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漬與千紙鶴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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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後,我走出了家門。
陽光刺眼,我卻感覺不到一絲溫暖。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法院起訴沈若晴,要求她歸還那八百八十八萬。
我知道,這場官司不好打。沈若晴是金牌律師,精通法律的每一個漏洞。
當初我給她錢的時候,因為完全的信任,隻簽了一份模糊的“法律諮詢服務協議”,而不是明確的“委托代理合同”。
她完全可以把那筆錢,說成是我的贈予。
但我不怕。
就算傾家蕩產,我也要和她奉陪到底。
開庭那天,我在法院門口看到了沈若晴。
她瘦了很多,眼窩深陷,再也沒有了往日的神采飛揚。
她看到我,想上來說什麼,被她的代理律師攔住了。
法庭上,她果然如我所料,聲稱那筆錢是我自願贈予她的,是為了感謝她多年來對我的“照顧”。
她甚至拿出了一些我們以前的聊天記錄和照片,試圖證明我們感情深厚,以此來佐證她的“贈予說”。
看著那些曾經甜蜜的過往,變成她攻擊我的武器,我隻覺得無比諷刺。
就在她的律師滔滔不絕,法官也似乎被說動的時候,我拿出了我的證據。
那是一段錄音。
是我第一次去律所找她,在樓下和她爭吵時,用手機錄下的。
錄音裡,我質問她為什麼用我爸的救命錢買跑車,她雖然極力否認,但顧陽那句得意洋洋的“八百八十八萬,落地價”和她情急之下說出的“這是我自己的錢”被錄得清清楚楚。
最關鍵的是,錄音的最後,是我那句絕望的請求:“沈若晴,把錢還給我。那是我爸的賣命錢,我要用它……給我爸買一塊好點的墓地。”
而她,沉默了。
她的沉默,就是最好的預設。
錄音播放完畢,整個法庭一片死寂。
沈若晴的臉,比我爸頭七那天還要白。
我知道,我贏了。
法院的判決很快下來了。
沈若晴被判歸還我全部款項,並支付相應的利息。
因為這件事,加上之前我爸的案子在業內造成的惡劣影響,她的律師執照被吊銷了。
她從雲端,重重地摔進了泥潭。
拿到判決書的那天,我在法院門口等她。
我想看看她現在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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