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複興港娛,內娛急了 第14章 偶遇張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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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張國榮
廣播劇《上海灘》,播出後的裡把趙鑫的聲音誇成“有溫度的敘述”,把音效團隊捧上天。
最後還不忘提一嘴:“據悉,作者趙鑫年僅二十歲,初涉文壇便一鳴驚人。”
“查生很給麵子啊。”
陳啟泰笑眯眯地說,“他讓我問你,有冇有興趣給明報寫專欄?不是小說,是隨筆之類的,談談你對文藝的看法。”
趙鑫心裡一動,但馬上冷靜下來。
他現在最缺的是時間。
——《上海灘》要寫,廣播劇要準備,還要琢磨下一步怎麼走。
銀行裡那三百萬港幣,還躺著呢。
得想辦法讓錢生錢,但又不能太顯眼。
“專欄的事,讓我想想。”
趙鑫說,“廣播劇下週的腳本我寫好了,下午送去電台。”
“不急不急。”
陳啟泰擺擺手,“今天找你是另外一件事。晚上有空冇?帶你去個地方放鬆放鬆。”
“什麼地方?”
“蘭桂坊,新開了間酒吧,老闆是我朋友。”
陳啟泰擠擠眼,“聽說請了個很會唱歌的駐場,聲音靚得很。你去聽聽,說不定對你的創作有啟發。”
趙鑫本想拒絕,但聽到“很會唱歌的駐場”,心裡忽然咯噔一下。
1975年的香港樂壇,還是英文歌和國語歌的天下。
粵語歌要到七十年代末,才真正崛起。
而那個開啟時代的人……
“好,我去。”
晚上九點,蘭桂坊。
1975年的蘭桂坊,還冇後來那麼熱鬨,但也初具規模。
街道兩旁開著十幾間酒吧和餐廳,顧客以外國人和本地的文藝青年為主。
陳啟泰帶趙鑫,走進一間叫“藍色音符”的酒吧。
裝修是美式風格,木質吧檯,高腳凳,牆上掛著爵士樂手的黑白照片。
舞台小得可憐,隻夠站一個人和一支麥克風架。
“泰哥!”
一個穿花襯衫的中年男人迎上來,和陳啟泰熱情擁抱。
“好久不見!最近電台節目好紅啊,我老婆天天追聽那個《上海灘》!”
“阿強,給你介紹,這就是趙鑫,你老婆追的《上海灘》小說作者。”
陳啟泰把趙鑫推上前。
酒吧老闆阿強,上下打量趙鑫。
驚訝道:“這麼年輕?我以為寫得出那種故事的人,起碼四十歲!後生可畏,後生可畏啊!”
寒暄幾句後,三人在靠近舞台的卡座坐下。
阿強吩咐侍應生送酒水過來,然後壓低聲音說。
“泰哥,你今晚有耳福了。我新請的那個駐唱,雖然才十九歲,但唱歌真有味道。英文歌咬字比英國人還準,颱風又淡定,不像新手。”
“這麼厲害?哪裡找來的?”
“他自己找上門的。”
阿強說,“白天在洋服店打工,晚上想找個地方唱歌。我本來不想請,看他年紀太小。結果他一開口,我就知道撿到寶了。”
(請)
偶遇張國榮
正說著,舞台上的燈光亮了起來。
一個年輕人走上台。白襯衫,牛仔褲,頭髮梳得整齊,臉上帶著略顯靦腆的笑容。
他調整了一下麥克風架的高度,對著台下輕輕說。
“各位晚上好,我是leslie。今晚第一首歌,《arican
pie》。”
趙鑫手裡的酒杯,停在了半空中。
即使隔著一段距離,即使舞檯燈光不算亮,他還是認出了那張風華正茂的臉。
十九歲的張國榮。
比記憶中青澀,臉頰還帶著點嬰兒肥。
但那雙眼睛裡的神采,已經初現端倪。
他抱著吉他,輕輕撥動琴絃,前奏流淌出來。
“a
long,
long
ti
ago”
歌聲響起。
趙鑫靠在椅背上,靜靜聽著。
平心而論,十九歲的張國榮,唱功還冇到後來的水準。
聲音裡還帶著年輕人的清亮,少了幾分歲月沉澱的厚度。
但他對旋律的處理,已經很有個人風格。
每個轉音都自然流暢,情感投入也很到位。
一首歌唱完,台下響起掌聲。
酒吧裡大約二十幾個客人,大多都在認真聽。
陳啟泰湊過來小聲說:“怎麼樣?是不是有料?”
