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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戶頭?我靠九個女兒成躺贏爹 第14章 我就是 “萬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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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妻子跟孩子睡熟以後。林有福拿著鐵鍬又將那一壇子“袁大頭”給刨了出來。

就著手電筒的微光,他一枚一枚清點著銀元的數量和種類。

聽著金屬碰撞發出的聲響,林有福的乾勁更足。一想到自己馬上成了“萬元戶”,他興奮的跟打了雞血。

“萬元戶”這個前世跟他八竿子打不著的名號,往後就要粘在他的身上了!

“他孃的……咱也當一回有錢人!”

林有福花了半晚上,將所有的銀元都過了一遍。總共一千一百零六枚,他又從裡麵找出了兩枚“簽字版”的袁大頭,十一枚民國九年“精發版”的袁大頭。

“天老爺呀……這下真發財了!光這些銀元賣了得有十多萬元啊,都能在首都買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了,他真成了暴發戶!”

林有福抑製不住心裡的激動,要不是大晚上怕被人當成鬼,他沒準能狂笑三聲,不……是三百聲,發泄一下快要爆炸的情緒。

天上掉餡餅砸在了自己頭上,擱誰誰不興奮?

林有福將兩種稀有的袁大頭用一塊手帕給包起來,放到靠近心臟的衣服口袋裡,係上了紐扣。

“這可是我的命根子啊!”

他又數了二百枚普通的袁大頭裝進一個布袋裡,這已經足足有十來斤重了,帶在身上夠顯眼的了。

剩下的那九百多枚,他又小心的給埋了起來。這五十多斤的銀元,要是都拿走,叮鈴咣啷的沒出村口,就被人給發現了。

他不想冒這個險,悶聲發大財不是沒道理。要是被彆人知道他暴富了,還不曉得會有多少人盯上自己,出門還得請倆保鏢,要不然腦袋開瓢是遲早的事。

畢竟,仇富心理哪個年代都有,沒人樂意看到彆人過得比自己好,除非那人是“聖人”轉世,或“彌勒佛”下凡!

親哥親弟都能把人逼死,何況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旁人!

藏好了錢袋子,林有福才安安心心的去睡覺。

聽著妻女均勻的呼吸聲,他現在感覺幸福極了。

有妻有女又有錢,人生值了!

他往後不用為了給兒子娶媳婦拚命當牛馬,隻要把九個女兒養大,教育成才,剩下的就是享受人生,跟老伴過閒雲野鶴般的生活。

閒了釣釣魚,下下棋,跳跳舞。他不貪心,隻求一家人平安喜樂,無病無災,就心滿意足。

“哎……這樣人生就得償所願了!”

林有福連自己的老年生活都規劃好了!

數了一晚上的銀元,他睏意全無,怎麼也睡不著。

猶豫要不要把挖到“袁大頭”的事告訴妻子,孩子還小,他就這麼一個知心的人。

俗話說:少來夫妻老來伴,世上最親的人莫過於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妻子。父母兄弟姊妹血緣再親,也抵不過三餐一日,同眠共枕。

兄弟姊妹有自己的小家,父母又不止他一個兒子,做不到一條心。隻有身邊這個熟睡的妻子纔是他的知心人!

想到這裡,林有福心裡又泛起了一絲愧疚。他上一世沒能儘到做丈夫和當父親的責任,妻子的難產早亡,女兒們吃苦遭罪,他難辭其咎。

“這一世,他要雄起來,誰也彆想欺負她們。就算女兒是賠錢貨,他也賠的起!”

林有福思考了一會,決定還是保守秘密。等他把銀元賣了換成錢,再跟妻子坦白。

到那時,直接拿半袋子人民幣把她砸暈!

林有福美滋滋的進入了夢鄉。

……

馬三明有了“簽字版”袁大頭的蹤跡,自然不願錯過這次收藏的機會。他手裡的現錢不夠,跟林有福約定三天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他不能食言。

不然,林有福轉手將銀元賣給彆人,那他的腸子就悔青了。

馬三明想將古玩店值錢的東西賣掉,換一些錢周轉一下。

他挑了店裡的鎮店之寶,一枚羊脂玉扳指,這是他爹被打倒之前藏起來的,後來平反了纔敢拿出來,傳給了馬三明。

相比“簽字版”的袁大頭,這枚玉扳指要值錢的多。但馬三明眼裡,任何寶物都比不了稀有的袁大頭。

“那可是他父親的命呀!”

作為兒子,他一定要完成老父親的心願,這也是他的執念。

馬三明將玉扳指賣給了省城的同行,拿了十五萬的現錢。

三天時間,他剛好從省城趕一個來回,一路上膽都快被嚇破了。

這個年代的小偷無所不能,隻要是能偷的都偷。火車站跟長途汽車站,堪稱“重災區”。

買票時背後有人劃包,排隊時行李瞬間消失,小偷用刀片割開衣服口袋偷錢,那是家常便飯,嚇得許多乘客習慣用縫在內衣裡的暗袋裝錢。

馬三明不愧是老江湖,他去的時候將羊脂玉扳指塞進了一床破棉被裡,用麻繩捆紮好,身上穿了一套補丁疊補丁的衣服,將自己打扮的像個要飯的。

回來的時候,照葫蘆畫瓢,將十五萬現金也塞進了破棉被裡,一路上安安穩穩的睡了回來。

反倒回到了古玩店,身上驚出了一身冷汗。這錢要是丟了,或者被偷了,他的半條命也就沒了。

錢丟了可以再掙,要是錯過了那幾枚袁大頭,他得後悔一輩子。

人往往就是這樣,一旦有了執念,十頭牛都拉不回來了。

馬三明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這幾枚袁大頭要折磨他們馬家兩輩人。他還心甘情願,為了得到小小的銀元,不惜傾家蕩產!

“這得多可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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