門縫裡瞥見院子裡居然坐著十幾個小孩子,和絮林差不多的年紀。每人一個小板凳,手裡拿著筆和書,麵朝著一個方向聽得聚精會神。他們的視線焦點處,是正在一塊很舊的黑板上寫寫畫畫的蒲沙。

他在教這些孩子讀書。

蒲沙是個老師。

十三區裡的學校不多,學費也很貴,除了給AO提供入學名額外,beta隻有家境條件相對還可以的才能進去。

60%的beta是念不起書的。

像蒲沙這種在自家院子裡教書的,是沒有拿到教學資質的義工老師。

蒲沙同樣注意到門後麵躲藏的絮林,笑著問他:“你也要聽嗎?過來找個位子坐。”

院子裡的那群孩子齊刷刷看向了絮林,絮林摸摸鼻子,走進院子,坐在了人群的最末尾。

絮林遠遠地看著拿著粉筆講課的蒲沙。突然覺得在十三區這片灰濛濛的天空下,蒲沙頭頂上的那一小片天晴光燦爛。

絮林之後每一天都會來蒲沙這裡。

漸漸就和這一院子的孩子都處熟了,瞭解到他們全都是蒲沙的學生,每天固定幾個小時來聽課,聽完了就回家。

不過他們和絮林不一樣,他們不是無家可歸,也不是沒有親人,他們就是單純窮得上不起學。

絮林性子大大咧咧好相處,人仗義,身手又好,偶然幾次在路上碰到被小混混找茬的同學,就順手幫他們打跑了,這麼來了幾次,絮林就莫名其妙成了這群孩子的頭頭,不管大的小的都一口一個小林哥的叫他。絮林很受用。

白天上課時,絮林和他們鬨成一團,入了夜,孩子們一鬨而散各回各家,絮林就隨便在街頭找個地方倒頭就睡。

他流落街頭之後都是這樣過的,並沒覺得有什麼。

是蒲沙率先發現了他的異樣。

那天晚上,他蜷在街角一塊塑料板下麵睡得正熟,被蒲沙叫醒。

他睡得迷迷糊糊,乖乖被蒲沙牽著帶回家,洗了個澡,換了身乾淨衣服。蒲沙翻出一張折疊床,讓他睡在自己家裡。

他碰到香香軟軟的被子後,瞌睡徹底醒了。

蒲沙問:“你是沒地方住嗎?”

蒲沙留意到他這麼久了隻有兩套舊衣服來來回回地穿,鞋都小了也不換,偷偷跟著他才發現他居然就睡在大街上。

絮林彼時對蒲沙已經是滿滿的信任,因此也沒隱瞞,大方地和他講了自己的過去,還笑嘻嘻地說:“我不是沒地方睡,我原來是睡橋洞的,前幾天下雨淹了,等裡麵水乾了就能住了。”

絮林不覺得自己這話有什麼問題。可蒲沙卻沉默了很久很久,不知道在想什麼。

自那之後,蒲沙的家裡就多了一張屬於絮林的床。

每天晚上,所有孩子都回家了,絮林也想離開時,蒲沙會叫住他,留他在家裡過夜。

一天,一天,又一天。

絮林終於遲鈍地反應過來了。——蒲沙是在收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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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夜裡,蒲沙戴著眼鏡在燈下批改學生的作業。

絮林悄然坐到桌子對麵,猶豫半天,小小聲地問:“老師,我能在這裡住多久?”

蒲沙頭也沒抬,溫聲說:“隻要你願意,多久都可以。”

絮林掌心出了汗,他咬了咬牙,喃喃道:“可我是beta。”

“我知道,我也是。”蒲沙抬頭,看向絮林,有些哭笑不得,“這和我們的話題有什麼關係嗎?”

“你的意思是,這裡以後……是我的家嗎?”絮林嘴裡發乾,牙齒撕咬著唇上的死皮,問得小心翼翼,“我可以把這裡,當成是我的家嗎?”