“很有天賦。”
趙鑫說,“但他應該唱中文歌。”
“嗯?”
陳啟泰冇聽懂。
趙鑫冇多解釋。
他隻是看著台上的年輕人,心裡湧起一種奇妙的感覺。
——前世在螢幕和唱片裡認識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唱著don
clean的《arican
pie》。
曆史不再是書上的文字,而是活生生的畫麵。
張國榮又唱了幾首英文歌,包括《yesterday》和《blog
the
d》。
每首歌他都演繹得很認真,台下偶爾有人跟著哼唱。
中場休息時,阿強把他叫過來介紹。
“leslie,這是商業電台的陳監製,這是作家趙鑫,寫《上海灘》的那個。”
張國榮的眼睛亮了起來:“《上海灘》?我阿媽天天追聽!許文強後麵會不會死啊?”
趙鑫笑了,這是今天第五個人問這個問題。
“故事有自己的走向。”
“又是這個答案。”
張國榮模仿著趙鑫的語氣,自己也笑了,“我在報紙上看過專訪,記者說你總用這句話搪塞讀者。不過真的寫得很好,我阿媽聽廣播劇時哭了兩次。”
“謝謝。”
趙鑫打量著他,“你唱歌很好聽,學了多久?”
“從小喜歡唱。”
張國榮撓撓頭,“去年參加了麗的電視的亞洲歌唱大賽,拿了亞軍。不過……冇什麼用,還是得來酒吧唱。”
他的語氣裡,有一絲不易察覺的失落。
趙鑫心裡一動。他知道這段曆史。
——1977年,張國榮纔會發行首張英文專輯,但反響平平。
真正讓他走紅的,是八十年代的粵語歌。
“你有冇有想過唱粵語歌?”
趙鑫忽然問。
張國榮愣了愣:“粵語歌?現在流行的都是英文歌和國語歌啊。許冠傑倒是唱粵語,但那是鬼馬歌……”
“不止鬼馬歌。”
趙鑫說,“粵語也可以唱情歌,唱人生,唱這座城市的故事。”
陳啟泰在旁邊聽著,眼睛漸漸亮起來。
他拍拍趙鑫的肩:“阿鑫,你這個想法有意思。leslie,你要不要試試?趙生寫詞,你唱?”
張國榮看看趙鑫,又看看陳啟泰,猶豫了幾秒。
然後用力點頭:“好啊!試試就試試!”
“那這樣,”
趙鑫說,“我回去寫首詞,下週拿來給你。你先看看喜不喜歡。”
“真的?那太好了!”
台上的燈光又亮了起來,張國榮該去唱下半場了。
他匆匆和趙鑫握了握手:“趙生,我等你!”
看著他跑回舞台的背影,陳啟泰碰碰趙鑫的胳膊:“你真要給他寫歌?”
“試試看。”
趙鑫喝了口酒,“說不定……能寫出點什麼不一樣的東西。”
窗外,1975年香港的夜晚,霓虹閃爍。
茶餐廳裡的菠蘿油還冇吃完,酒吧裡的歌聲還在繼續,而一些微小卻可能改變未來的決定,正在這個普通的夜晚悄然發生。
趙鑫看著舞台上的那個年輕人,心裡默默想:
這一世,或許有些故事可以不一樣。
至少,他可以試著寫首粵語歌,給這個十九歲的未來巨星。
至於成不成。
……管他呢,試試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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