蒲沙點點頭:“如果你喜歡,這裡當然可以是你的家。”

絮林腦子空白了很久,一簇一簇的煙花在他眼前前赴後繼地綻開。

他忍不住笑起來,又急忙語無倫次地保證:“我會,我會報答你的,我會每天都把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我會給你院子裡的花每天都澆水,我會幫你搬東西,擦地,做飯,我會幫你做任何事情,我會——”

“絮林,那些不重要,”蒲沙打斷他,認認真真,嚴肅地和他對視,“你吃飽穿暖,平安就好。”

“……”心口一跳一跳的,酸酸漲漲。

又一次被‘領養’,絮林嘗到了和上一次完全不一樣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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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激動地撲到桌旁,拽住蒲沙的一根小拇指,仰著一張笑臉問:“那你現在是我爸爸嗎?我能叫你爸爸嗎?”

剛剛過完三十歲生日的蒲沙啼笑皆非:“雖然我年紀到了,但我目前還沒打算當爸爸。”

“那媽……”

“不行。”

絮林往蒲沙懷裡一鑽,臉埋在他胸口,濕濕熱熱的液體濡濕了蒲沙胸前的一小片衣料。

蒲沙沒有戳穿小孩子故作堅強的偽裝,垂著頭,溫柔地在絮林頭上拍了拍。

蒲沙的院子最多隻能容納十幾個孩子,絮林一直以為蒲沙當老師是因為愛好,但他後來看蒲沙經常背著包去市裡辦事,早早出門,晚上纔回來。纏著他跟著他走了幾次,才發現,原來蒲沙有一個心願。

他想擁有一所能供許多孩子就讀的學校。

蒲沙想要在十三區建一所學校。

就連絮林都知道,這不是一件能輕易做到的事。

為了這個心願,蒲沙已經堅持了許多年,他省吃儉用攢足資金,往市裡跑了上百次,蒲沙沒有背景,隻是個普通人,這一路受到的冷眼和挫折打擊不計其數,建校需要具備相應資質,手續冗雜,蒲沙申請報告研究報告送上去一遝又一遝,還是辦不下來。

什麼校園規劃圖紙、資金證明,他都全都備齊,隻要審核通過,辦學許可證發下來,他的心願就可以完成了。

豈知又一次拿著材料去市裡時,他卻突然被不耐煩的工作人員告知缺少最關鍵也是最不可能得到的幾樣材料,——A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以及學生印章。

先不提這種苛刻的條件是不是每個學校都有,還是隻針對蒲沙一個,想叫他知難而退,可在蒲沙眼裡,這是距離成功之前的最後一道難關,隻差臨門一腳,他要怎麼甘心就這麼放棄?

蒲沙為此愁眉深鎖,他不說,絮林卻都看在眼裡。

絮林受蒲沙恩惠,把他當做世上唯一的親人,他的心願就是自己的心願。於是,他主動提出要幫蒲沙的忙。

A校十年一次招生的政策他也瞭解一二,蒲沙說過幾次,他記在了心裡。

隻要他能成功錄取,去A校唸完書畢業回來,蒲沙的心願就可以完成了。

蒲沙聽到他的決定後,勸他:“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知道。”絮林說,“可你不是也在做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嗎?”

絮林咬著筆杆子,專注地看著書上標注的內容,說:“你不放棄,我也不放棄。”

自那之後,絮林就成了小院裡最認真的那一位學生。

白天聽課,晚上再讓蒲沙給他開小灶惡補,一天隻睡三個小時,除了吃飯睡覺,眼睛一睜就是看書,好不容易養出來的肉也很快折騰掉了。

小胖他們被絮林感染,也跟在他屁股後麵捧著書抓耳撓腮地讀,可沒堅持多久就會被各種各樣的東西分走注意力。

小胖時常抱怨:“小林哥,你說你這麼認真讀書,能考上嗎?”

絮林一個眼神也沒給他,說:“不可以也要可以。”

“可是老師也沒去過主城,誰知道那裡考試的內容和我們一不一樣,萬一很難怎麼辦。你也知道的,主城那種地方,就是我們夠不著的……哎呦!”

絮林聽煩了,踹他屁股一腳:“去,滾彆地方嘮叨去,彆打擾我。”

小胖齜牙咧嘴捂著屁股跑遠了。

絮林從不懷疑蒲沙。蒲沙在這十三區裡明顯格格不入,落在泥溝裡了,依舊一塵不染。主城有什麼了不起的,人人都把主城奉為天,裡麵那些人指不定還不如蒲沙高尚呢。

絮林幾年苦讀,等到統一大考的那天,絮林剛滿十八歲。

考試地點在市裡,報名的人不少。十年一次的機會,誰都想著能通過這次考試去改變自己的命運,蒲沙院裡的學生都報了名,不管考得上考不上,成績好不好,主打一個人海戰術。

這場考試分彆考了三天才結束。

半個月後,成績出來。絮林名列前茅,是十三區唯一被錄取的學生。

絮林過於爭氣,一群人圍著蒲沙的電腦,看到成績時各個叫得像山上的猴子,絮林被小胖他們花骨朵似的抱在正中間,蒲沙在鬨哄的人群外紅了眼睛,絮林走過去時,他什麼話都沒說,隻是輕輕摸了摸絮林的腦袋。

他們圍著絮林給他開了個慶功宴。

蒲沙難得地喝了點酒,在學生散去後,他叮囑著絮林去了主城之後的注意事項。

“丹市不比家裡,那裡的人不太友善,你不要被彆人欺負,最好離他們遠遠的。”

“這一去就是四年,我們可能聯係不到,丹市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樣,那裡有專用的訊號網,會遮蔽所有外城號碼的通訊。”蒲沙找出他的舊手機,塞到絮林手裡,“不過以防萬一,你還是拿著,說不定什麼時候能用上。”

“哦還有還有,這是你的生活費,你收好。”

他拿著一個厚厚的信封就往絮林懷裡送,他又塞手機又塞錢,絮林推拒著,說:“不用了,反正學費都免了,我能用上什麼錢。”

“那怎麼可能一點錢都不用,你不要吃喝了?拿著!”

蒲沙在屋子裡忙活來忙活去,絮林好笑地看著他忙碌,說:“我還有兩個月才開學呢。”

“得提前準備起來,早點準備好,省得到時候匆匆忙忙這個忘那個忘的。過幾天還得再帶你去買些鞋子,對了,我上次給你買的新衣服你也要帶上,我放在哪裡來著?”

絮林的錄取讓蒲沙很高興,絮林一想到四年後蒲沙就能擁有一所屬於他的新學校了,他也跟著開心。

他想到什麼隨口問起:“老師,你怎麼知道丹市這麼多事?”

蒲沙背對著他翻衣櫃的動作一頓,說:“我在網上看到一些。”

“這樣。”絮林也沒多想。

蒲沙抱著幾件新衣服放到床上,他蹲到絮林麵前,神情比方纔嚴肅許多,他說:“絮林,有件事很重要,你一定記著。”

“什麼事?”

“丹市的人,無非必要不用和他們有什麼交集。尤其是Alpha,都離他們遠一點。”

他就像是個擔心自家好孩子被黃毛拐騙走的老父親。絮林笑笑,不甚在意:“我是beta,老師你在擔心什麼?”

蒲沙卻頭一次沒有順著他的話頭笑,又重複了一遍:“你認真點回答我,我沒開玩笑。”

“好,”絮林隻能點頭,說,“我知道了。”

也許那個時候蒲沙潛意識裡感覺到了什麼,冥冥之中給了他一個忠告,偏偏絮林不放在心上。

而老天總是喜歡作弄人。

如果說,絮林十二歲之前的人生是惡俗的肥皂劇。

那十八歲之後的這十年,就是荒唐的滑稽喜劇。

非他所想,非他所願。

老天爺喝醉了酒,興致大發,伸出枯瘦的手指在絮林肩上推了一把,改變了他的生活軌跡,於是命軌錯亂,兩道不該相遇的平行線重疊在了一起。

他和紀槿玹就這麼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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